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新人求救,派遣中國工作的問題。請回應,謝謝。
請問我是台灣人,我才剛畢業,現在找到工作,剛要試用期三個月初。
請問:
一、現在勞基新法上路
1.是否可以依公司規定,適用試用期之要求?
2.如果我外派到中國,那麼薪水、勞建保和稅該如何作?還有退休金6%? 可是我是外派,需要向公司申請嗎?但勞健保在台灣,我在中國,這對我有好處嗎?這是基本的權力吧?但我還在試用,又是外派和簽試用合同的,我想公司不一定會讓我有台灣的勞健保和退休金。我是新人還在試用,能需要提出這勞健保退金的問題嗎?那我能提出加保意外險、團保嗎?
3.通常外派的工資,是依台灣薪水標準給,還是依外派水準給?
一般台灣人外派的薪資約多少?
4.我如何保障我在台灣有勞健保、退休金?需要嗎?還是作中國的社保?
5.領薪水中又能有勞建保退休金的前提下,如何避免台灣和中國兩地課稅?是不是領美金,能避免在台或中國的課稅?
二、領薪問題:
1.這家公司是每個月轉帳薪水付我在台灣的銀行,他們會計部需每個月員工簽收薪水,但我不在台灣(外派到中國),於是這家公司需要我給個人印章留在公司,作為每個月印章簽收薪水。所以,請問…把個人印章,給公司作領薪作用,這方法沒闆題吧?您們有過這經驗嗎? 這樣作,我的印章…即代表我本人…除了公司作為領薪…那麼…安全嗎?
2.薪水都是轉入台灣的銀行,但我在中國,該怎麼解決生活要用錢?是透過台灣的銀行轉入中國的銀行嗎?可以嗎?還是用台灣的提款卡在大陸領錢?不過要手續費吧?該如何降低這薪資轉帳、提款等的附加費用?請建議。或是推見幾家台灣銀行與中國銀行有關系的?(分公司?)
三、 工作合約:
1.由於我是新人,就派遣出外,在工作合約中,請各位前輩,給予重要建議。新人簽合約該注意什麼?
2.公司有三個月試用期規定,也就是說有可能先簽三個月試用期合約,如果不適用,即使合約到期或勞基新法下,也就沒所謂的遺資費吧?
3.請問有外派經驗的前輩,您們一般試用期到了,如果續約,這續約的過程中,我該注意什麼?
4.試用期到了,有調薪,請問一般試用期後調薪的弧度或標準是如何?怎麼計算?
四、派遣公司與要派公司
1.請問這兩者關系,對我有何不同的影響?
2.二個雇方一個勞方如何配合?
3.領薪向那種公司領?外派生活、工作規范?
五、工作日、工作時數
台灣是周休二日,但中國不是,所以…,請給建議。
外派的工作,一般也是8時制吧?那麼如加班,會不會因公司規定的責任制,而沒加班津貼?如有加班費,外派如何計算?
請各位前輩,盡量幫忙回答,據您所知回應。謝謝。因為這對一個社會新人的我,有些困難。也請給新人在勞基新法下去外派還在試用中又不了解如何簽工作合約的情況下,給予建議。我該如何保障我的權利,公司又能符合規范。(現在沒出好派遣法嗎?還不能用派遣法嗎?)
麻煩您了。>_< 拜託~~~~~~~~~~~~~
派遣公司和要派公司,好或不好?
派遣工作,好處?壞處?
(真怕派遣公司和要派公司對我隱藏事實,怕被騙,被人賣了~~~~~~~~ >_< 真是擔心呀!)
麻煩了。請過來人建議。感謝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