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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 求救~懇請大家幫幫我


我是月薪制的

沒想到工作不到一個月公司就以我不適任開除我
薪水也用  [日薪]  的方式計算
還用一些名目扣除
所以~我只領到一半的薪資

我去勞工局申請協助

有安排調解會

但公司也不肯出席

律師跟我說只能用[小額訴訟]
但要付訴訟費1000元
之後要再配合開庭(必須跟現在的公司請假)

請問大家有沒有不用花錢的方式可以要回剩下的薪水?
  • 你要想一下,去報到時,有簽下什麼種合約嗎  ? 

    比如說,公司保有三個月試用期,

    若公司覺得您不適用,有以不適任的理由可以開除

    例如這樣的合約?  什麼新進人員報到條例之類的。

    若有的話,我想,那您應該是要不到吧…

    不過,那些被扣除的名目,是可以要的…

    我聽過,有朋友的公司,長期加班都沒給加班費,

    後來員工到勞工局去申訴,花了一點時間調解,後來

    有拿到所謂的加班費…
  • 同意~伊麗絲~說的

    勞心勞力的去追討,對你也沒好處
  • 999987654321
    999987654321
    伊麗絲

    謝謝妳

    上份工作是週休~我任職的期間經歷2個週休和一個國定假日
    所以被扣了5天的薪資

    再扣其一些莫名奇妙的項目

    領到的薪水真的少的可憐

    真的很委屈...

    新工作又還沒領到錢...

    不知道生活費要從那裡來..
  • 999987654321
    999987654321
    ichunkimi的話:
    你要想一下,去報到時,有簽下什麼種合約嗎    ?   

    比如說,公司保有三個月試用期,

    若公司覺得您不適用,有以不適任的理由可以開除

    例如這樣的合約?    什麼新進人員報到條例之類的。

    若有的話,我想,那您應該是要不到吧…

    不過,那些被扣除的名目,是可以要的…

    我聽過,有朋友的公司,長期加班都沒給加班費,

    後來員工到勞工局去申訴,花了一點時間調解,後來

    有拿到所謂的加班費…
    -----------------------------------------------

    我沒有簽下合約....

    被開除後..

    我跟公司的對話
    確認薪資部分我有電話錄音
    對方有承認我的薪水含全勤一個月是19500
    這樣應該可以證明我是[月薪制]吧

    勞工局是說只要我是[月薪制]
    就算不足一個月~~公司必須按比例發給我薪資

    也就是若我工作到17日
    可以領17天的薪水
    假日的工資是可以照領的
  • 999987654321
    999987654321
    伊麗絲

    謝謝妳

    正在努力恢復心情中
    晚點要上班(我是晚班)

    真的覺得身心俱疲
    又缺錢
    真的很痛苦
  • 有想過找水果日報等媒體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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