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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首例 孕婦禁止吸菸

聯合新聞網  更新日期:2007/01/17  07:00  記者:記者何明國、陳惠惠╱台北報導 

立法院昨天二讀通過「菸害防制法」修正案部分條文,增訂孕婦不得吸菸,但未訂罰則。完成立法後,我國將成為全世界第一個明文禁止孕婦吸菸的國家。

修正草案也明定,有孕婦或未滿三歲兒童在場的室內場所,禁止吸菸;另配合菸酒稅法,提高菸品健康捐,且要求健康捐的使用範圍擴及對菸農及相關產業勞工的照顧。

對於公共場所禁菸範圍是否擴大,反菸團體和菸商在立院角力激烈,立委無法達成共識,留待朝野進一步協商。

二讀條文其他重點:

●  十八歲以下青少年不得吸菸,違者需受戒菸教育;無正當理由不受戒菸教育者,其父母或監護人罰二千元至一萬元。

●  增列雜誌和電腦網路為禁止刊登香菸廣告的媒體,違者罰款也提高,香菸業者罰一千萬元至五千萬元,廣告業者或媒體罰廿萬至一百萬元。

●  從嚴規範香菸販售,禁止開放式貨架等可由消費者直接取得且無法辨識年齡的販售方式,違者罰一萬至五萬元。但菸品能否展示或陳列於消費者可自行取得之處所,朝野尚無共識。

●  為避免誤導消費者,未來菸品也不得使用淡菸、低焦油或其他可能使人誤認吸菸無害健康或危害輕微的文字及標示。但菸害防治法修正前之菸品名稱不受此限,因此「長壽」菸不需改名。菸品容器外表也應以中文標示吸菸有害健康之警示圖文,標示面積不得少於百分之卅五。

●  營業場所不得為促銷或營利目的免費供應菸品,以免誘人吸菸,違者罰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

●  為禁止生產及銷售對未成人具吸引力的仿菸物品,不得製造、輸入或販賣菸品形狀之糖果、點心、玩具或其他物品。違者罰一萬至五萬元,販賣業者罰一千至三千元。

昨天立院院會非常特別地先二讀沒有爭議的其他條文,另兩條禁菸範圍及販售陳列方式的爭議,留待繼續協商,立院後天休會前能否完成三讀,還有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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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這樣對孕婦、嬰、幼兒是很大的保障吧~
減少畸形兒、二手煙的產生。

不過條文修正的還真細哩~~
連雜誌、網路都不能刊登香煙廣告呢~
連形狀像煙的也會被罰款...那是不是連小時候吃的香煙糖也要停止生產了呢?

關於這樣的條文,  可能還是要再修正吧....
畢竟要人民去遵守這些法則,我覺得挺難的~~


  • 最好室內公共場所也趕快禁止吸煙,跟紐約一樣
    這樣去  clubbing  之類的就不會滿身煙味了
  • 這樣很好~

    不過想抽的人應該還是會偷抽
    (但是,不要在公共場合抽就好了^___^)
  • 讚~~~~~
  • 為什麼跟蘋果日報寫的不一樣?
  • 我覺得立委這條修的真的很好! 
    (可是孕婦不能吸煙是常識吧!會吸就是會吸,布會的就是不會,個人有點覺得有修跟沒有差不多吶!~  )

    我覺得這些立委應該可以再修些其他更重要的事情吧!~~~
    如:  強暴犯  &  虐童  &  經濟犯  &  毒販  .....
    是不是更應該注意,修法加重他們的刑期OR加重罪刑ㄋ?
  • 孕婦禁吸菸  但不開罰
      立委「本周應可通過」開全球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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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蘇聖怡、甯瑋瑜╱台北報導】立法院昨二讀通過《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禁止孕婦吸菸,開全球首例,同時不得強迫孕婦吸菸;為避免二手菸害,凡有孕婦或三歲以下幼兒在場的室內,也都不得吸菸。但未列罰則,道德宣示性意味濃厚。 
     
     
     
               
               
             
     
    室內有幼兒也禁菸 
    另為避免青少年健康受菸品危害或誘發吸菸行為,條文除原定未成年者禁止吸菸外,還修法加重父母及監護人責任,未成年吸菸者必須強制接受戒菸教育,父母與監護人必須陪同到場,無正當理由未到者,處罰父母及監護人兩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鍰。 
    由於朝野立委對哪些場所應該全面禁菸及販賣菸品的場所未達共識,仍有兩條爭議條文未二讀通過,立法院長王金平明將再召集協商,若仍沒共識就交付表決,國民黨立委丁守中樂觀表示:「本會期(周五休會)應可通過!」 
    醫學證實吸菸會影響胎兒健康,美國研究顯示吸菸孕婦流產性高於一般孕婦一點六倍,為確保胎兒健康,修正案增訂孕婦不得吸菸,但因為婦權團體質疑歧視女性,因此未列罰則。 
    董氏基金會菸害防治組主任林清麗認為,孕婦在家庭與公共場所吸到二手菸狀況更嚴重,「重點應是室內公共與工作場所禁菸,才能確保孕婦、青少年等不吸菸者免受菸害。」 

     
     
    涼菸糖將不得禁販售 
    為阻絕兒童及青少年接觸菸品管道,條文擴大限制菸品販賣方式,不得以無法辨識消費者年齡的方式販賣,且為避免青少年受到菸品危害或誘發吸菸行為,明定禁止製造、輸入或販賣菸品形狀的糖果、玩具等物品,許多人兒時記憶中的「涼菸糖」將不得販售。
    另外,癮君子必須注意的是,條文明定除吸菸區外,不得吸菸的場所還包括:大專院校、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或其他文化社教機構、室外體育場、游泳池或公眾休閒娛樂、老人福利機構的室外場地,上述場所若未設吸菸區,就全面禁止吸菸,違者,依場所不同,處以二千元以下五萬元以下罰鍰。 

     
  • 這就是他們做的好事
    應該廣為宣傳
    為他們喝采
    鼓勵後才會做更多嘉惠大家的事
  • 其實最需要避開煙的前三個月

    很多人卻不知道自己懷孕

    我也是覺得要修法    先修那些重大罪犯的刑責

    (怎麼罰錢的老是比這些快通過)

    最好加上鞭刑啦

    再大尾的碰到屁股開花也就怕了吧

    只是關起來不過是"換個地方做老大    出來變更大尾"

    這樣有何用
  • 孕婦吸煙真的不好啦~

    我的朋友  好多人都是懷孕時照樣吸煙~

    生出來的孩子  雖然外表正常  但是  感覺起來  還是有點不同  ~

    反應真的會比較慢一點~  比較愛哭鬧~

    所以等生完再抽啦~
  • 魅力百分百的話:
    我覺得這些立委應該可以再修些其他更重要的事情吧!~~~
    如:    強暴犯    &    虐童    &    經濟犯    &    毒販    .....
    是不是更應該注意,修法加重他們的刑期OR加重罪刑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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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沒錯沒錯~除了吸煙的部份~
    以目前的新聞來看~~「強暴犯」、「虐童」更是應該加重罪刑~~
  • 該修的不修

    無關緊要的修一大堆是怎樣

    沒事找事做吧
  • 新聞也報了
    主管機關認為這項法案「宣示意義大於執行意義」
    那是不是表示這法案只是大家口頭說說
    並不會實際執行?

    防治煙害當然好
    但是目前我比較希望銀行法修正案快點通過
    別再讓呆帳大戶擾亂台灣的經濟了
  • 唉~~~  無力的台灣人民!

    真的最近看的新聞→強暴、虐童
    真的很難過~  越來越難過~
    爲什麼那些人這麼變態~
    又爲什麼電視上那些立委老是在作秀! 
    爲什麼不快快修法杜絕這種事情發生~
    被強暴的人被虐待的小孩做錯了什麼!~ 
    真的又氣又難過~~~~ 
    再加上王家的事情~ 
    唉~  新聞越看真的越容易得憂鬱症吶!~

    立委領了錢真正做事的有多少???
    到底哪裡有可以督促他們的地方???
    還是哪裡可以集結大家的力量讓立委修法
    加強刑責跟刑罰(尤其是對強暴犯&虐童)

    越想越難過!~~ 


  • 很不錯的一個條例呀!
    早就該這麼訂了!
    孕婦本來就不應該吸菸,為了自己好,也為了小孩好!


  • 下一步就是禁止孕婦
    1.喝茶喝咖啡
    2.玩電腦
    3.染髮燙髮
    4.化妝
    5.提重物(這點我喜歡)
    6......

    大家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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