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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 勞資糾紛的問題! 請大家幫幫我.. 急

這是一個真實的案例,一個中小企業老闆壓榨員工的事實!請各位好心及專業人士幫幫我!
我在一工廠服務了17年又9個月(民國77年7月~民國95年4月),在這期間每個月的平均工資不到2萬.工資低就算了,更別妄想有特休,但最離譜竟是連我外婆過世,我媽請喪假還要扣錢,親媽媽耶!
直到我媽想要退休了,一直跟她老闆追問退休金的問題(我媽是舊制),老闆回答說:我們這種小工廠,沒有退休金的制度,那是軍公教人員才有的福利!
後來我媽4月中就沒做了,到5月10日那天,我媽要跟她老闆拿健保轉出單時,她老闆則另拿了4月份的薪水及一張支票要給我媽,我媽就問說支票是要幹麻的,她老闆則回答說:那就是你的退休金,按照勞基法的算法~每個月的投保薪資之2%,共5萬6千4百7拾2元,並拿一張文件要我媽簽名及蓋章,證明她有拿這筆退休金!
我媽則說她聽不懂所解釋的算法,且有老花眼,沒戴眼鏡看不見文件之內容,怎麼簽!她老闆竟說:簽就對了!我媽不疑有它,則簽了下去!
事後我得知這件事,覺得不大可能退休金這麼少,於是詢問專業人士,才知道我媽退休金不只5萬多,所以我申請調解,但老闆直說經營不善,如要全付,只好宣布停業,屆時你們也拿不到!
協調不成,回到家後,老闆娘打電話來說:最後極限是15萬!協調不成只好法院見,你可以叫你兒子拿你當初簽名蓋章的文件,去向各專業人士詢問,不一定你會贏!再給你時間考慮,想好再打電話給我們!
以上,  請大家幫幫我,  看要怎麼做才會討回公道!  請給我實質的建議,  若是違法的或太激烈的,  就謝謝您的加油了!
  • 縣市政府裡面的社會局
    有勞工協調<---找一下
  • 打電話給勞工局申訴阿~
    不過親自跑一趟會比較好~
    因為現場有專人為你解答~
    所有疑問都可以直接問比較懂~

    勞保局電話:(02)2396-1266
    勞保局總局地址:臺北市羅斯福路一段4號
    網址:  www.bil.gov.tw
  • 你可以到勞工委員會那去尋找資源ㄚ~~
    他們免費提供意見的~~
    他們會幫你們雙方做協調~~
    替你們爭取該有的權利ㄛ~~
    不過如果你們的老闆不妥協最後應該也是要上法院唷
  • 對方打來有沒有錄音下來阿??
    這算威脅ㄟ~
    如果有錄音 
    將來如果有需要到打官司這條~
    那這對你們應該蠻有利的吧~~
    趕快錄音趕快錄音...
  • 我已把你的這個問題傳給我們的老師了!
    他是教《勞資關係的》
    本身也在勞工局上班!
    專門幫人處理這些事!
    待他回應後!我再跟您說哦!^^
  • 大肥
    大肥
    勞委會有撥了一筆基金給法律扶助基金會專門幫勞工打勞資糾紛官司,所以不要怕打官司,因為你媽媽應領的退休金與老闆開出的價碼差太多了。
    舊制退休金的計算方式是前15年算兩個基數,之後每年算一個基數,再乘以退休前那一年的薪資。以你媽媽的年資,至少30個以上,就算你媽媽領的是最低工資1萬8千多,算一算也應該將近60萬,所以就算要打官司也要去爭取。
  • 行徑非常膽大妄為的公司
    這樣欺負勞工
    真該打三百大板
    回歸問題
     
    首先我們必須從案例來了解
    1.勞工本身是否符合退休資格,我看到申訴人只寫其母親工作17年又9個月(民國77年7月~民國95年4月),並未述及年紀,請問是否為達到法定的退休資格呢?除非他是工作十五年以上滿五十五歲,否則退休資格不一定符合。
    2.勞工所在行業是否自一開始就適用勞動基準法呢?注意一下行業別喔,因為有絕大部份行業是八十幾年才逐步指定適用喔
    3.申訴人有提及已申請調解,調解單位是哪裡,沒說清楚,是工作所在地勞工局嗎?結論是啥,有無申請勞檢機構檢查呢?
    4.勞工如於勞動契約存續期間簽立拋棄部份退休金同意書,因違法法律規定,所以不具效力,惟勞工如於合法退休之後,願意簽署同意書減領法律規定的退休金兒,依司法一般見解,不僅合法有效,且雇主無須於事後再予補足。
    老闆敢說有簽名蓋章,向專業人士詢問過,不一定贏,應該是依照這點說法,先請申訴人了解一下,到底簽名蓋章文件內容為何?如果確實被迫或被騙簽署,雇主也不肯給付實際退休金,則可能得上法院。
    5.請勞工蒐集各種可能證據,證明是被雇主騙寫同意書的。
    以上是我的看法啦
    因為來龍去脈不甚了解
    提供參考
    有問題再找我
    你很熱心喔
    還幫忙別人
    看來我們上課
    你有在聽
    呵呵
    幫勞工家屬感謝你呢

    ======================================

    版主!您好呀!
    這是我們老師的回答!
    你看看對你有沒有幫助吧!^^
    有問題再告訴我吧!
    我再幫你問老師!^^
  • 無法留言給您!
    希望您能注意到哦!
    ^^加油哦!
  • 加油!祝你戰勝惡勢!

    一定要拿回你該拿的那一份唷!
  • 不用客氣啦!
    這是應該的呀!
    讓我有機會上課這堂課!
    也讓我有機會可以幫您的忙!
    呵呵∼您要加油哦!
    我已將您的回應po給老師看了哦!
    他應該這幾天會回信!
    我再寄給您!^^
  • 白小姐您好:
    這個是我們老師的mail,她的電話被我搞丟了!^^
    我有將我寄給我們老師的信,副送給您!
    您可以直接聯絡我們老師哦!
    您說是吳同學請您幫忙的!她應該就會知道了!^^
    有問題再告訴我吧!
  • 記得去信箱收信哦!
    若沒看到!垃圾郵件也找一下吧!呵呵
    我的名字是"吳同學"哦!^^
  • 白小姐:
    我有收到了!
    老師應該這幾天會回覆您吧!
    加油加油加油加油.....^^
  • 勞委會委託的法律扶助基金會的案件是無資力限制,也就是說即使白小姐家不符合無資力標準,只要案件非顯無理由,仍可申請法律扶助,差別只在於訴訟費用的支出需由白小姐家自己支出。
    看過白小姐家的問題後,應屬於法律扶助基金會中的勞委會案件,建議您若經縣市政府之勞工局調解無效後,可轉往基金會申請訴訟代理。
    別擔心,雇主若對您有恐嚇或騷擾等情事,建議收集相關證據,可對其提出刑事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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