A.無所謂,繼續逛。
來不及說我愛你。你是一個對愛很深情的人,但是不太懂得如何表達,喜歡埋頭苦幹,一心一意的付出所有,卻不會細心的觀察體會,對方到底要的是什麼,以至總莫名其奇妙的惹怒戀人,而自己又常常在心中感歎:愛一個人好難。其實,真心也是需要表達的,可你總是習慣性的忽略這一點,以為行動就能代表一切。提醒你,是真愛就應該讓對方明確的知道,別等到分道揚鑣,才遺憾那一句我愛你,還沒來得及說出口。
B.立刻買下店中的一件衣服,哪怕要借錢。
愛之深,恨之切。你對愛情的態度太過感性,而失去了應有的理性,很容易錯把佔有當作愛一個人的深度,總是不由自主的想要掌控對方的一切,說什麼,做什麼,似乎都必須得到你的許可。你對愛很認真,為了愛甚至願意放棄其它珍貴的感情,比如親情,友情,卻在不知不覺中丟失了愛的權利,不得不說這是你愛情路上最大的遺憾。不管對方要不要,不斷的給予,也不管對方願不願意,不斷的索取,最終鑄就了深情的痛恨。
C.以同樣的眼神鄙視回去,怎樣,我就是不走了。
有了錢,沒了愛。一開始,在麵包與愛情的選擇中,你毫不猶豫的選擇了麵包,不斷的提醒自己,迷戀煙花般燦爛的浪漫只會讓心受傷。充足的物質基礎的確是愛情長久的保證,但如果過度的把心保護起來,只會透不過氣。為了那個穩固的保障,而果斷的放棄原本可以長久的愛情,其實遺憾就已經造成了身體的疲勞或許可以很快緩解,但如果為了追逐金錢而丟失了自己的愛,心的疲勞將會無藥可救。
D.心情很不爽的離開,決定有錢了,一定要來光顧。
無謂的放棄。做人太固執容易受傷,順其自然似乎更好,你對愛情的表現,太過妥協退讓。對方說什麼就是什麼,反對的意見從來就不會提出來,很容易讓戀人產生不被重視的感覺,可你始終堅持自己全部服從的原則,就連最後對方說分手,心裡痛的不得了,你也還是選擇默默的點點頭。其實只要再主動爭取一下,說上幾句甜言蜜語,幸福就能擁有,完全沒必要留下無謂放棄的遺憾,和兩顆破碎的心。
E.多試幾件衣服,故意麻煩店員。
遲來的愛。相逢不是太晚,就是太早。你單純的以為,喜歡和對方在一起聊天,只是一種習慣,喜歡向對方訴苦也只是一種依賴,甚至把心有靈犀當作是親密朋友之間的默契。也許對方給過暗示,你卻沒有及時的領會,當對方的世界出現了另外一個人,你才恍然大悟,自己錯過了原本近在眼前的真愛,而如今卻咫尺天涯。能夠愛的時候,不懂得如何愛,也不懂得如何珍惜。只能對你說,這份愛的遺憾,並不是對方出現的太早,而是你太晚瞭解自己的真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