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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醫療 / 我該剁掉嗎

每天上班  照二餐在吸二手煙 

鼻子燻到快爛掉了

眼睛一直很酸很酸

鼻子沒有一天是通的

我想我的肺快完蛋了

有向上申訴過  沒鳥用

我該剁掉我的鼻子嗎

還是有其他的方法?
  • 戴口罩
    雖然我抽  但是~我不會在密閉的地方
  • 糧草徵收人的話:
    我現在就在戴口罩

    沒鳥用=        =

    要N95型的嗎??
    -------
    哇哈哈~
    不然試試氧氣筒~(開玩笑)

    跟同事講都沒用~我也不知道怎麼辦耶..
    妳~辛苦了
  • 拿個超大的透明垃圾袋
    從他的頭上罩下去
    不然幫他的位置為個透明的塑膠布幕
    最好可以接到天花板
    讓他自行吸收好了


    真是辛苦你了
  • 看到標題
    我想歪了
    哈哈.............
  • Q小婷的話:
    看到標題
    我想歪了
    哈哈.............
    =============
    想歪了+1

    以為是某種慾望控制不了哩
    ps:鼻子通常用切的吧
  • 還是可以檢舉啊
    一切照規定來~

    而且現在大樓都中央空調
    室內不管移到哪裡吸都一樣啦!
  • 版主
    你跟我之前情形一樣
    我都帶n95喔
    真的比較有用

    不知你公司大不大
    如果大
    就是往上講
    人事部應該是很有力的部門

    之前政府不是有公佈3人以上公司就是要禁煙
    剛剛幫你查到跟版主差不多的案例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507081006079

    依據煙害防制法第十三條  ,下列場所不得吸菸: 
    一、圖書室、教室及實驗室。 
    二、表演廳、禮堂、展覽室及會議廳(室)。 
    三、室內體育館及游泳池。 
    四、民用航空器、客運汽車、纜車、計程車、渡船、電梯間、密閉式之鐵路列車、捷運系統  之車站、車廂及其他各種密閉式之公共運輸工具。 
    五、托兒所、幼稚園。 
    六、醫療機構、護理機構、其他醫事機構及殘障福利機構。 
    七、金融機構、郵局及電信局之營業場所。 
    八、製造、儲存或販賣易燃易爆物品之場所。 
    九、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場所。  前項場所,應設置明顯禁菸標示。

    也就是說公共場所的室內及密閉空間均不得吸煙,吸煙要到專設的吸煙室,否則可報警依據社會秩序維護法處罰
    第79條: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新台幣三千元以下罰鍰或申誡:於禁止吸煙之處所吸煙,不聽勸阻者。 

  • 快研發小型活塞清香器
  • 初行雁的話:
    Q小婷的話:
    看到標題
    我想歪了
    哈哈.............
    =============
    想歪了+1

    以為是某種慾望控制不了哩
    ps:鼻子通常用切的吧
    *********************

    我以為鼻子是用削的耶~
  • 該剁的
    該切的
    該削的


    不該是你的鼻子














    是那群人的手ˋˊ
  • 我們公司  ...想抽煙要走出距離工作場所500公尺的室外  ...

    公司的"德"政讓我這個10年以上的煙槍在公司都能不抽煙
  • 是糧草人呀...我以為是變態的...
    以後他們抽菸...你就出去咳大聲一點...咳到他們不好意思
    在公司窗邊貼肺癌的照片嚇他們...哈哈
  • 你還可以上訴(雖然沒用),我連上訴的機會都沒有哩
    整個辦公室的人都是煙槍,不抽的人只有我和另一個同事
    因工作內容關係,有時候不會全部的人都進辦公室,還勉勉強強可以接受
    當全部的人都進來時,很明顯可以看到灰濛濛的一片
    回到家衣服都臭的要死,真想撞牆勒

    當初面試的時候就被告知,大家都會吸菸要能忍受,哎...

  • 同意unicat...

    小糧..
    要剁掉的不是你的鼻,是那群人的手

    但是...講完這句話,好像只有出出氣而以
    待我來認真想個有用的....

    想想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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