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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有上床才判決外遇喔.....

台北地院民庭法官認為,男女二人雖沒有性行為,但有牽手、摟抱、親吻等親暱行為,已屬不誠實行為,違反配偶因婚姻關係應負的誠實義務  二人的婚外情,顯然對配偶的女方構成共同侵權行為,所以應賠償。


喔~~    對配偶不忠的人  要小心喔
不是抓姦在床才算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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