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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娘1957年與王永慶在港註冊結婚-->所以是合法配偶?

那這樣的話 只要一個男人在不同地方註冊結婚 都是合法的囉 太可怕了
  • 三娘反擊! 1957年與王永慶在港註冊結婚

    更新日期:2009/09/08 14:31 財經中心╱台北報導

    「經營之神」、台塑創辦人王永慶遺產風波連環爆,繼日前長子王文洋透過美國公關隔空開戰,指責三房女兒王瑞華混淆視聽後,今天(8日)三房又出招了!李寶珠的委任律師主動召開記者會,暗批王文洋六親不認,更爆料王永慶和李寶珠不但早在民國46年就公開宴客結婚,還曾在香港登記註冊,因此李寶珠是王永慶合法配偶,王永慶50%的遺產應該由三個夫人共同繼承分配。

    三房委任律師宋耀明指出,「王永慶先生生前,從來沒有人質疑過李寶珠女士合法配偶的身分。」始終保持沉默的三房,終於化被動為主動,由委任律師出面開記者會反擊王文洋,李寶珠更提起訴訟,要法院主持公道,承認她是王永慶合法配偶,有遺產繼承權。

    宋 耀明表示,「當李寶珠女士被質疑說她不是王永慶的配偶的時候,我想對她而言,情感上的創傷是非常重的,這是她想要提起這個訴訟的最主要原因。」王文洋堅稱 大媽王月蘭是王永慶唯一合法配偶,宋耀明強調李寶珠和王永慶在民國46年8月7日就曾公開舉行結婚喜宴,符合當時民法所定婚姻成立要件(公開儀式、二人以 上證人)其後兩人也曾在香港註冊結婚。

    宋耀明指出,依據新民法規定,李寶珠和王永慶當年是依照舊民法婚姻並未撤銷,因此仍為有效,而配偶過世後即無法證明另一方為配偶,所以李寶珠才無奈地必須經由法院確認遺產繼承權,才能證明她是王永慶的合法配偶。

    攤 開王永慶遺產申報書,三房女兒王瑞華的版本將王月蘭、楊嬌、李寶珠全列入配偶,12名繼承人(3位配偶和9位子女)除了罹患老人痴呆症的王月蘭和王文洋, 其餘都簽章承認;反觀王文洋的版本只有大房,李寶珠痛批王文洋不但枉顧三房照顧王永慶40多年來付出的心血,連自己的親生母親也不認。

    宋耀 明指出,「王文洋沒有列三房,也沒有列二房,二房是他自己的母親(楊嬌),他也沒有列。」三房暗批王文洋為爭產六親不認,還拿出紐澤西法院9月2日的裁決 書,指出法官限縮王文洋的調查權,反諷王文洋自稱勝利,也回擊日前王文洋發聲明抨擊王瑞華傲慢混淆視聽,不願誠實公開王永慶遺產。

    宋耀明表示,「我們過去對媒體所做的說明,沒有一件是跟判決內容是有出入的,所以我不知道王文洋先生昨天還是前天向媒體發聲明,要求我們要誠實至上,這個呼籲對我來說,是大開眼界!」

    紐澤西法院將在9月11日的第二次審前公聽會後,決定王文洋有多大權限調查權,在此之前雙方律師隔空交火,三房大動作將戰線拉回國內,要藉台灣法律認可配偶身分,站穩繼承遺產最有利的位置。(新聞來源:東森新聞記者陳明樂、陳建達)

  • 所以台灣的一夫一妻制
    是從什麼時候開始???
  • 重婚
  • 小老婆就是小老婆

    第三者就是第三者

    妨礙家庭就是妨礙家庭



    原來不是現在的狐狸精不要臉

    以前的狐狸精也一樣

  •  
    這個如果判決合法,形同重婚罪無效





  • 三房居然敢搬出"配偶"名分?!


    我比較好奇的是~為什麼二房的其他小孩不挺王文洋啊?!

    我說真的~我要是王文洋~我也要告到底~

    就算不為自己~也要幫媽媽出口氣吧~

    被三房壓了一輩子的大房媽媽和二房媽媽~

  • 我的疑問是 有很多人跑到國外註冊
    這樣在台灣也算合法婚姻嗎

  • 我的疑問是
    明知一方已有配偶
    又去登記註冊
    這樣是許可的嗎?

    若成立
    那"婚姻"的定義到底是啥?
  •  如果在國外結婚沒在台灣註冊應該台灣是無效的
    但是在國外就不知道了勒∼
    有的話
    那王老先生應該算重婚了吧?

    至於王文洋我想他是想要知道他老爸王老先生到底有多少財產的
    王文洋這樣的動作我覺得是合理的
    畢竟他離家多年
    根本不曉得自己的老爸到底有多少錢錢的
    不作這樣的動作跟程序就無法知道的


  • 有點好笑的怪現象

    首先王永慶是"台灣人"
    要依法律,應該是用台灣的法律
    在香港註冊
    關台灣甚麼事??

     

  • 王文洋堅稱 大媽王月蘭是王永慶唯一合法配偶
    ---------------------------------------------------------------
    他把媽媽放在哪裡?  是不是想一人獨霸  總覺得他怪怪地
  • 如果換成是女人 在不同地方跟不同男人註冊呢?
    也合法嗎? 不解???
  • chintzu的話:
    王文洋堅稱 大媽王月蘭是王永慶唯一合法配偶
    ---------------------------------------------------------------
    他把媽媽放在哪裡? 是不是想一人獨霸 總覺得他怪怪地
    ~~~~~~~~~~~~~~~~~~~~~~~~~~~~~~~~~~~~~~~~~
    我想
    王文洋他這樣做
    目的應該是為了
    要求所有財產透明化的一種方法
  • 這.....
    三娘也太厲害了吧

    要是主張成功的話
    台灣的小老婆/第三者都可以依例辦理爭產了!
  •  的確此例一開,
    臺灣的重婚法律失效,
    某天一個人死了,
    誰能知道會冒出幾個,
    可拿出在拉斯維加斯,香港,大陸(二奶,三奶,四奶...)...的結婚的配偶來搶遺產.

    今天王家三娘系統霸佔遺產,
    竟連王永慶有多少遺產,
    都要其他親生骨肉要透過打官司才能知道,
    甚至還主張這些遺產是公益性質,不需繳遺產稅,
    (公益到親兄弟不能知道數目)
    真是吃人夠夠,做得太過份了一點.

  • 王老先生如果地下有知  看到一齣這麼難看戲碼  不知道做何感想   早知當初阿...
    不管新舊民法   那重婚罪呢?

    不分男女  都可惡啦
  • 王文洋把他媽媽列入無疑是自打嘴巴

    因為他媽媽也是小老婆啊

    我還覺得他滿聰明的

    只把大房列入

    避免人家反咬他一口


  • ----------------------------------
    color-fish的話:
    王文洋把他媽媽列入無疑是自打嘴巴
    因為他媽媽也是小老婆啊
    我還覺得他滿聰明的
    只把大房列入
    避免人家反咬他一口
  • es4241的話:
     的確此例一開,
    臺灣的重婚法律失效,
    某天一個人死了,
    誰能知道會冒出幾個,
    可拿出在拉斯維加斯,香港,大陸(二奶,三奶,四奶...)...的結婚的配偶來搶遺產.
    ___________________

    嗯 極有可能
  • 那大家可以去找好幾個好野人...分別在不同國家註冊

    然後等好野人過世...再一一去分財產...哈...那就變很有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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