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反對死刑.但或許可以有替代方案.
我的想法是..
聯合國提案選出四個無人島.任何對該島有主權之國家放棄對該島的任何直接統治權.但保留其海域主權.由聯合國補貼該國及支援其對該島之防衛預算.
讓全世界的死刑犯放逐在島上自行生活.男性女性分開放逐.避免生育.
兩個島給一般死刑犯.(男女各一個島)
島上無任何文明器具.舉凡衣物鍋碗瓢盆或是任何原始刀械金屬均無.裸體進去是最好.頂多給個麵包撐個兩三餐.但是連塑膠袋也不能給.
接下來所有犯人均自行覓食.獵殺動物及尋找山洞居住跟找水源來野外求生.反正就是讓這群犯人當原始人.能活的下去是他們的本事.
犯人要組成任何型態的部落組織均可.語言不通是他們的事.任何犯行也都自由.島上無任何"原驅逐國"或國際組織公權力或人權介入該島土地.法律可以他們自己定.要變成多不人道或是多原始的社會由他們自己決定承擔.
但終生無法離開此島.島外一定距離內均有該國軍艦巡航.這也就是得補助該國預算的原因.超越多少距離內便格殺勿論.(最後的直接死刑手段)
另外兩個島是給瘋狂殺人魔的.諸如食人魔.連續殺人魔.冷血天才型殺人魔等等.
(我個人建議那種強姦犯甚至是強姦自己親人的也算在這一類.本人極度痛恨強姦這件事.這跟殺了一個人沒啥差別.)
島上各項生活方式同上一個島.但多了大型獵食性動物.看是要放個兩三群獅子老虎進去還是熊之類的.還是島上原本就有那是最好.這樣比較不會破壞到島上原本的食物鍊結構.
(大型獵食性動物數量也不能太少.體積也不能太小.免得沒兩下就被殺人魔聯手給滅了.全世界的殺人魔還挺多的)
就讓這群瘋子嘗嘗一邊還要野外求生.一邊還要被獵食的感受.如果犯人們要自相殘殺那也是他們的自由.反正他們信奉的是撒旦.
個人認為不尊重人命及漠視人權者.沒資格享受人權.
但如果我們沒權力決定犯人的生死.不該扮演上帝的話.那將他們放逐去自力更生.回歸大自然.應該不算剝奪他們的人權.只是既然他們將自己變成了動物.我們"人類"不過就是將他們放生罷了.
但前提是要絕對的確認犯行.否則如果是冤獄那會很難賠.
但至於如何界定殺人魔跟精神病的差異這我就才疏學淺想不太出來了.畢竟很多冷血殺人魔都有精神方面的疾病.
一個殺了人的精神病患.該不該就這樣將他放逐於人類之外.我想這是個我不太能理解出來的議題.
聯合國提案選出四個無人島.任何對該島有主權之國家放棄對該島的任何直接統治權.但保留其海域主權.由聯合國補貼該國及支援其對該島之防衛預算.
讓全世界的死刑犯放逐在島上自行生活.男性女性分開放逐.避免生育.
兩個島給一般死刑犯.(男女各一個島)
島上無任何文明器具.舉凡衣物鍋碗瓢盆或是任何原始刀械金屬均無.裸體進去是最好.頂多給個麵包撐個兩三餐.但是連塑膠袋也不能給.
接下來所有犯人均自行覓食.獵殺動物及尋找山洞居住跟找水源來野外求生.反正就是讓這群犯人當原始人.能活的下去是他們的本事.
犯人要組成任何型態的部落組織均可.語言不通是他們的事.任何犯行也都自由.島上無任何"原驅逐國"或國際組織公權力或人權介入該島土地.法律可以他們自己定.要變成多不人道或是多原始的社會由他們自己決定承擔.
但終生無法離開此島.島外一定距離內均有該國軍艦巡航.這也就是得補助該國預算的原因.超越多少距離內便格殺勿論.(最後的直接死刑手段)
另外兩個島是給瘋狂殺人魔的.諸如食人魔.連續殺人魔.冷血天才型殺人魔等等.
(我個人建議那種強姦犯甚至是強姦自己親人的也算在這一類.本人極度痛恨強姦這件事.這跟殺了一個人沒啥差別.)
島上各項生活方式同上一個島.但多了大型獵食性動物.看是要放個兩三群獅子老虎進去還是熊之類的.還是島上原本就有那是最好.這樣比較不會破壞到島上原本的食物鍊結構.
(大型獵食性動物數量也不能太少.體積也不能太小.免得沒兩下就被殺人魔聯手給滅了.全世界的殺人魔還挺多的)
就讓這群瘋子嘗嘗一邊還要野外求生.一邊還要被獵食的感受.如果犯人們要自相殘殺那也是他們的自由.反正他們信奉的是撒旦.
個人認為不尊重人命及漠視人權者.沒資格享受人權.
但如果我們沒權力決定犯人的生死.不該扮演上帝的話.那將他們放逐去自力更生.回歸大自然.應該不算剝奪他們的人權.只是既然他們將自己變成了動物.我們"人類"不過就是將他們放生罷了.
但前提是要絕對的確認犯行.否則如果是冤獄那會很難賠.
但至於如何界定殺人魔跟精神病的差異這我就才疏學淺想不太出來了.畢竟很多冷血殺人魔都有精神方面的疾病.
一個殺了人的精神病患.該不該就這樣將他放逐於人類之外.我想這是個我不太能理解出來的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