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好文共享--為何愛要重來?

身邊有很多朋友都有過分分合合的經歷,我一個特溫柔的妹子就有這樣一個男朋友,每次和她吵架後,都要在手腕上燙一個菸疤,以示警惕和紀念,幾次下來也就不燙了,後悔?不是,彼此都累了倦了才是真的。 

  一次大吵之後,妹子終於選擇離開,幾天後,男孩又燙了菸疤回來找妹子,妹子說得特決絕:「我們兩個人是因為過不下去才分開的,我不覺得再次和好後就能把生活過正常了,再說,我們有多少愛,非要重來?」

  很多時候,我是猜不透那些復合的情感關係,是因為眷戀?是因為習慣?還是因為不敢或懶得尋找新的目標?反正,還是有人回頭奔了那條老路。

  我挺佩服妹子的,所以我也一直不鼓勵在愛情裡走回頭路,本來,分手就是一種很痛的領悟,你拿這種痛老在一個人身上領悟,是不是蠢點?當然,在誰身上領悟都不是聰明之舉。

  兩個人從認識到分手是一段了解的過程,那麼,既然分手了,肯定說明這段感情是極為不靠譜的。你可以把一段極為不靠譜的文字唱成歌,但你不可能把一段存在誤差的感情過成婚姻生活。當然,不排除有一時衝動的與甘願被騙一生的。 

  總能看見有人在分手後痛不欲生,是因為,那麼大一個城市,偏偏就讓兩個人結識了相愛了,任誰都會生出遺憾的感覺,每個人都有廝守到永遠的渴望。

  正是在這樣一種渴望的煎熬下,才有十個昨天九個懷念,還有一天,等待舊情復燃。

  也許,舊情說不定哪天還就真能復燃了,可誰人敢保證,和好就一定如初?當兩個人都揣著對方的『案底』,那破鏡重圓的懷抱,也必定會乍暖還寒。

  數年前的一個陰天,莫文蔚問道:舊情復燃究竟是精神鴉片,還是世紀末的無聊消遣?劉歡趕緊回答:最終還是那些念,纏纏綿綿總不變,無非是再多一點再少一點,誰知深和淺。

  王菲也挺乾脆,說再見,當愛已成謊言,結束吧別留戀。

  王菲一不留戀,和李亞鵬的愛情結晶便呱呱墜地。

  生活,也將一如既往的美好下去,不會因為誰而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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