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寵物毛孩

看個新聞讓我髒話滿天飛

怎麼一堆死變態一直放出來

是怎樣性侵犯可以放出來 腳戴電子腳鐐監控就好
然後一直累犯

很可笑的還是監控時間只有晚上八點到早上十點鐘哦!
一共是14個小時

內部人員竟然還說 這還有需要改進的地方 等第三代電子腳鐐出來
真的是破口大罵,該不會第三代變成多監控2小時還是3小時的 一樣有好幾個小時給他們時間去犯案

這種破爛東西 明知有那麼大的漏洞 還敢拿出來用 是拿女性當白老鼠嗎?


有一個累犯出來還是戴著電子腳鐐四處性侵的人渣,都在大白天犯案
尾隨高中女生強拉至草叢
跟蹤網咖小六女童到人家家裡
還有附近鄰居的12歲女童

說什麼他老母生到這個兒子也很難過 說管不住 想到就一直哭
說每次都要花錢了事
我真的覺得這個老母就是腦殘了
管不住是因為她只會花錢了事好不好
這根本不叫管

而且戴上這個電子腳鐐是有屁用哦
犯完案誰還在原地乖乖等你去抓他
人早就跑掉了 又要重新查


今晚的新聞才開始十分鐘就已經讓我氣炸了!!!
  • 我都幻想如果我有錢  要找人幫我捉他  然後凌遲他  讓他生不如死

    真的只能幻想  哎
  • 真想看看訂立這法規的人是誰
  • 我現在都不敢看新聞了

    MD一些白痴腦殘的在亂搞

    我每次看新聞都覺得快中風爆血管了~
  • 不是我要這樣說

    只要有高官 或 立委 的家屬 被強姦或殺害

    這些問題 就迎刃而解了

    所以 我要征求勇士數名

    去 做 上述的事

    對象 就是 高官及立委或家屬

    這社會正在沉淪

    是時候 站出來修正

    勇士啊~出來吧~國家 社會 需要 你(妳)~

  • 有些法律應該是使用在適合的人身上
    而不是一視同仁
    雖然說改過自新的人很多
    但一犯再犯的也不在少數
  • 別這麼說啦  大官家的女孩也是人呀
    沒有人應該被這樣對待

    該死的是罪犯和那些不食人間煙火的官僚 
    立法和執行單位沒辦法解決問題   也缺乏反省 
    所以犯罪持續  正義無法伸張 
  • 好奇怪
    怎都沒有民意代表或民眾團體跳出來反對
    若自己居家附近有這種罪犯出沒
    不知道立法跟執法人員他們心裡會怎麼想

  • 希望白冰冰 站出來

    一起呼籲 讓死變態

    處死刑


  • 再來一個神奇的新聞





    性侵五歲女童八年徒刑變無罪!檢方將上訴

    一名男子在四年前涉嫌性侵一名五歲女童,傷及嘴唇與下體,嫌犯在一審被判處八年有期徒刑,不料在上訴後更一審的判決卻大逆轉、改判無罪,引起法界譁然﹔台中地檢署認為承審法官量刑有待商榷,將提起上訴。

    一名女童在四年前指控,一名當時已二十七歲的男子,涉嫌對他性侵,不僅強吻她造成嘴唇紅腫、瘀青,並且以變態的手法將冰塊放入她的下體後性侵得逞,經台中地檢署偵辦後提起公訴,在一審判決時,認為嫌犯惡性重大,依照性侵害犯罪條例重判八年有期徒刑,嫌犯不服提起上訴,經台中高分院審理時,嫌犯始終否認有強制性交,被害女童前後說辭不一,並認為女童處女膜完整,不構成性侵,連女童嘴巴上的傷痕,也認為應該是「熱戀情侶常見愛之吻」,因此裁定發回更審﹔經更一審後,判決卻是出現大逆轉,嫌犯獲判無罪。律師認為這樣判決不可思議、太不合理。

    台中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徐錫祥也質疑承審法官的量刑不符合期待,更有待商榷,將依法提起上訴。

    法界人士更認為,年僅五歲女童,如何與二十七歲男子出現「熱戀情侶常見的愛之吻」,竟然也可成為判決涉嫌性侵害者無罪的理由,簡直是荒謬至極。
  • 真的是人渣遇上腦殘法官

    什麼叫”熱戀情侶常見愛之吻”
    五歲女童最好是能跟誰成為熱戀情侶
  • 我昨天也有看到電子腳鐐的那則新聞

    看了真的替受害人非常非常不捨加憤怒!!!!!!!!!!!!!!!!!!

    那人渣不是第一次性侵

    放出來繼續犯案 現在抓回去關 也才關八年!!

    沒多久 又可以假釋放出來

    放出來繼續害人嗎???

    保護這種人渣不被判死刑

    讓牠繼續催殘這世界嗎

    真的很痛心!!!!!!
  • 噗~~~5歲女童那則新聞真的滿誇張、滿瞎的...
    5歲小女孩能懂什麼是愛之吻之類的嗎??

    真的是瞎到爆的法官耶!!是收人錢才這樣瞎扯嗎= =?
    我看他可以不用當法官了..不然就是回到古代再去當瞎到爆的貪官吧~
  • 真的很誇張!!!
  • 台灣這個社會不公不義,當官的自己好就好
    就是這樣才會發生這種事!!
    而且記憶中類似這種誇張的事件已經不是第一次了
    光是新店市公所投保3C產品的保險,我就很期待有人發動革命推翻這爛國家
    把那些幹這種事的公務員送上斷頭台
  • 我現在看新聞也是每看必罵
    都不懂怎麼會有那麼多腦才的事= ="
  • SORRY~
    是腦殘
  • 經台中高分院審理時,嫌犯始終否認有強制性交,被害女童前後說辭不一,並認為女童處女膜完整,不構成性侵,連女童嘴巴上的傷痕,也認為應該是「熱戀情侶常見愛之吻」


    台中高分院是那個法官判他無罪呀???
    可以公佈一下嗎
  • 靠 依偶幾年前脾氣, 一定設法找到他~海扁一頓~
回應...
 返回 寵物毛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