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養育自己的父母盡孝道, 當然沒錯.
重點在量力而為及顧慮對方的感受, 你(妳)畢竟接納了另一個人作為攜手共行的旅伴; 不能因為自己想作的該作的, 就要對方照單全收.
女生婚後, 因娘家的經濟因素須將薪水交回娘家
那如果老公的家庭環境遇到相同的問題, 作妻子的是否也同意比照辦理; 讓自己與老公將薪水除了留下生活的必要開支, 其餘都交回給彼此父母.
如果雙方都同意這樣的理念, 也體諒另一半的父母需要幫助之際, 另一方會有同理心來支持他(她)..那就一點問題也沒有了.
不過通常在版上看到同類的話題, 對孝順的女兒比孝順的兒子有更多的諒解.
感情生活扯到錢時..除非是救急, 如果是長期的救窮; 難免會影響到生活品質, 接下來就影響到感情了.
或許如果雙方的財務能獨立, 各自撥出部份薪資存入共同帳戶來作為生活開銷支用, 其餘的錢自行管理不去過問對方的理財方式, 無論是否拿錢回娘家和婆家都是個人的自由意志.
只是當雙方對此有共識時, 最好記得替對方粉飾太平; 因為無論是男方或女方父母對小孩的另一半要全心資助家裡, 站在考慮自己小孩的利益的觀念下, 很難有同理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