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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秋華去死吧--一個基層審判工作者對這話題的回應

我是一個基層審判工作者
看到大家對於這個案件有諸多質疑
我想把我瞭解的部分說出來

首先,翁秋華被檢察官起訴的是「業務過失致死罪」,這個罪的法定本刑是5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就是可以判最低2個月、最高判5年,這個案件的承審法官,將翁秋華判4年,已經是很重很重的量刑,絕對不是輕判。

是的,翁此人確實令人髮指,但小弟弟不是他故意殺的,所以檢察官也只起訴他「過失致死」,殺人罪的法定刑才有死刑,我敢說,承辦法官也一定超討厭這個人,但法律規定就是這樣,如果法官判翁秋華死刑,就換法官自己去關!

第三,翁判決後為啥可以到處趴趴走?因為案件還沒有確定,被告是有權利上訴的,我們國家的法律並沒有關於第一審判決後,就可以先將被告關起來的規定,在案件確定前,有啥理由讓翁直接坐牢呢?如果大家(輿論)都認為,只要一審判有罪,就可以把人先關進監獄,可以促請立法院修法,但是在台灣沒有這種法律之前,法官也沒輒,只能看著電視生氣。

第四,有人提到台灣的法律沒有問題,是法官不愛判死刑。不知道大家有沒有常常在報紙上看到,法務部一直在推動廢除死刑,而法務部執行法院判決結果的人,有多少經法院判處死刑確定的被告目前還在監獄浪費納稅人的錢,繼續吃老米飯,只因為法務部以種種理由提起「非常上訴」!法官判死刑確實會考慮很多,畢竟是一個生命權的剝奪,但我不理解有人提到「越年輕的法官越不敢判死刑」的依據何在?至於會不會怕被冠上「死刑法官」的稱號?我瞭解的是,即便判過很多死刑得法官也沒人這樣稱呼他,沒人會把判過幾個死刑拿來炫耀,反面來說,我也從不畏懼當那位網友所稱的「死刑法官」。

第五,大家一直抨擊的「自由心證」,真的是所謂的「想怎麼判就怎麼判嗎?」如果是這樣就好了,多少次坐在法台上的我真的很想拿機關槍把台下滿口胡扯的被告通通就地正法,但我不管我情緒如何,還是得看證據呀!很不幸的是,台灣的蒐證技巧低落的程度絕非外人所能想像,往往起訴被告有罪的證據都是「自白」,就是自己承認自己犯罪,所謂的物證(常看CSI的人應該知道我在說啥!)不是不齊全就是根本沒有,南迴鐵路翻車案算是大案了吧!CSI裡不是演鑑識人員封鎖現場、一一蒐集任何可疑的證據,再以科學方法分析嗎?很可惜這一切都跟台灣無關,記者帥氣的拿起一個保特瓶,對著SNG車連線告知觀眾:「這很可能就是嫌犯喝過的飲料!」,如果是,那這個案件還能辦嗎?指紋被破壞、保特瓶也沒有列入證物(不然怎會被記者拿到?),這就是我們基層審判工作者實際面時的困境,證據收集粗糙,完全靠人證(被告自白、證人正證),要知道,人是最不值得相信的,會影響人說話內容的因素太多了,做了這麼些年,現在我最厭惡的動物就是人類。

最後,我要說的是,法官其實很卑微,只是法律的執行者,法律怎麼定,就怎麼依規定作,錯一點點都不行,每天必須面對千奇百怪的被告(相信我,會來法院的都不會很好講話),不能有一點點情緒,說錯一句話就會被陳情,(當然這二天跟當事人去大陸那位就很不對,我非常不認同他的行為),但也因此,大部分的法官過得很封閉(向我會上FG的大概沒有啦!)。我絕對同意我們司法要走的路還很長,人民對法院的不信任也絕不是一天造成的,但我可以俯仰無愧的說一句:我從事審判工作這幾年,從未接受過任何人關說(事實上也沒人來跟我關說過!不知道是不是人緣不佳),也從未有人送錢給我,當然就不會有收錢的問題。蠻難過這份工作現在有點見不得人,對於大環境的一切也充滿無力感,但能怎樣呢?
最後的最後,寫上我今天MSN的暱稱「這份爛工作就像洗碗,洗了這餐還有下一餐,做了跟沒做是一樣」。

  • 第三,翁判決後為啥可以到處趴趴走?因為案件還沒有確定,被告是有權利上訴的,我們國家的法律並沒有關於第一審判決後,就可以先將被告關起來的規定,在案件確定前,有啥理由讓翁直接坐牢呢?如果大家(輿論)都認為,只要一審判有罪,就可以把人先關進監獄,可以促請立法院修法,但是在台灣沒有這種法律之前,法官也沒輒,只能看著電視生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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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我們要怎樣才能讓立法院  迅速修法呢

    可是我們的立法院似乎  都不是在幹正事  都再做一些莫名其妙的事  像罵人  像急著玩選舉之類的耶..

    說真的  我們要怎樣作  才能讓立院立刻修法啊??

    還有真的不能廢除死刑(個人的意見啦)

    人類果真不能相信...
  • 噗噗小天使的話:
    我今天MSN的暱稱「這份爛工作就像洗碗,洗了這餐還有下一餐,做了跟沒做是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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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是這餐的碗沒洗..下一餐就沒乾淨的碗可用.所以做了並非跟沒做一樣.在法律前說的是法理情.並不是一般人的情理法.所以人們無法體會法官的難處.但太多的判決案例都讓民眾失去對司法的信心.
  • 比較想知道有什麼方法可以讓人民廢除立委在立法院的言論免責權.為什麼執法人員在犯法時要加重其刑,反而是更重要的立法單位可以在言論免責權的保護傘下無法無天,口說無憑.難道這民代真的有代表到民意嗎?
  • 哞~的話:
    立委在言論免責權的保護傘下無法無天,口說無憑.難道這民代真的有代表到民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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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常認同你的說法.....
  • 謝謝噗噗小天使這麼努力的打出這一大篇
    稍稍讓大家明白一下可能平時不太清楚的事情

    我相信不論哪一行都有真心服務
    也同時會有壞蘋果的人員在

    大家先靜待觀察後續發展吧
  • 噗噗小天使的話:
    但我可以俯仰無愧的說一句:我從事審判工作這幾年,從未接受過任何人關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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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版主辛苦了,希望你能秉持這個原則一路走下去,進而影響周遭的人.讓人對司法還能存有一分的期待.
  • 我相信噗噗小天使是很認真的司法工作者
    但是依然有很多令大眾感到無法接受的判決出現
    像在便利商店強吻女店員是"國際禮儀"
    好心背玻璃娃娃的同學被判罰款...等等
    還有我們為什麼怕翁秋華這個人渣到處趴趴走
    就是台灣的嫌疑犯真的很會人間蒸發...
    我也不知道為什麼
    所以大眾對司法的不信任才會一天一天累積
    變的全盤否定了吧
    其實噗噗小天使並不用氣餒
    因為有你
    台灣的冤獄或者就少了好幾件
    也或許會有更多被害者家屬心靈能受到安慰
    正義的力量即使是一絲絲都是很重要滴~~~
    加油加油啊!!!
  • 人要做"神"的工作,難免自不量力
  • 那個
    基本上網路上的評判
    不需要去管他
    很簡單
    做好你們的事
    法官很累
    檢察官也很累
    做好自己的事就好了
    無需辨解什麼
    fg是一個小社會
    他們想講什麼就講什麼
    如果每一件事都放在心上
    不就累死自己了.........
    我現在基乎只進歡樂板的原因就這樣....
    套一句話
    現在fg的很多言論
    要上法院都是可以成立的.........
    固然有微罪不舉
    但是一件一件去管累人也傷心 
    以我個人來說
    還是相信司法的....
  • 補充一下
    以我所知
    也有法界人士上這理
    不過他們都上歡樂板吧.........
    所以不是只有你
  • 很高興能跟回應這個話題的網友們作理性的溝通
    尤其是你就要落雪∼
    一直很喜歡fg這塊園地正是因為有你們這些網友
    說真的,雖然我們彼此不認識
    但你們這樣做讓我至少知道
    不是所有人都討厭法官、認為法官會收錢的
    我現在不敢告訴別人我的工作
    只敢說我是公務員
    當初考上司法人員時的榮耀感與雄心壯志在一天天的繁複又無奈的工作中都已消磨殆盡
    最近一直在想
    如果時光能倒流    我一定不會選擇這份工作
    而選擇當律師    錢賺多的多
    又沒這麼多心裡負擔
    (算命達人說得沒錯,人要做神的工作怎麼會做的好?)
    我真的不敢說自己是什麼正義的力量
    每天看著這社會的黑暗面看了這麼多年
    這世上到底有沒有所謂的正義連我自己都不再確信
    各行各業都有老鼠屎
    正因為法院的判決影響社會觀感至深
    社會大眾對法院的期望愈高我完全能理解
    有些同事價值判斷的標準異於常人我們大部分的同事也很無奈
    你們知道,哪個工作環境會沒有怪ㄎㄚ
    至於外界的批評由全體法官吸收這也是沒辦法的事
    這個社會沈淪的太快
    法律只是最低的道德標準
    我其實之前fg上貼過一些文章(不過還是得不到2顆星)
    希望找工作的人能小心一點不要變成被詐騙的對象
    希望要借錢的人看好自己的銀行帳戶,不要讓詐騙集團當成人頭帳戶
    希望有親人過世時,難過之餘能注意一下往生者的財務狀況,該拋棄記成就拋棄繼承,不要時間過了再來求助無門
    希望糊里糊塗就近了法院的人能少一點

    拉哩拉雜寫了這麼多
    也許是因為也正好陷入工作的低潮期
    還是很謝謝大家給我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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