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裡有沒有人是律師可以請教法律問題呢?

有律師朋友的話可否聊聊
  • 你要聊什麼,我不是律師,但是法律系的,如果你想問的話?
  • 某人被民事起訴請求返還土地內容如下:

    閹分合約書內容記載有兩人甲.乙.共有土地持分各二分之一,且註明共有之土地登記於甲方一人

    後來兩人因乙方到處散發毀謗甲方名譽的黑函導致雙方感情失和,乙方欲以閹分合約書內容所載其應持分而向法院起訴甲方應返還其持分土地,請問甲方應如何主張方可拒絕其要求呢?應如何主張可排除閹分合約書的公信力?

    請法律高手幫忙解答謝謝!! 

    而且這塊土地有大部分是向農會貸款買的,乙方僅要求甲方應返還其持分土地但卻避談也無出錢繳納其相對上應負擔之貸款債務,這種情形乙方起訴仍會勝訴嗎?
  • 土地登記在甲方名下
  • 土地登記在我甲名下!
    那甲一人是否可以自由處分買賣土地而不去理會閹分合約書裡面所載大家協議之土地分配事項?
  • 雞婆法律達人路人甲
    雞婆法律達人路人甲
    土地登記屬於物權,對任何人都有絕對效力,甲乙兩人之間的協議屬於債權,只有對相對人有效。這是整個問題的前提要件,但一般沒有念法律的可能看不懂我在說什麼,所以我講答案,至於原因為何,有興趣的再來討論。如果乙要求配合登記,甲方可以反訴請求以要先給付應負擔貸款作為答辯,至於是給付給銀行獲賠償給甲(因為甲要負貸款)再說。
    你的問題還有很多點沒有說清楚,所以可能要再詳細一點,例如協議內容為何?貸款的人是誰?等等...
  • 甲方對於其他人而言(除乙方外),是這塊地的所有權人,所以當然可以自由處分這塊土地,不過處分後,會遭到乙方以雙方契約(至於契約之效力,就看你要如何抗辯)的內容加以取償。
    而至於貸款方面,如果乙方有向甲方起訴分割土地,或確認共有權的話,甲方可以在訴訟中提出此點(不知有無任何書面,可說明乙方須負擔貸款)。
    其他的,可能需要你詳細說明內容才可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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