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捷運上被人歐打∼警察和站務員處理方式令我心寒
在捷運上被人打,但是我沒做什麼。我不理對方,結果對方不爽,罵我,還出手打我三拳,中間我無任何謾罵的字眼或動手打人。出車門後,對方掐我脖子,勒我脖子三次,推我。其中有路人看不下去,叫捷運警察來,並願意當我的證人。因為警察是當場備案而已,不算正式報案,叫我日後再去報案。對方態度惡劣囂張,他連一句道歉都沒有。我已經去備案了,不過,令人失望的是,警察對我說,告他也沒用,因為不一定找得到這個人。。。。。。捷運站務員處理時,竟然也叫我算了。站務員沒有好好處理,要留下對方資料時,也沒對證件,所以警察說對方留得可能是假的資料,只靠影帶是很難抓到對方的。我很失望,我沒有動手,還叫對方不要使用暴力,有人可以替我作證,結果到頭來,法律卻不能保障我的安全和無辜。站務員和警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真是令我心寒。難道我要被人砍死了,上新聞,才會受到重視嗎?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