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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友偷偷娶別人 判賠女40萬

男友偷偷娶別人 判賠女40萬

【黃哲民、張欽、葉濬明╱連線報導】擁有美國大學畢業學歷的黃玟齡,發現交往三年的男友古德康兩年前竟偷偷與別人結婚,自己反而成為第三者,且古男被拆穿後竟要她聯手哄騙妻子。黃女不甘感情受騙提告求償,向法官痛批古男想享齊人之福,害她蹉跎青春。法官認定古男造成女方痛苦,昨判決應賠償四十萬元。

感情騙子
黃女目前在彰化從事貿易業,她向法官表示,在二○○六年認識有國內大學學歷的古男,雙方展開交往,黃女以為找到幸福,心疼古男隻身在台北,經常宅配健康食品給古男,還拜託母親燉雞湯再親自北上送給古男補身。

誆騙40歲前娶進門
因黃女自認已到適婚年齡,交往不久即表明是以結婚為前提,古男滿口應允,自稱未婚沒女友,保證四十歲之前把她娶進門,還不時與黃女討論婚後各種計劃,誓言「愛妳一輩子」。不料今年五月,黃女意外發現男友已婚,她鼓起勇氣和古妻聯繫,卻得知對方早在兩年前和古男結婚。古男事後說難以回絕妻子求婚,瞎掰妻子罹患子宮肌瘤、難以懷孕,勸黃女配合掩飾外遇。

男常上交友網獵豔
黃女聞言心軟,古男順勢承諾每月匯一萬元給黃女,共三十六萬元,結果全部跳票。黃女又發現古男還常到交友網站獵豔,不禁向法官痛批古男貪圖齊人之福,「騙子畢竟是騙子,要騙子停止說謊,似乎比登天難!」她不甘被古男「當猴子耍」,求償八十萬元,並要求在《蘋果日報》頭版登報道歉。
板橋地院法官指黃女承受的痛苦,已非一般情侶分手所能比擬,但兩人交往無關黃女在社會上的名譽或評價,判古男不必登報道歉,但須賠四十萬元。古男在訴訟期間從未出庭,也沒具狀抗辯,記者昨造訪古男聯絡地址,住戶自稱姓陳,不識古男;黃女昨也不在家,不知其回應。

如何辨識已婚男
◎左手無名指有戴婚戒痕跡
◎不願出示身分證
◎假日經常拒絕約會,可能是須在家陪老婆、小孩
◎接電話時講話含混或不出聲
◎手機經常關機,行蹤不明
◎找機會向他同事、親友打聽是否已婚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101252/IssueID/2009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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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感情一但投入
都很容易迷失
這種說謊又劈腿的人
最好能現世報
只是可憐了嫁給他的老婆

  • 我覺得對某些不要臉的騙子壞男人來說

    罰錢是最實際 也最有用的懲罰方法

    最好古妻也跟那男人求償個百萬

  • 恩 我考慮控告孩子的爸騙我生小孩  

    這樣求償不知多少才夠

    我的痛苦比這女生還多

    那就求償個一億好了

  •  realeric的話:
    這個判決應該不會被維持 太主觀偏激了 

    那以後分手的就告不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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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跟分手不分手無關

    主要是已婚蓄意欺騙他人感情

    太可惡了

    一般正常男女交往(當然以雙方都未婚為前提),

    分手是沒有可罰性的。
  • sasanana的話:

    恩  我考慮控告孩子的爸騙我生小孩     

    這樣求償不知多少才夠

    我的痛苦比這女生還多

    那就求償個一億好了

    =======

    妳的小孩看到不知做何感想?
    生了他很痛苦?
  • 不知判決的法條依據是?
  • 維吉爾的話:
    不知判決的法條依據是?
    -------------------------------
    民法第184條第1項、第195條第1項

    侵害人格權..而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固非如財產損失
    之有價額可以計算,但仍應以被害人精神上所受之苦痛為
    準據,因此就被害人所受無形之苦痛予以賠償......


    【裁判字號】  98  訴    2038 
    板橋地方法院  民事...


    原來  女生提求償80萬...減為40萬..
  • a01的話:
    維吉爾的話:
    不知判決的法條依據是?
    -------------------------------
    民法第184條第1項、第195條第1項

    侵害人格權..而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固非如財產損失
    之有價額可以計算,但仍應以被害人精神上所受之苦痛為
    準據,因此就被害人所受無形之苦痛予以賠償......


    【裁判字號】    98    訴        2038   
    板橋地方法院    民事...


    原來    女生提求償80萬...減為4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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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照這樣來看
    就算對方沒結婚
    但以結婚為前提交往事後被變心
    也有機會求償..
  • 如何辨識已婚男
    ◎左手無名指有戴婚戒痕跡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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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不準

    台灣人沒有這習慣

    吳育昇也沒戴婚戒

  • 真是笨的可以
    真是笨的可以
    交往3年卻不知男方已偷偷結婚
    這麼沒察覺性的女人,男人娶她也倒楣
  • 有時候被騙也不是願意的~

    真的~ 我也有遇過那種 一星期幾乎天天跟我出去約會

    也都見過他家人/同事/朋友

    但是沒有人多嘴說 他有別的女友的事情ㄟ

    這也不是我願意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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