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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打六歲女童致死 主嫌判15年

真是沒天理!
什麼法官阿!
   
更新日期:2007/06/22  00:14 
 
   
發生在今年一月十二日,雲林一名男子將同居女友六歲女兒用起重機吊起凌虐致死案,手段十分殘忍,但法官認為嫌犯在庭上相當有悔意,一審沒判無期徒刑而判嫌犯十五年徒刑,死亡女童的親生父親和起訴的檢察官都表示量刑太輕不能接受,要再上訴。

  用起重機把人吊起,還對六歲小女童拳打腳踢至死,這樣的人該當何罪?趙姓嫌犯不但沒有把同居女友的骨肉視如己出,還對小女孩施暴,看在外人眼裡,實在和殺人沒兩樣,如今一審宣判,他付出十五年刑期代價,雲林地院庭長說:「雖然非常可惡,但是他有徹底的反悔,所以沒有給他量處無期徒刑。」

  十五年徒刑可以彌補害死六歲小女孩的過錯嗎?女童的親生父親和起訴全案的檢察官不這樣認為,蔣得龍檢察官說:「我認為判處這樣的刑度過輕,所以檢察官絕對會提起上訴。」

  在吊起小孩揮動棍子的同時,嫌犯不把小孩當人看,而且竟然只因為生氣無處發洩就把女童打死。雖然刑責懲罰再嚴厲也救不回小孩,但十五年徒刑償一條小生命,除了嫌犯本人外,似乎不太能被其他人接受。 
  • 法官都相信每個犯人是真心悔過嗎﹖

  • 人命真不值~
    打死人15年就打發了,15年真正坐牢是多久﹖
  • 判得太輕了!!!
  • 很多法官已經不適任了,但是卻都沒有一個正確的退場機制!老師也一樣...
  • 近幾年台灣的小孩子折損率太高了  感覺不太妙
  • 誇張
    真的是別人的小孩死不完
    判15年也許不用坐到幾年就可以假釋出獄吧
  • 才判十五年刑期這點就夠誇張了﹐

    雲林地院庭長說:「雖然非常可惡,但是他有徹底的反悔,所以沒有給他量處無期徒刑。」

    這句話更讓我生氣!!!  \____/
    我有讀到當初那小女孩受虐的報導...
    根本不是一個心態正常的人會做的事!!
  • 可憐的小孩...

  • 太殘忍了不想打暱稱
    太殘忍了不想打暱稱
    衷心希望那個法官沒有小孩...
    也沒有爸媽...

    不然他的父母親被壞人吊在起重機上
    用極為兇殘的手段
    鞭打凌虐致死
    只要嫌犯在法庭上展現「深深的悔意」
    也可以輕判十五年就了事
    多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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