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凰變性奴 大馬王子妃逃家訴離

鳳凰變性奴  大馬王子妃逃家訴離
  更新日期:2009/06/02  02:38  尹德瀚╱綜合報導 
嫁入馬來西亞吉蘭丹州王室的印尼女子瑪諾哈拉,因不堪王子夫婿東姑莫哈末法克里的凌虐,上周末隨夫婿訪問新加坡時以戲劇化方式逃脫,六月卅一日回到印尼後公開指控,她被丈夫當成性奴隸對待,不斷遭到強暴與折磨。


年方十七的瑪諾哈拉在印尼首都雅加達舉行記者會表示,在這段婚姻中,性虐待和性騷擾如同家常便飯,她丈夫在她不想做愛時每回都霸王硬上弓。記者問到她丈夫是否割傷她乳頭時,瑪諾哈拉說,「這是真的,我身體有些部位被剃刀割傷」。


瑪諾哈拉並控訴說,她在王宮中經常被關在自己臥室裡面,外有警衛看守,只要她稍有抱怨,就會被注射鎮靜劑,還有兩次甚至被施打毒品,導致她吐血。所有發生的這一切,都對她造成創傷。


瑪諾哈拉原本是模特兒,在印尼社交圈頗有名氣,二○○八年八月,十七歲未滿的她嫁給吉蘭丹州王室的三王子東姑莫哈末法克里,這樁「名模變王妃」的婚姻頗受艷羨。不料婚後不久,瑪諾哈拉就向母親法加瑞娜哭訴遭受丈夫性虐待。


二○○八年底,瑪諾哈拉首次逃回印尼。今年二月,三王子為了挽回婚姻,邀請妻子和丈母娘一起到沙烏地阿拉伯的麥加朝聖,之後法加瑞娜被留在沙國機場,瑪諾哈拉則被帶回馬來西亞。媒體在四月報導瑪諾哈拉係被綁架回去,但王室方面一概否認。


上周末,瑪諾哈拉偕夫婿陪公公到新加坡就醫,周六晚上她打電話給新國警方求救,警方到旅館後警告三王子不得阻撓瑪諾哈拉離開,否則會有牢獄之災。印尼大使館也很快處理好瑪諾哈拉的返國手續,讓她得以在卅一日搭機回到印尼。


瑪諾哈拉卅一日表示,印尼駐馬國大使館之前向外界隱瞞真實情況,在她受盡折磨時卻說她過得不錯。當她和夫婿出席社交活動時,臉上的笑容都是裝出來的,因為她如果不強顏歡笑,回去就會吃苦頭。


瑪諾哈拉的律師說她已提出離婚申請,也會去醫院接受身體檢查,以佐證她聲稱遭到虐待的指控。
  • 好變態喔!
    不過未滿18歲可以結婚嗎?
  • 中華民國民法第980條規定,男未滿18歲,女未滿16歲者,不得結婚.
    不過,每個國家法律規定的都不太一樣.

    對於只想嫁入豪門的,卻導致婚姻不性福,我一點都不同情.
    當然,拿剃刀來性虐待是非常變態的行為.
  • 都有人用
    都有人用
    可怕@@
  • 這....算是大醜聞吧...
    不過才18歲...她的人生也太精彩了一點吧....
    可以考慮出書或拍片了
  • 看完後我有點好奇,以馬來西亞算是民主國家來講
    他們的皇室、王子還有特權喔?
  • 六月卅一日回到印尼後公開指控???
    今天不是才6/2?
  • juice*e的話:
    六月卅一日回到印尼後公開指控???
    今天不是才6/2?

    ============
    而且6月根本沒有31日呀∼

    這是.............
  • 大判燒的話:
    躲在小角落的話:

    對於只想嫁入豪門的,卻導致婚姻不性福,我一點都不同情.
    當然,拿剃刀來性虐待是非常變態的行為.

    ==========
    對不起喔,但是每個人都有權選擇好的生活,就算她嫁入豪門,也不表示她活該

    如果她是嫁給窮小子,那就比較值得同情嗎?還是你會說眼睛塗到蛤蜊肉,一樣不同情?

    家暴就是家暴,不應該因為她嫁入王室,就覺得她是自找的
    --------------+1

    結論是嫁好門比嫁豪門重要
  • 躲在小角落的話:
    中華民國民法第980條規定,男未滿18歲,女未滿16歲者,不得結婚.
    不過,每個國家法律規定的都不太一樣.

    對於只想嫁入豪門的,卻導致婚姻不性福,我一點都不同情.
    當然,拿剃刀來性虐待是非常變態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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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這樣法律也很奇怪,未滿18就不能有性行為16歲以上就可以結婚,
    結婚要撐兩年才能有性行為嗎?
    若女方家族也是豪門我看那變態應該不敢對他施暴吧!(真得很過分)
  • 悉達多~

    照片中的是妳嗎?

    好漂亮喔~!!
  • 拿剃刀性虐待耶!!!
    想看看那變態的嘴臉
    不知道王子會不會坐牢?
  • 泰國??
  • 真是可怕的新聞~
    嫁入豪門卻有這樣可怕的老公
    祝福她早日脫離魔掌!!


  • 悉達多好正+1
  • 高熱量的小甜甜布朗尼的話:
    躲在小角落的話:
    中華民國民法第980條規定,男未滿18歲,女未滿16歲者,不得結婚.
    不過,每個國家法律規定的都不太一樣.

    對於只想嫁入豪門的,卻導致婚姻不性福,我一點都不同情.
    當然,拿剃刀來性虐待是非常變態的行為.
    --------------------------------------------
    那這樣法律也很奇怪,未滿18就不能有性行為16歲以上就可以結婚,
    結婚要撐兩年才能有性行為嗎?
    若女方家族也是豪門我看那變態應該不敢對他施暴吧!(真得很過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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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結婚就不受未成年性行為的規範了

  • 真的很扯,也許年紀跟家世也差太多,才會讓變態有持無恐。

  • 1、我國民法成年是指年滿20歲,及未滿20但已結婚之未成年人
    2、刑法第227條與幼童性交、猥褻罪的客體是未滿16歲者
          並非未滿18不能有性行為
  • 悉達多是男的= =
  • 好可怕

    根本是變態,好像電視上演的那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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