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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被主管約談 ~ 無預警說結僱我  請問這樣有資遣費嗎??  結局

謝謝大家在我發生這件事之後

給了我許多意見,看法以及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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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局

12/12  14:00  和資方開勞資協調會議

協調人員一等大家作定位  就請勞方先講述事件經過

然後  再換資方講資遣原因

最後  協調人員問雙方是否同意各退一步來解決資遣費

雙方同意後  協調人員請我迴避  他要和資方單獨溝通

最後資方同意給我原本申請資遣費的一半費用

雖然少了一半費用  但是  我也算是沒有損失   

我當下同意這各資遣費用  最後

協調人員將會議紀錄裡面記載資方付勞方的費用

以及勞方拿到資遣費後  日後要放棄一切法律請示權

勞資雙方及協調人員在會議紀錄上簽名就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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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少了一半資遣費  但是  至少我還是有拿到一半

這樣就夠了  我是想要替自己爭取權力以及讓資方知道

勞方不是好欺負  甚至  資方在講述過程中

說我沒有填離職申請書  所以才不給我11月份薪水

還好最後有拿到11月份薪水及一半的資遣費

這樣就夠了  希望他們能記取這次的事件

要作任何決定前  能在合理的時間內告知勞方

而不是  突然告知或隨時就資遣勞方

最後要告訴大家

勞方如果真的受到資方不平等待遇

如果私下找資方溝通不成立

那就勇敢的去勞工局申訴

我不是要提倡大家都去勞工局申訴

只是有時候  真的逼不得宜  那就不要讓自己的權力睡著

再次謝謝大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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