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寵物 / 50網友智擒 殺貓狂魔~8/1蘋果日報頭刊-1

【楊雅靜、甯其遠╱台北報導】大陸網路月前流傳十多張貓咪被燙熱水、綑綁四肢等凌虐照片,引起網友群起憤慨,細心網友在照片中發現《聯合報》及一匙靈洗衣精露餡,懷疑虐貓者是台灣人,五十多名愛貓網友聯手,經一個月追查,持虐貓者拍的照片逐戶比對民宅外觀,上周五查出這名殺貓狂魔,警方又憑他左手上一顆痣破案。

同仇敵愾
警方透露,疑似虐貓男子方尚文(三十二歲)具法律系高學歷,在北市內湖科學園區一家高科技公司任業務員,他上周五被約談時態度冷靜,堅決否認虐死小貓,「似乎有恃無恐,認為法律辦不了他。」雖然他否認痛下毒手,台北市衛生動物檢驗所昨依《動物保護法》對他開出五萬元罰單。

「這種人泯滅人性」 
動檢所所長嚴一峰表示,他上周四審閱虐貓照片時,發現施虐者左手腕有一顆痣,隔天警方約談方尚文時,要他舉起手,比對後確認手部特徵吻合。由於方家內疑還有小貓,嚴一峰昨一度打算引用《消防法》緊急救援項目破門而入,但請教過主管機關及律師後,該法只適用於救人,目前仍在研議救援法條。
對於這起駭人聽聞的虐貓事件,中華民國關愛動物保護協會理事長沈容華氣得直呼:「竟然拿動物洩憤,這種人已經泯滅人性。」
《蘋果》記者昨撥打方尚文手機,對方不斷迴避問題,待知道記者身分後,只說:「打錯了。」便掛斷電話。
根據愛貓網友提供的網頁畫面顯示,六月二十五日,代號CATKILLER「貓咪殺手」的網友,在大陸網站公布十餘張驚悚照片,包括剪掉小貓鬍鬚、強灌胡椒粉、沐浴乳、燙熱水、夾耳朵、用橡皮筋綑綁四肢,小貓最後口吐泡沫、眼冒血絲、脫肛流血,奄奄一息地躺在紙箱裡。

發簡體字誤導網友 
更惡劣的是,此人還以簡體字發文表示,「今天早上貓貓又亂尿尿被我修理,只不過把她砸在地上一下而已就骨折了,只好扔掉囉,沒拍照片,各位網民(網友)真是對不住了(對不起),大家如果喜歡,我以後會多領養一些貓來玩的!」
同天,台灣愛貓網友將虐貓照片轉貼到台灣「貓咪論壇」網站,引起貓友激憤討論,原本大家以為是大陸網友所為,但一名眼尖網友發現,照片中墊在貓咪下方的是《聯合報》,另一照片還出現一匙靈洗衣精,懷疑虐貓者是台灣人,故意誤導網友以為是大陸人。
五十多名網友聯手發起救貓行動,分工合作通報警方及媒體、將網頁轉寄網路高手,透過電信公司友人幫忙,兩周前查貓咪殺手的IP(Internet  Protocol  address,網路位址)在北市內湖路一段。
參與追兇的網友蘇小姐昨指出,她拿著貓咪殺手從住處窗戶往外拍攝的畫面,沿著內湖路大街小巷一戶一戶找,訪查一周後,上周三終於有線索。另名網友肥貓則說:「虐貓照的街景看起來像防火巷,剛開始我們專找防火巷去查,可能因為行蹤看起來鬼祟,還有住戶跑出來趕我們離開。」
  • 嗆聲查過兩岸法律 
    上月初媒體大肆報導時,貓咪殺手又嗆聲查過兩岸法律,頂多負行政責任,更指家中還有四隻小貓,「我會一隻一隻的把處理她們的過程用相機拍給你們看,骨折後裝箱置於內湖區公車站牌下。」
    農委會接獲投訴也函請電信警察追查,警方上月十七日查出虐貓者疑為方尚文,請他到警局說明,但他否認,並以「無搜索票」拒絕警方到其家搜索,警方只好將全案移交動檢所處理。 

    網友追查貓咪殺手過程 
    1.網友發現貓咪下方的報紙是《聯合報》(照片圈示字樣為聯合追星網),懷疑台灣人所為,開始動員追查,從網路IP查出虐貓郵件來自北市內湖區。 

    2.網友拿著貓咪殺手從住家窗戶往外拍的照片,在內湖路挨家挨戶比對,經過一周時間查出其住處,立刻報案。 

    3.動檢所所長發現貓咪殺手自拍的左手腕有痣,透過警方約談他時要求他舉起手,果然發現手上的痣特徵吻合。 

    近年其他虐貓案例 
    2006/07/18
    高雄市關懷流浪動物協會發現一隻貓頸被橡皮筋束縛,皮膚潰爛,傷及氣管,前腳也瘸。
    2006/03
    大陸網站出現有人用高跟鞋踏進小貓肚子及眼睛,將貓踩死的照片,網友查出是中國黑龍江省蘿北縣人民醫院藥劑師王嬌。
    2005/06/02
    北縣中和市一對情侶向桃園縣獸醫師領養小貓,一周後獸醫師前往探視,發現貓被打得牙斷、嘴鼻化膿,向情侶提出民事賠償告訴。
    2004/10/23
    台北市信陽街丹堤咖啡店員工,將兩隻被黏鼠板黏住的貓裝進塑膠袋棄置店門口,被香港遊客呂曉晴聞聲救出,丹堤之後被罰3萬元。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發現動物受虐投訴管道 
    台北市動物衛生檢驗所(02)8789-7158
    台中市動物防疫所(04)2381-3398
    高雄市家畜衛生檢驗所(07)224-9733
    各縣市警局和消防局  110、119
    蘋果爆料投訴電話專線  0809-012-555
    農委會動物保護資訊網(可查各縣市申訴電話)http://animal.coa.gov.tw/tel.htm
    資料來源:上述各單位
  • 真是太過分ㄌ
    "方尚文(三十二歲)具法律系高學歷
    在北市內湖科學園區一家高科技公司任業務員"
    高知識分子真的....
  • 好可憐,今天早上一到公司看到報紙,忍不住跑進去廁所偷哭~~貓咪好可憐,那麼王八蛋去死拉
  • 死變態....

  • 請大家打電話去動檢索施壓
    為何只罰五萬
  • 以心理學角度來看
    這種人通常是小時候曾被欺侮
    長大後心理便留下不可抹滅的傷痛
    小時候被傷的越重
    長大後心理就會越有強烈的反社會人格
    虐待小動物能讓他暫時忘掉兒時的陰影創傷
    進而獲得優越感
    不過這種事就像吸毒一樣
    當他施虐時能獲得極大強烈的快感
    但快感過後
    受創的心理狀態並不會因此而獲得救贖
    反而在一次又一次的施虐中
    不自覺的加深記憶傷痕的烙印

  • 為什麼變態的人那麼多
    大家一定要唾棄這種人啦...>_<
  • 書讀那麼高有啥屁用...
    還不是人渣一個
  • 這種人一定是以前受過傷害,要藉由這樣的行為來獲取安慰~~~只能說,拜託他快點去看醫生,法律能不能強制他去看心理醫生啊~~~~真恐怖的人
  • 真想知道他是哪間公司的員工?  這種人道德標準低落的虐待狂  應該也不會是個好員工  這種人應該馬上解雇  永不任用
  • 我也想知道是哪家公司的...
    寫信去他們公司...讓大家知道它是這種人..
    濫人!愛虐待動物不會去欺負妳親戚或朋友喔!
    有本事去欺負人阿!只會欺負手無寸鐵的小動物!
    詛咒你...

  • 泯滅人性..真的是太可惡了..!!!
    不久一定會遭天譴的..
  • 打電話去動檢索施壓-----我看是無效的
    因法不是他們立的

    為何只罰五萬?----因立法者沒有立好嚴刑俊罰,所以變態不怕




    看了這種新聞好難過喔
    希望大家都要發揮愛心
    就怕他這種變態行徑,也引發更多的變態效仿
    因罰款了事就好了
    他們一點都不怕


    人渣    氣死我了
  • 最高罰5萬  無法嚇阻惡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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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規不足
    大陸網站今年三月初流傳,一名女性著高跟鞋朝幼貓眼睛和腹部狠狠踩下,引發網友撻伐,類似的虐貓事件竟也在台灣發生。台北市一名男子拍下虐貓過程在網路發布,男子雖被警方查獲,但現行法規僅能對他處以罰款,卻無法制止其惡行。 
    農委會畜牧處處長黃英豪昨表示,依《動物保護法》第六條,任何人不得惡意虐待或騷擾動物,違者可處一萬元至五萬元罰鍰。針對此案,農委會已行文台北市政府處以最高罰款五萬元,並以行政執行方式沒收施虐者所有動物。 
     
     
     
    施暴者幼時缺乏關懷 
    律師顏文正指出,由於國內虐待動物法規僅《動物保護法》可依循,罰款嚇阻作用不大,政府應提高至刑事層面。中華民國關愛動物保護協會理事長沈容華也建議修法,讓施虐者及家人不得飼養動物。
    沈容華說,美國動物保護員收到投訴會至飼主家蒐證,甚至破門救出動物,情節嚴重者還要入獄服刑,其他如新加坡、歐洲等國家,虐待動物者都會遭處重刑。
    國軍北投醫院精神科醫師李光輝則表示,虐貓者多起因於年幼時親子互動得不到關懷,對環境產生不安全感,為引起注意開始出現摔打物品等激烈舉動,並隨著成長轉換為虐待動物,這類人屬行為偏差,需重新檢視情緒發洩及不安全感來源,並建議找心理醫師治療。
    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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