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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 這樣的契約書 你簽的下去嗎?

我在這間公司待了半年多了 老闆最近叫我簽這份契約書
我看了內容 我完全看不到有那一些是保障我們這些員工的
如果是你們 簽的下去嗎?

(第一點)本契約有效期限,除新進人員於試用期外,乙方欲終止本契約,應終止前二
個月通知甲方,如乙方無前二個月通知甲方有追討前一月的薪資不得有議。

要前二個月也太誇張了點...

(第二點)乙方提出終止契約者,其終止期日依規定工作計畫或時程屬於工作高峰期,
甲方有權要求延長終止期日至完成工作,但至多不超過二個月。

其他我都勉強可以接受
這樣之後要換工作 人家也不可能等你二個月吧

太誇張了



  • 我遇過等了我55天的公司
  • TO桂墨縭
    那是你剛好遇到可以等的 但大多都不能等吧!!
  • 這份契約書完全不合理也不合法,
    可以去檢舉公司(把契約書影印一份,最好加上錄音)~~
    即使你簽署的話,
    你還是可以事後檢舉,
    這種公司就是要受到處罰!!
     

  • EliSe~*的話:

    這份契約書完全不合理也不合法,
    可以去檢舉公司(把契約書影印一份,最好加上錄音)~~
    即使你簽署的話,
    你還是可以事後檢舉,
    這種公司就是要受到處罰!!

    --------------------------------------------
    如果要檢舉的話

    要去哪邊檢舉阿

  • TO EliSe~*

    所以我很煩腦 如果簽了根本沒保障
    不簽又沒工作了 

    照妳說的 如果簽了還是可以事後檢舉嗎?
    我擔心如果發生了事情 吃虧的是我們...
  • 可以打電話到勞委會去詢問
    相關的勞資問題唷
    那邊的人很不錯
    我有去過@@"
  • 想飛☆〞的話:

    如果要檢舉的話

    要去哪邊檢舉阿
    ===================
    可以去勞委會or勞保局~~

    會是可以先以電話詢問的方式,

    表明一下自己的案例,

    對方就會告訴你該如何處理!!
  • ☆茹☆的話:

    所以我很煩腦 如果簽了根本沒保障
    不簽又沒工作了

    照妳說的 如果簽了還是可以事後檢舉嗎?
    我擔心如果發生了事情 吃虧的是我們...
    ====================
    你如果擔心的話,

    你可以先打電話詢問勞委會勞工局看這種情形要如何處理,

    你只要打去問這樣的契約是不是不合法??

    如果簽署了之後員工該如何自保...等問題,

    不管怎麼樣,

    基本上妳的證據都要先收集好(即使你簽署了也要),

    例如:契約書的影本以及錄音(證明這是公司要你們簽署的,不是你憑空擬出的),

    我想,

    你為了要保住飯碗,

    勢必是要簽署的,

    妳現在只是先證明你在法律上是站得住腳的,

    而目前你也不能對公司作出提告,

    但你要先準備好,

    日後,

    你因為離職而無法履行契約內容時,

    屆時你就可以拿出證據以及法條來反控你的公司!!






  • 我的想法是簽下去
    然後要離職時再找勞工局申訴

    勞工與顧主所訂的約,基本上受勞動基準法所保障
    如果有違反勞動基準法的話,視同無效

    據板主所提
    1.公司與員工簽訂的契約,要求公司員工應該離職二個月前提出
    而勞基法內所規定
    3個月以上未滿一年,離職前十天需前提出
    一年以上未滿三年,離職前二十天需前提出
    三年以上,離職前三十天前需提出
    因此公司片面要求離職二個月前提出離職申請是不符合勞動基準法的規定
    2.契約上註明,甲方有權力追討一個月的薪資,這點明顯違法
    因為乙方並沒有造成甲方之損失,怎麼能夠叫你賠償,
    更何況"工資"不能預扣,如果敢預扣,上勞工局或行政院勞委會告他
    可以找我一起去
    3.處於工作高峰期,就不能離職了嗎?
    這點違法勞動基準法內的規定,任何人不能以強迫,協迫的方式強迫他人勞動....
    所以他不能違背你的意願強迫你工作,如果違反(口頭恐嚇,要錄音起來),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附註:
    勞動基準法裡有規定,定期契約跟不定期契約
    定期契約=約聘
    不定期契約=正職
    今天妳如果簽下去的話,就變成從正職轉約聘,對妳的一些權利是有所影响的
    要特別注意

    1.資遣費會拿不到(資方會以約滿為由解聘,而非資遣)
    2.非自願離職証明也會拿不到
    3.等我有空回到家,而且又看到這頁再回答吧



  • TO冒牌神父

    聽你這麼說 我根本沒保障呀
    老闆說一年簽一次約 我還笨笨的什麼都不知
    所以照你這麼說 我是約聘 所以非自願離職証明
    也會拿不到嗎?

    我就覺得這些條件都太誇張了
    所以才上來問看大家的意見

    而我今天有問老闆為什麼要離職要前二個月提出
    他回答我的是   因為他一個月要找人 一個月要我交接
    所以要二個月 

    我不簽就沒工作 簽了又沒保障
    怎麼會遇到這種老闆

    我今天下班前還是簽了
    因為我不想因此沒了工作
    但老闆他有留一份給我
    所以這份我要保存好嗎?

  • .......妳都簽了
    那妳能把內容傳給我嗎?
    我幫妳看看有什麼能幫妳的吧
    我的MSN
    sp004697@hotmail.com

    1.妳現在的身份是約聘了,所以非自願離職應該是拿不到了(看妳們老闆良心)
    如果妳不被續約,妳可以選擇不交接,看接妳的人自己怎麼學(這是肚爛的做法,但是不違法)
    2.另外老闆的解釋說要二個月前提離職,這是妳們老闆的講法
    但是我還是要講,違反法令的合約或是講法,都屬無效

    P.S我的專長在於勞工安全衛生法(我有乙級勞安)
    勞動基準法在前一個公司擔任工會幹部所以略有涉獵

    如果可以我建議是在討論時錄音,
    問老闆幾個問題
    1.被資遣怎麼辦?
    2.資遣費怎麼算?
    3.是否有非自願離職証明?
    4.為什麼一定要簽?
    5.能不簽嗎?

    我相信老闆在哄妳簽約時應該會講不少好聽的話,
    把這些錄下來對妳是一種保障






  • 嗯~ 要確認一下老闆給您的那份契約書上, 也是有雙方的簽名蓋章咩? (正常應該是要有的唷!)

    若是只有版主的簽名蓋章, 那留著也沒有, 沒有保障的效力!

  • 是很誇張
    我之前簽了一份工作契約(未做滿一年賠一個月薪水)
    結果因為壓力大到不得不提前離開
    只好自認倒楣~賠錢走人
    之後只要面試時有提到要簽合約的一概拒絕
    這也是一種人生的學習吧

  • 如果不是約聘
    就不要亂簽約~大部份都不合法
  • 如果這樣...別簽吧

    但版主已簽了,如果之後遇到任何問題
    可以上來問問大家意見..
  • to冒牌神父

    那我明天上班時再把合約寄給你看哦!!
    但是我已經簽了 要錄音可能也錄不到了!!= ="
    我好笨
  • to 天涼好個秋

    我們老闆印二份耶 他二份都有蓋大小章 一份給我留底
    這樣有效嗎????

    會不會之後我去勞工局 他們說我自己也有簽名蓋章...所以有效
  • to學習愛自己的

    問題是我已經做半年多了
    現在才叫我簽這合約 
    不簽就沒工作了

  • 不知道能不能主張該份契約違背了相關法令
    因此無效,在無效的約聘僱下,
    該員工身份應該以簽約前非定期契約的身份來認定?

    P.S這個部份我不太清楚,因為這跟民法有關,
    以前也沒碰到這種案例,所以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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