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這樣可以告嗎?

請問有人偷入我男朋友的信箱
把我寫給我男朋友的信公佈在她的blog上
這樣可以告她嗎
有沒有懂法律的朋友可以告訴我
謝謝
  • 看你要告他妨害隱私還是侵犯著作權
    侵犯著作權的罰則比較高XD
  • 所以可以告囉
    她把我姓件上的名字(英文)貼上去
    我的信內容也貼上去
    不過沒把我的email貼上
    但是    那是我寫給我男友的信
    她偷看就算了    還公佈出來

    我可以找公家那種免費服務律師幫我告嗎
    需不需要費用
    感恩~
  • 推~
    有沒有人知道怎麼告啊
    好像有免費的律師網嗎?

  • 可以告~
    民事的我不清楚
    刑事的  大概有妨害秘密
                  無故侵入電腦358
                  無故變更電磁紀錄359
     
    免費的律師要符合法律扶助標準喔
    一般而言不大容易
    刑事案件  去地檢署聲告就好
    檢察官會幫你起訴處理
    不是很嚴重的其實刑事案件不一定要律師
  • 參考這個:
    http://www.taie.com.tw/big5/Publication.asp?ID=755&page=6
  • 感謝
    所以我可以自己寫狀子自己來就好囉
    她侵入的是我男友的信箱
    我想我男友好好先生一個    應該不會對這部份告
    但她侵入後把我的信複製出來貼在她的blog
    這點我可告妨害秘密
    那麼智財也可以告嗎

    如果有懂的朋友也歡迎告訴我流程喔
    律師要錢的話  那我自己來好了

    對了    她貼出來後還很沾沾自喜
    可不可以加重刑罰啊
  • 最惡的事的話:
    那麼智財也可以告嗎
    ---------------
    不成立,2人以內的書信往來屬隱私權範圍。

  • 你要自己寫狀子喔
    那樣是"自訴"  現在我們國家規定要有自訴代理人喔
    就是你一定要請律師
    所以應該是去告訴=>就是去找檢察官
    這樣比較方便啦  檢察官也會幫你調查證據

    流程~你可以直接殺去地檢署
    也可以去警局報警  他會幫你轉到檢察官那邊去
  • 請律師要花錢
    但告贏了可以要求補償
    這個錢付得起律師費嗎

    通常是罰多少錢呢
    會留下案底嗎

    謝謝各位熱情的回答喔^^

  • 罰金很少...而且不是給受害人
    刑法的罰金是給政府

    個人的損害要民事請求
    如果是告損害賠償  要有損害才行

    刑案會有案底
    律師費~刑事大概五萬  民事大概一審六萬
    上訴另外算

    這樣的案子大概是會簡易判決
    我覺得這只是能給你一個公道
    但是  真的要有所補償不大可能
    要他去關也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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