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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告了..........我很難過,也覺得自己很呆!

我被告了,我住高雄,而卻收到台北的傳單,
我想必定是在這裡和人發生爭辯起口角,
講了氣話,對某人謾罵,所以會被他告吧!

我5/2日接到傳單,承辦警員要我今日再撥電話問他
結果,說我人不到台北大安分局作筆錄就不能跟我講
我到底被誰告!但心中有譜.或許是她吧!

我很有誠意跟當事人道歉,但是說真的台北太遠了.
我沒錢也不知路怎麼走,根本也不敢告訴家人我被告,
選舉過後,激情也過了,誰當總統不都不關我事,為了這事
我亂罵人,被告妨害名譽,
想想我真的很呆很無聊!

不懂法律就是呆,以為不是指名道姓罵人,情緒性的亂罵
出口,以為大家罵一罵下線各過各的生活,氣氣就算,也不知會這麼嚴重.

台北太遙遠,對一個未自己出過遠門的我,
真不知該如何去處理,
跟家人講好嗎?還是置之不理,
我在想,我沒錢也不知台北怎走,如果放任不管,
等警察發拘票抓我,會不會好一些?

有沒有人知道,被告妨害名礜,置之不理,
會受到什麼刑罰嗎?
我真的很難過,自己居然犯法!請知道這方面法律
知識的朋友幫我解答一下好嗎?  謝謝感激不盡.
  • 這個我就不太清楚了~<br /> 因為我不是讀這個的啦~<br /> 還是要讓一些比較懂的人來回簽你喔~<br /> 但是我覺的這個應該不是很嚴重吧~<br /> 怎麼會有人那麼的無聊丫~
  • 版主你還是跟家裡的人說說你的狀況吧<br /> 請親人跟你一起去台北做筆錄吧<br /> 這是會留下案底的<br /> 最好是跟對方和解吧!
  • <span style="color: #000000"><strong><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沒關係啦~<br /> <br /> 真的走到這一步.就只能接受.<br /> <br /> 如果不愉快.就再告回去.告來又告去.告的天長地久海枯石爛.看誰時間多.<br /> <br /> 精隨不在問輸贏.只為找麻煩.<br /> <br /> <a _alt="" href="http://forum.fashionguide.com.tw/upload_image/forum/2/5/8/3/201311191742280.jpg" id="http://forum.fashionguide.com.tw/upload_image/forum/2/5/8/3/201311191742280.jpg?post_id=14077531" name="linkImg" target="_blank" onclick="return LoadImg(this.id);"><img border="0" alt="" src="http://forum.fashionguide.com.tw/i/showThePic.jpg" onload="java:if(this.width>500) this.width=500;"></a></span></strong></span>
  •  我也想知道原po者不知道過的好不好<br /> 因為事情過了五年了<br /> 希望是沒事情<br /> 只要扯到政治的事情總是很麻煩的
  • 好久的文章(我加入FG之前的事了)<br /> 只是不知道後來版主有順利解決事情了嗎?<br /> 希望一切安好
  •  可是我最近才看過一篇文<br /> 上面寫說<br /> 會有網路釣手<br /> 故意激你說出不當的言語<br /> 然後告你<br /> 還專挑遠的告<br /> (就跟版大一樣,台北的告高雄的)<br /> 通常賠了2~5w和解就算了<br /> <br /> 版大以後回文要小心點哦<br /> 還是願你平安解決此事<br /> <br type="_moz" />
  • 好想知道結果怎樣喔!
  • 後來呢?
  • 先不用慌張<br /> <br /> 法律講求證據<br /> 先整理一下你手上有的證據 而對方手上又握有什麼證據<br /> 不過誠心道歉是必要的<br /> 自己EQ要練好<br /> 凡事都不要太衝動<br /> 如果雙方手上都沒有證據<br /> 這種在偵查官眼裡只是各說各話<br /> 記住他們要的是證據!!!!
  • 可愛棉花糖~棉
    可愛棉花糖~棉
    這版又跑到熱門話題回一下<br />很多人都以為不是指名道姓罵人就不會被告<br />這種沒基本法律常識的腦殘畜牲我也遇過<br />所以說網路不要太逞口舌之快<br />不是別人罵不過妳<br />是別人沒有笨到像妳罵人罵到被有把柄告........<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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