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法律達人救我!!我被告了~關於拍賣食品
在網路上我曾經從日本帶回一包fancl色白碇
在拍賣拋售,但只有寫品名,未寫那是食品
然後有人私下寫信給我說他想購買
匯錢給我,我也寄給他了
所以沒有交易紀錄,而原拍賣網頁我也改成賣其他東西,所以也沒有紀錄
但今天我卻收到衛生局的信,說我賣的食品為標示中文品名,要罰3-15萬元!!!!!!!!
現在我好慌喔~該怎麼辦阿???
可是我原網頁沒有寫那是食品
這樣也要被告嗎???
在拍賣拋售,但只有寫品名,未寫那是食品
然後有人私下寫信給我說他想購買
匯錢給我,我也寄給他了
所以沒有交易紀錄,而原拍賣網頁我也改成賣其他東西,所以也沒有紀錄
但今天我卻收到衛生局的信,說我賣的食品為標示中文品名,要罰3-15萬元!!!!!!!!
現在我好慌喔~該怎麼辦阿???
可是我原網頁沒有寫那是食品
這樣也要被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