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這個牌子
我看到就一肚子氣...
好幾年前,我想買個平底鍋,辦公室一個同事在做這個牌子,建議我買他們的鍋子.
雖然價錢不便宜,但想幫同事做業績(她先生過世了,一個人帶兩個小孩),就咬牙買了
同事又"好心"跟我說,如果我加入會員,價錢會便宜一些.
我就為了一個平底鍋加入了會員,但同事又說加入會員要夫妻一起,所以我把先生也加入了會員.(就是填了一些個人基本資料)
幾個月後,我收到一家在桃園的鋁門窗工廠給我們夫妻的扣繳憑單,顯示我們夫妻在那家工廠做臨時工
我就去勞保局查勞保紀錄,果然我們也都被那家工廠投了勞保
我們住在台北,我是公務員,先生是民間公司主管,我們根本沒有在甚麼工廠做過臨時工
擺明就是我們個人資料被盜用了,我打電話去那家工廠追問,人事小姐一問三不知.我又找他們主管,費了一番功夫,才知道我們的資料是一家人力仲介公司提供給他們的
我又找到那家人力仲介公司,跟他說我要告他們公司, 他們才說出一個名字,叫我去找他
找到那人後,才知道那人就是在做這家直銷品牌,還是我同事的上線,我同事託他把我們資料拿去公司的時候,被他影印留存,然後拿去賣掉.
同樣被他賣掉的人有八十幾個
我叫他寫了自白書以後(當然是對他疾言厲色,他才願意寫),就拿去找這家直銷公司,他們就說,經查屬實後,會取消他的會員資格,其他就一律不管了
因為再找他們時,他們就說那人已經被取消資格,跟他們公司沒關係,叫我不要再找他們公司了
因為有朋友是律師,所以過程中一直都有專業的法律協助,但我們還是被這件事把生活搞的大亂.
先生也一直不諒解,為了買一個平底鍋,會惹出這麼些麻煩.
律師朋友建議說一定要告他,因為資料已經外洩了,如果不告他,取得個資確實被冒用過的法律文件,以後萬一再被冒用就麻煩了
所以後來我們有去法院告他,從偵查到第一次判刑確定,我總共跑了四次法院.
結果那傢伙第一次判下來之後(六個月得易科罰金),還上訴,害我還要繼續跑法院
本來我出庭時都還跟法官說,請輕判他沒關係,只要確認我是被冒用的就好了(因為他跟我說他實在是沒錢才會這樣做,全家還來辦公室跪我,每次在法院見面,也是在走廊跪我)
但他上訴後,我實在很火大.就跟法官說這人實在太可惡,明明有罪還上訴,害我還要上法院,說沒錢,還請律師出庭.判重一點好了.法官就笑了,問他為何不服,還要上訴,他就說因為太貴了他付不出來,可不可以判少一點.法官就說嫌貴就來關啊!!
而且因為犯罪地在桃園,我們只能在桃園告他,所以每次都要到桃園出庭(好險他沒把我們賣到南部去....)
這整個過程搞了一年多,律師費因為是朋友的關係,諮詢沒收費,寫告訴狀收了兩萬元.出庭則是都靠自己,沒請律師出庭.因為看他沒錢,我們也沒跟他要求民事賠償
後來我把那個四千多塊的鍋子丟了, 因為看了就火大......
我保留了一切的文件,一切屬實,我不怕誰告我毀謗
大家真的要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