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士萱涉猥褻案 改依強制罪判刑6月
楊士萱涉猥褻案 改依強制罪判刑6月
〔 2008.07.17 中國時報 〕 蕭博文╱台北報導
偶像藝人楊士萱涉嫌猥褻女學生案,士林地方法院16日依強制罪判處楊士萱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而非檢方起訴的加重強制猥褻罪。
法官認定,楊士萱以強暴方法從被害女學生右大腿後方扯破褲襪,但未直接接觸或觸摸女子身體,與猥褻要件不符,因此變更起訴法條,以強制罪論處。
楊士萱昨天未到庭聆判,也不願接受媒體訪問。楊士萱的委任律師吳偉豪則表示,楊士萱獲知判決結果相當傷心無奈,還向律師哭窮指沒錢繳納18萬元的罰金,得知繳不出錢就得坐牢後,楊士萱沉默不語。
現年26歲的楊士萱曾演出《愛殺17》、《親親小爸》等偶像劇,年初被指控尾隨女學生返家,進而在電梯裡強掀短裙、扯破褲襪,還作勢以手機拍攝女子下體。
〔 2008.07.17 中國時報 〕 蕭博文╱台北報導
偶像藝人楊士萱涉嫌猥褻女學生案,士林地方法院16日依強制罪判處楊士萱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而非檢方起訴的加重強制猥褻罪。
法官認定,楊士萱以強暴方法從被害女學生右大腿後方扯破褲襪,但未直接接觸或觸摸女子身體,與猥褻要件不符,因此變更起訴法條,以強制罪論處。
楊士萱昨天未到庭聆判,也不願接受媒體訪問。楊士萱的委任律師吳偉豪則表示,楊士萱獲知判決結果相當傷心無奈,還向律師哭窮指沒錢繳納18萬元的罰金,得知繳不出錢就得坐牢後,楊士萱沉默不語。
現年26歲的楊士萱曾演出《愛殺17》、《親親小爸》等偶像劇,年初被指控尾隨女學生返家,進而在電梯裡強掀短裙、扯破褲襪,還作勢以手機拍攝女子下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