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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負女人的男人是人渣,那麼欺負女人的女人又算什麼呢?

以下為本人一些想法  希望大家仔細看完後再來討論  謝謝

最近正好遇到情緒低潮期
想租個片放鬆自己
卻看到一部讓我更氣憤難平的片子《北國性騷擾》
不是這部片不好看   
而是片中的種種真實讓我感到悲傷萬分
相信看過此片的朋友懂得我的意思
也讓我就此片和男友討論了好一陣子
在真實世界中
是否男女對於性暴力及性騷擾都有著同樣觀點?
亦或是有著不同的曲解?

每每在新聞報導或網路看到有關性侵的文章或討論串
沒有一次不讓我感到心驚
大多數人會譴責犯罪者的無恥行為
同時卻也有為數不少的人認為受害者本身要負極大責任
通常理由不外乎是:受害者本身不檢點、衣著暴露、喜出入聲色場所、常獨自夜歸、男女交往關係複雜......等等

老實說    看了真令我傻眼非常

很多人會以以上〝看似正當〞的理由大肆撻罰受害者
使得加害者的犯罪事實或多或少被輕忽
請試想   
不管今天受害者是否因為自身行為使自己有可能曝露在危險之中
另一方都毫無資格加以侵害或施暴吧?!?!
這是無須置喙的基本人倫道德標準不是嗎??
怎麼反過來變成以最低道德標準檢視加害者
卻以最高道德標準批判受害者呢?
我深深懷疑身而為人的良知
是否如此不具價值

選擇批判受害者的人眾    有男有女
部分男性對女性遭遇不具同理心    不感同情
我可以對其破口大罵    不留顏面
身為女性卻依然對受害者連聲痛斥的人
我該以何種態度面對呢...................?
這些女性同胞的積非成是更讓我完全無法忍受!!!

爭取男女平權
已經是喊到不能再喊的口號
除卻部分男性的沙豬主義後
我並沒有真正看到女性掌握人權價值的自我醒覺

唉    情緒已然十分低潮的我
想到這更無法繼續動手打字了.......................
  • 恩..

    我覺得不要談男人欺負女人

    女人欺負女人

    女人欺負男人


    回歸原點....欺負人本來就是不對吧

  • 幾年前我在美國的一個時尚雜誌裡讀到一篇報導,是一個被強暴的女孩子,她要求媒體在報導這個性侵害事件的時候要完整的登出她的名字,她勇敢的站出來演講,她說,她是受害者,她沒有做錯任何事情,為什麼她要被匿名﹖要活在陰暗的角落﹖
    這個社會,不管東西方,都習慣性的隱匿性侵害的受害者,覺得這是保護,但是,有時候反而是一種社會迫害,好像這些沒有名字的受害者才該躲躲藏藏。

    女人指責女人,是為了分開自己和她人,覺得把別人推倒在地上自己好像就高一點。這些人的心胸眼界好像沒有受過教育一樣狹小難看,但是悲哀的是這個社會幾乎人人都是受到這些觀念影響。一個女孩子有自己穿任何她喜歡的服飾、出入她喜歡的場合,這些不能變成她的原罪,因為她並沒有侵害危害到任何人。沒有人可以控制他人的想法,但是人人都應該要學會控制自己的行為,強暴犯絕少是一次犯,通常都是慣犯或是多次犯罪,只要有個讓他挑起念頭的動機,即使是在回教國家他也能做出犯罪行為。也就是說,很多時候,指責女孩子的衣著,是欲加之罪。
    當然,如果女孩子做出主動挑起他人的慾念的言語行為,那就另當別論,因為言語和行為是必須要和他人雙向的溝通(一個女生必須對著特定的人選說出挑逗的言語和做出挑逗的行為),但是衣著和出入場合則不需要。
  • 看到Eclat出的這個版,就讓我想到之前在上課的時候
    我們班上的男生和女生就曾因這樣的話題,大家辯論的很兇

    我記得,以前有個案子,好像就是類似女生穿著比較暴露吧,到那種pub去玩,結果被強暴了..
    但是事後在法庭上,男方卻認為是一開始女生就穿著不妥而讓人誤以為有挑逗行為.

    這當然讓我們女生非常不服氣
    為什麼女生沒有所謂的穿著自由,
    女生就不能穿著漂亮,小露出去club玩嗎?

    他穿著怎樣的衣服,難道意思就是說"來強暴我?"

    有時候會很懷疑男人眼中對穿著的定義

    男生可以穿著自己想要的衣服出入各種不同的場所,女生就不行?

    不過同時贊同樓上雪莉魚的話,

    當然,如果女孩子做出主動挑起他人的慾念的言語行為,那就另當別論,因為言語和行為是必須要和他人雙向的溝通(一個女生必須對著特定的人選說出挑逗的言語和做出挑逗的行為),但是衣著和出入場合則不需要。

    大大贊同
  • 欺負女人的男人是人渣,那麼欺負女人的女人又算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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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廢渣!連人都稱不上了....
    二度加害...罪加一等!
  • 很多女人總愛把其他女人當成假想敵

    很以能擊退情敵為榮

    把自己當成婚姻市場中的商品

    當然要全力打擊別品牌的商品不然就會銷不出去啦

    男人不太會有這個問題

    因為男人認為自己是挑商品的人

    這個商品賣完了那就拿其他品牌的商品也沒差

    不至於為搶同一個商品跟其他客人吵起來

    女人這點真該好好跟男人學學

    為什麼會下意識的把其他女性當成競爭者

    為什麼不能把自己當成主人

  • cinderella123
    cinderella123
    雪印牛奶

    我是不知道你說的例子是真是假啦
    不過如果是真的
    那只能說演藝界人心險惡
    不但男人趁機吃豆腐強暴女明星
    連女明星訴說自己的痛之後還被別人女藝人嫌髒
    就算她是自找的
    你可以不同情
    不過說到髒
    那跟好多男人女人上床的人    成千上萬
    是不是更髒
    那些睡過好多女明星的男人    髒不髒
    你們會去排擠那些睡過很多女人的男人嗎(那真會排擠不完,有哪些男人從一而終的)
    只排擠女人而且排擠的是受害者(不管她是自找的還是不是)
    這還不是女人為難女人嗎
  • 菜渣
  • 雪印牛奶的說法跟我想的一樣

    不過欺侮女人的女人往往在職場上也是範圍很廣,  若要給個解釋這就是叫做"同性相斥"

    那當第三者或好朋友介入感情時.....不也是

    有些女人心胸狹隘見不得人好到處說人是非...更是


  • 所為不能以情理看待謂之人渣
      "人渣"並無男女之分別
  • 我也和雪印牛奶想法相同

    加害人一定有罪,也不會因為被害人穿著清涼而減輕罪行
    那麼受爭議的就是被害人了

    某天看新聞時,剛好播報關於強暴的社會事件
    我奶奶說了一句:活該,誰叫她要穿成那樣,穿那麼短,活該啦!
    我姊非常生氣,對著我奶奶說:為什麼你不覺得是那個強暴犯有錯呢?就算裙子穿的再短,自己一個人走在暗巷,也不代表被強暴一定是合理的,只能說被強暴的機率比較大,這是機率問題,而不是"合理"

    我覺得那是被害人把自己暴露在一個機率比較大的環境裡
    不能說是誰對誰錯
    而是環境使然
    這裡畢竟是台灣
    不容許有天體營的發生
    也不可能做到真正的男女平等
    重點在於
    我們所生長的環境
    環境給予我們的觀念
    觀念是非常難以改變的

    女人不能站在女人的立場想  是可悲
    當女人不會同情女人時      就是可惡
  • 女人不能站在女人的立場想    是可悲
    當女人不會同情女人時            就是可惡

    ----------------------------------
    換句話說~同理可證的情形

    男人偷吃時其他男性友人幫忙掩蓋姦情的真相
    才是真正的男人站在男人的立場想    不可悲
    當男人不會同情男人時    就是可悲

    這是什麼歪理?!

    拜託~這個題目和討論的主旨根本是兩回事
    不要硬扯成一個話題=  =ZZZ
  • 賤貨
    有首歌是這麼唱滴:
    "女人何苦為難女人"
  • 大多數強暴犯都是強暴一些年輕的    美的    跟穿著暴不暴露好像沒太大關係   
    假設一個貌似如花的胖中年婦人    穿著短裙露出一圈圈象腿    她被強暴的機會    會比穿制服的高中女生高嗎?不會吧   
    我倒是覺得    與其叫女生不要穿暴露的衣服    倒不如呼籲大家要穿比較難解開的衣服    增加強暴犯脫衣的難度和時間
  • 雪印牛奶,

    即使這女生的思想,行為再不對,
    但我覺得,她被輪暴了,只要她不是自願的,
    都是值得同情的.

    再怎麼說,她都是受害者.雖然當初她不聽你的勸,
    但她受害,也不代表她就要承受這後果.

    該指責的,應是那加害者.即使你不同情那女生,
    我覺得你覺得她髒,似乎有點太過了.
    好像是聖經中的故事吧,當我們要向罪犯丟石頭時,我們應先想自己是不是完全沒犯過錯.
    當然,我自己也做不到這麼聖人.我只會覺得那女生很可憐.

    這主題,讓我想起很久以前,茱蒂佛斯特演的一部電影.
    就類似一個女生(還是2個)在pub喝醉後被輪暴的事.
  • 看到各位不吝前來討論    十分感謝

    容我重申一下此話題的討論重點為:
    「女人是否有權利因女性被害者本身行為有爭議,而大肆撻罰受害女性,甚或對其不感同情?」
    希望大家可以回歸主題來討論    謝謝~~

    接下來大致回應幾位對我提出疑問的網友
    有疏忽之處請見諒

    **************************************************

    sonoyiyi

    我看過模仿犯    也了解你的意思
    但討論的重點不在於男性的想法
    而是女性的觀點為何
    喜出入聲色場所
    這點屬於個人自由
    所有在法律規範之下可進行的種種行為
    本來就毋需被苛責

    另你說
    「誰會認為在聲色場所出入的女生
    是"神聖不可侵犯的"~?
    有很多尺度~是不需要去"挑戰"的
    毫無意義~也保護不了自己!」
    沒錯   
    但身為人本來就有免於被侵犯的權利
    這點不需要神聖於否來決定    是吧!

    舉我自己為例子
    我曾在夜店工作過一段為期不短的時間
    在那裡除了工作
    也冷眼旁觀了許多事情
    有巧笑倩兮    也有虛與委蛇
    學會了更深層的進退應對
    也更了解人與人的分寸拿捏
    每一個領域都有其存在價值
    行家和門外漢也都同時存在
    出來攪和    玩得高招是賓主盡歡    玩得低招是不歡而散
    相信我    女性行家大有人在
    而這些人有吃有拿不說
    她們最懂得就是見好就收    十分懂得保護自己
    不見得在所謂聲色場所出入的女性
    就是等著別人來欺負    或貶低
    這只是她們其中一項生活方式而已

    不幸被侵害的女性
    居多是初出茅廬    不揞世事險惡
    在我的立場    永遠是同情大過譴責
    她們有她們無知的地方
    是不懂得察言觀色    不懂得水深難測
    但那絕對不構成被侵害的合理理由

    再舉個例子
    A女打算去某夜店遊玩    本身作風海派
    在那裡初遇B男    相談甚歡    打算續攤
    沒料到不勝酒力
    在無知覺的情況下被B男帶去motel加以侵害
    在這個案例
    我們看到A女沒有在即將喝醉的時候喊停
    這是A女不懂如何保護自己
    「但這並不代表    A女已給予B男和自己性交的權利」
    因為自始至終    A女並無主動開口說她想和B男當天進行性行為
    也就是   
    旁人沒有權力鐵口直斷A女活該    或A女主動送上門之類云云 

    這就是我要傳達的意思
    打了這麼多字
    若是讓你看得太累    不好意思~~
  • Eclat的話:

    我很贊成你說的啊

    如果女方沒有同意

    男人硬上或偷上就是不對

    外人要指摘也要指摘那些加害人

    被害人是倒楣    遇到畜生

    很多畜生是披著羊皮的狼

    不獸性大發時根本看起來跟正常人無異

    不能單方責備受害者沒有警戒心
  • 再次感謝許多網友提出值得深思的議題^___^

    如:社會規範的傳統框架、物競天擇的集體潛意識、反父權制約.........等等

    這些都是非常值得我們深思及反省的課題
    當你懂得推翻那些看似邏輯的邏輯時
    也就是你站在兩性勢力平衡的立足點之時

    或許有人認為理論不重要    不成事
    但原則立論點為何其實是大大影響你的一生的
  • 會加害女生的男生人格之惡劣是無須爭論的,  絕對應該判重刑.  但另一方面世界就是充斥著人渣般的男生,  這個事實不是我們目前有力量去改變的,  這種人渣聚集比較多的場所對女生危險性就很高,  而去那些場所如果穿得很暴露,  危險性更是會直線上升.  所以如果一個女生穿著暴露去這種場所受到侵害,  除了譴責加害者之外,  我覺得去責備這個女生缺乏自我保護的常識是很合理的,  尤其如果她是我的好友,  會越心疼而更想罵她,  化了這麼大的代價才學會如何自保的教訓,  對她的責備也並不是欺負或蔑視她,  而是關心她的人自然的反應吧!  大家都有責任好好保護照顧自己,  別讓關心自己的人難過或擔心啊!

    至於現代還是有些人認為女生只要被強暴就成為沒價值骯髒的人,  這種扭曲的觀念就幾乎跟強暴犯一樣可惡,  對受害的女生造成更永久的二度傷害.
  • 雪印牛奶

    我待過媒體一段時間    接觸過的藝人不算少數
    在下非常了解這人吃人的業界生態學
    這樣講好了
    你是圈內人
    你知道這業界絲毫不能跟常態的工作環境相比
    踏進這圈子的第一天
    每個人就開始被逼著選路走
    要嘛你就清清白白不沾鍋
    要嘛你就送往迎來免蹉跎
    孰好孰壞自個兒喝涼飲熱    不需過問
    男女都一樣   
    雞鴨滿天飛的景象我相信你一定見過

    你的同事
    我只能說以業界生態而言    她非常極度不上道
    到底哪裡不上道??
    很簡單
    她以為自己可以〝假性送往迎來    假性生張熟魏〞
    但這業界誰讓你走新中間路線啊?!?!?!
    一開始就讓你明白只有黑白分明的兩條路了嘛!!
    她以為自己送些看得到的秋波    聽得到的嘴砲
    就可以斬將過關了
    但劇組裡三教九流的人都有
    她太高估自己的能力了    也太低估業界禽獸滿街跑的風氣了
    這點是她愚蠢無知的地方
    但說到底   
    我還是會同情她的
    同情她太樂觀    太不知水性    太不了解這圈子了
    這樣你懂了嗎......?

    套句香港某喜劇天后女演員的經典名言:
    「在香港,哪個女明星不是雞?想要有片拍,你就得作雞,管你美雞醜雞,不想作雞就別在這裡混啦~」
    我知道很悲哀
    你的同事想法太單純更悲哀   
    讓我更同情這悲哀
  • Eclat的話:

    不幸被侵害的女性
    居多是初出茅廬        不揞世事險惡
    在我的立場        永遠是同情大過譴責
    她們有她們無知的地方
    是不懂得察言觀色        不懂得水深難測
    但那絕對不構成被侵害的合理理由

    再舉個例子
    A女打算去某夜店遊玩        本身作風海派
    在那裡初遇B男        相談甚歡        打算續攤
    沒料到不勝酒力
    在無知覺的情況下被B男帶去motel加以侵害
    在這個案例
    我們看到A女沒有在即將喝醉的時候喊停
    這是A女不懂如何保護自己
    「但這並不代表        A女已給予B男和自己性交的權利」
    因為自始至終        A女並無主動開口說她想和B男當天進行性行為
    也就是       
    旁人沒有權力鐵口直斷A女活該        或A女主動送上門之類云云   

    這就是我要傳達的意思
    打了這麼多字
    若是讓你看得太累        不好意思~~

    =============================================
    Eclat,

    我贊同你的論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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