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接到過期罰單

事件如下:

由於我搬離家中
幾個禮拜前回家時,發現有我的郵局掛號信通知。
拜託我爸幫我領,但一直找不到時間。
昨天我爸打給我,說他已經幫我領了,是一張闖紅燈的罰單。
拍到的日期是4月1號,
我爸說照片好像是我沒錯,罰款金額是1800。
但我上監理所的網站查詢,我的罰款金額竟然是2700了!
還看到一項到案日是5/25(這是什麼!?)

請問我該怎麼辦?
由於我要例假日才有辦法回家,
所以要過好幾天才能看到罰單,
但我怕罰金又會增加…

救救我…
我是窮鬼,我已經為了這件事跟我男友鬧翻了><
(當時是我男友騎我的車載我)
而且我們真的不記得我們闖紅燈,
被拍照那天是禮拜日晚上將近10點,
照理說我應該已經不在老家了…怪哉!

為什麼罰單會過期…
為什麼罰單會過期…
為什麼罰單會過期…

也太晚收到了吧~
郵局還說三個月之內去領,要是因為某些因素沒有領到,那不是虧大了?!
  • 開單日期是4/1

    到案日是5/25應該就是繳款日

    5/30才去郵局領掛號

    今天趕快去監理站繳啦,這樣還是1800元
    並且一定要跟櫃員說,你5/30才領到的



    我以前也碰過,去領的當天,拆開來看,才知過期了
    馬上直奔監理站去繳,他會去查,確定我是今天才拿到過期罰單的,所以還是繳原來的罰款金額
  • 先去陳述意見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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