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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 / 出國日遇上強烈颱風柯羅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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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會這樣?!

中央氣象局昨天傍晚發布強烈颱風柯羅莎的海上颱風警報,今天清晨發布陸上警報,暴風圈預估今天深夜接觸到台灣陸地。北部、東北部今天會有明顯降雨,明、後天的影響最大。

我要出國玩啦!!!!!
  • to  kellywu

    你是跟團的嗎
    還是自助旅行呢
    不管怎樣
    如果航班取消
    是可以改期滴

    跟團的話
    就要問一下旅行社的安排
    是改期還是退費
    如果是改期那還要看你時間能否配合
    以及到時公司是否准假
    那退費的話
    就不要讓自己的權利睡著了

    不過我想你目前還要煩惱的是
    已請好的假就要先銷假上班囉

    幫你罵颱風
    颱風你真是任性的小孩!
  • 怎麼辦?

    我剛接到旅行社的電話
    我是參加旅行社吳哥窟的包機行程
    原訂10/07上午08:15的班機出發
    但航空公司已經做出決定10/07不飛
    改10/08的12:15飛
    原本五天的行程變成四天不到

    少了一晚住宿
    少了兩頓午餐、一頓早餐、一頓晚餐
    原本中午可以休息的現在因為要走完行程就不休息了
    居然只退3000

    我可以向消基會申訴ㄇ?
  • 當然站在消費者的立場
    是不合理滴
    所以去向消基會申訴唄
    請消基會幫你討公道
    不過你要先把所有的證據都準備好哦

    但是10/8是星期一吔
    你那天早上能完成向消基會申訴的動作嗎
    否則就只有等你玩回國再說囉
    看吃住及品質如何
    如果真的很差的話
    就連這些一起向消基會申訴吧

    不然就先去找民代看看咩

  • 我剛剛查到的:



    團體遇颱風改期出發,取消費該誰賠? 

    一、事實經過 
    甲方是一所中學,該校籃球隊接受邀請赴歐洲觀摩及參加友誼賽,於  是找上乙旅行社張小姐代為安排,雙方幾經商討行程,最後決定遊覽蘇聯、英國、西班牙、法瑞等國家,全程18天,預訂85年8月3日出發  。雙方簽訂合約書,由甲方繳交新台幣100萬元作為定金,並於說明會時繳清尾款。學生及老師們也興奮地準備出國所需用品,對大多數的學生而言,這是他們第一次出國,而且旅遊地區是歐洲,更讓他們  期待的不得了。 
    不料離出發日期近了的時候,天公不作美,來了個大颱風,機場被迫關閉,行程也無法如期出發。當時乙旅行社張小姐緊急與甲方協商,  希望延後出發日期,並配合航班將原行程做適當調整,最後雙方同意  將行程縮短為15天,並延後於8月10日出發。 
    這期間雙方並沒有討論有關取消費由何人負擔?行程天數滅少,費用  應退還多少?以致於甲方返國後找上乙旅行社張小姐要求退還每人3  天旅費,張小姐當時允諾退還甲方共新台幣32萬元,並親自立下字據  言明9月10日親自拿錢退還甲方。然而9月10日到了,卻不見張小姐的影子,於是甲方再以存証信函通知張小姐履行退費承諾。 
    張小姐以郵寄方式將面額新台幣32萬本票乙張寄給甲方,明示85年11  月15日兌付,但是11月15日甲方仍然領不到錢,經過張小姐一再失信  於甲方,甲方只得向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以下簡稱品保協  會)求救,請求調處。 

    二、調處結果 
    乙旅行社由張小姐出面,其解釋本票之所以未兌付是因為原本預訂一筆  要匯入的團費未匯入,才讓甲方領不到錢,不是有意不付錢,在徵得甲方同意下,張小姐將新台幣32萬元分三期給付甲方,雙方達成和解  。 

  • 三、案例分析 
    本案有三個問題要討論,M因遇颱風天災等不可抗力因素,而行程被  迫取消或延期時,因而產生之合理必要取消費用(如機票退票手續費  ,簽証費,飯店取消費等)由何人負擔?行程內容由18天改為15天  且內容有變更,雖經甲方口頭同意,但雙方並未重新簽訂旅遊契約書  ,如此是否視同甲方無條件同意更改契約內容?本票之效力如何?首先依國外旅遊契約書第二十四條:「因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當事  人之事由,致本契約之全部或一部分無法履行時,得解除契約之全部  或一部分,不負擔害賠償責任。但乙方已代繳納之規費或為履行本契約已支付之全部必要費用,得以扣除餘款退還甲方。為維護本契約旅遊團  體之安全與利益,乙方依前項為解除契約之部分後,應為有利於旅遊團體之必要措置(但甲方不同意者,得拒絕之),如因此支出之必要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第二十五條也規定「因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當事人之事由,致旅遊  團體無法成行者,乙方應立即以適當方法告知甲方;其怠於告知甲方  ,致甲方受有損害時,應負賠償責任」。依上述契約,甲方的行程因颱風因素,機場關閉而無法如期出發。據乙旅行社張小姐表示,出發的機票(台北--莫斯科)已開但不能退票,且國外飯店的取消費也  不少,如依該契約,此部份之損失應由甲方負擔。 
    但乙方也應在知悉無法出發後,立即以適當方法告知,否則如造成甲  方損失(如甲方不知仍趕至機場集合等),乙旅行社仍應負責。再者討論,當乙旅行社將行程延後出發並將原行程由18天縮短為15天,雙方並沒有於原契約內特別註明變更事項,雙方也沒有重新簽訂旅遊契  約,據了解甲方與乙旅行社自始至終皆未曾表示要解除原契約。 
    而依民法規定,解除契約應以意思表示為之,所以甲方與乙旅行社之協議,  應屬契約內容之變更。雙方協議變更內容如何卻沒有事先言明,如取  消費及減少三天團費如何計算。結果會造成乙旅行社張小姐認為甲方既  然事先都沒表示意見,應該就是同意將減少三天之團費用於彌補取消  費,那來退費? 
    但甲方則不這麼認為,既然行程少三天,當然團費減少,旅行社理應  退還。至於先前的取消費,乙旅行社並沒有事先告知,所以不須給付  。至於誰主張有理?只有法院的法官有權判決,乙旅行社如要避免此類糾紛,最好於原契約內容寫明變更事項,或者雙方重新訂立新的旅遊  契約。 
    最後談到票據法上本票的效力,本票之發票人,於發票後,應負絕對付款責任,倘本票發票人不能如期履行付款者,則依票據法第一百二十三條規定:「執票人向本票人行使追索權時,得聲請法院裁定後強  制執行」,而得以聲請法院裁定後,就可聲請強制執行,減少訴訟時  間。本件糾紛所幸最後乙旅行社張小姐也很阿莎力同意給付新台幣32  萬元,雙方和解,只是這樣因為事先未言明清楚而一樁原來有錢可賺  的生意,搞得毫無利潤也是非常不值得。
  • 資料來源: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 

    http://www.travel.org.tw/casestudy/menu_main4_3.htm
  • 可惡的強烈颱風柯羅莎!!!!!!!!

    都是你壞了我的吳哥窟假期!!!!!!!
  • 好倒楣喔~~~
    吳哥航空的決定

    重要航班更改訊息

    各位親愛的旅客:
    因應強烈颱風【柯羅莎】來襲,本公司航班調度如下:
    原訂  10月6日  G6-205  TPE-REP  0815-1035  正常
    原訂  10月6日  G6-206  REP-TPE  延至10月7日  G6-206  1135-1555
    原訂  10月7日  G6-205  TPE-REP  延至10月8日  G6-207  TPE-REP  1215-1435
    原訂  10月7日  G6-203  TPE-REP  提前至10月6日  G6-203  TPE-REP  1200-1420 
    原訂  10月7日  G6-238  REP-CTU  1020-1445  正常
    原訂  10月7日  G6-237  CTU-REP  1545-1810  正常
    原訂  10月7日  G6-204  REP-TPE  1910-2325  正常
    原訂  10月7日  G6-206  REP-TPE  1135-1555  改至10月8  日  G6  208  REP-TPE  1535-1955
    原訂  10月8日  G6  205  TPE-REP  0815-1035  正常
    原訂  10月8日  G6  206  REP-TPE  1135-1555  正常
    以上訊息為本公司於2007年10月5日晚間所發佈之航班調度狀況,由於上述航班皆為包機之旅遊服務,請各位旅客隨時與您所屬旅行社保持聯繫。
  • 為什麼同樣都是10月7日飛
    原訂    10月7日    G6-203    TPE-REP    提前至10月6日    G6-203    TPE-REP    1200-1420   

    G6-203    可以提前一天?!

    既然
    原訂    10月6日    G6-206    REP-TPE    延至10月7日    G6-206    1135-1555
    可以回到桃園機場,為何10月7日    G6-205    TPE-REP    不能延到下午飛?

    為什麼?
    為什麼?
    為什麼?
  • kellywu的話:
    為什麼同樣都是10月7日飛
    原訂        10月7日        G6-203        TPE-REP        提前至10月6日        G6-203        TPE-REP        1200-1420     

    G6-203        可以提前一天?!

    既然
    原訂        10月6日        G6-206        REP-TPE        延至10月7日        G6-206        1135-1555
    可以回到桃園機場,為何10月7日        G6-205        TPE-REP        不能延到下午飛?

    為什麼?
    為什麼?
    為什麼?
    ====================================================================
    桃園國際機場一天沒辦法容納那麼多的延遲班機起降
    只能採先進先出
    不過看這颱風行進速度
    你的班機能夠在10月8日起飛就偷笑了
  • 那我朋友也是原訂今天中午的飛機
    他是買機加酒
    沒跟團
    如果航班取消
    是不是就自認倒楣了
  • 陽光女孩兒的話:
    那我朋友也是原訂今天中午的飛機
    他是買機加酒
    沒跟團
    如果航班取消
    是不是就自認倒楣了

    --------------------------

    取消的話好像會退費ㄟ
    可以打電話問問
  • 那飯店那邊呢
    所謂的取消是這個班基不飛了
    還是可以在機場等到有飛機飛呢
    據我所知他搭的飛機是一天只有一班的那種
    類似包機吧
    看起來今天應該出不去了
  • 還是要問問航空公司才知道
    要不然就去問當初賣機+酒的業者
    每一家的處理方式都不同
  • kellywu的話:
    為什麼同樣都是10月7日飛
    原訂                10月7日                G6-203                TPE-REP                提前至10月6日                G6-203                TPE-REP                1200-1420           

    G6-203                可以提前一天?!
    ==============================================
    我也不知道耶@@
    我家人就做這班飛機.....
    不過多一天  好像要多加錢!!! 
    我覺得可能像jei22大大說的吧~
    畢竟  班機太多嚕~~~ 
  • 猴子謝的話:
    妳要盡量爭取
    我才慘 原本也是10月7號早班飛機要去沖繩
    因颱風取消了班機
    平平是七號 晚班機就可飛
    而且連延期的機會都沒 
    因為八號的班機也都滿了
    好不容易的假期 整個泡湯了 
    真想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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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是颱風的錯!!!!!
  • 還好我是十月五日出發
    今天剛回來
    剛好避開了颱風
    好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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