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又在亂搞了...
教育部日前依行政程序法規定預告修正「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辦法」,將低收入戶學生「生活費」納入就學貸款申請項目之一,修改申請學貸學生家庭「年所得總額」計算方式,但取消進修學校學生貸款資格;教育部規劃將以每月6,000元、每學期3萬元為低收入戶學生生活費貸款額度。
現行「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辦法」第六條規定,就學貸款費用範圍僅包括學雜費、實習費、書籍費、住宿費、學生平安保險費、海外研修費及私校教職員工退休撫恤資遣費;教育部預告修正條文,新增低收入戶學生「生活費」為就學貸款適用範圍,其額度由教育主管機關規定,另因私校法規定將私校教職員工退休撫恤資遣費納入學費計收,因此刪除該項費用規定。
教育部4月間在立委要求下,規劃將生活費納入就學貸款範圍,避免學生因生活費無著而失學,高等教育司人員曾表示,初步規劃生活費貸款每月新台幣6,000元、每學期以3萬元為限,預告修正條文則限定「經各縣市政府認定」之低收入戶家庭學生得提出申請,該貸款利息並由教育部全額補貼。
據統計,97學年度申請就學貸款人次約80萬人次,以低收入戶佔總貸款人數約4.5%計算,若補貼低收入戶生活費貸款利息,政府每學期將增加支出約2,500萬元。
預告修正草案亦包括將「進修學校在學學生」排除申貸對象外,明定僅國內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具正式學籍及固定修業年限之在學學生為限,亦即各級高中職、大專進修學校學生皆不得申請就學貸款。
此外,就申貸學生家庭所得總額之計算,修正為,以學生已、未婚與否分別計算,已婚學生須與配偶合計所得、未婚學生則與父母合計,所得總額在120萬元以下者,方得提出申請。
轉貼自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716/35/1n6eo.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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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大學碩士等的都不能辦學貸了哦...?學費有多貴 他們知道嗎,高中以下真的算小咖的
不能辦學貸了 很多人還用唸書嗎
為什麼老是顧頭不顧尾的
以前是什麼大學錄取太低 後來搞成錄取率太高 又開始降低門檻 造成一堆問題
前陣子是什麼鼓勵親寒家庭子女就學 最近廣告也拼命在走這種溫情路線
結果為了照顧那些年幼沒書讀的孩子 要犧牲高中以上的學生嗎?
這樣現在被照顧的孩童 長大了還不是無法唸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