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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犬發情主人嫌吵 全家宰食

家犬發情主人嫌吵  全家宰食遭罰款
  更新日期:2007/08/22  12:00 
全家吃狗肉「大餐」代價多少?答案是5萬元;台南市東區一位民眾因自家養的狗發情吵鬧不休,主人憤而將狗宰殺後,烹煮狗肉全家食用,經調查屬實,被依動物保護法罰款5萬元,防疫所強調,這是最低的罰則,最高可罰25萬元。

台南市動物防疫所今年本月16號接獲派出所通知,有民眾宰殺犬隻。經派員前往調查,發現這位民眾於15號將狗宰殺後全家享用,所剩狗骨頭、皮毛、內臟等物,丟棄於附近的環保箱,經市民向派出所檢舉並指証查獲。

防疫所表示,念在當事人年長,初犯後配合調查並有悔意,因此以動物保護法最低處罰5萬元以示警惕。所長(李朝全)說,民眾如果發現有人宰殺狗,請向防疫單位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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夠殘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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