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啦....不要太誇張,自然就好!
(((當事人如因微笑,致有自然露齒之情形,不影響嘴唇原貌即可)))
全面換證相片以符合原貌、自然、清晰、不刻意遮蓋
全面換證當事人繳交之相片,以正面拍攝、表情自然、相片清晰、不遮蓋眉、眼、鼻、口、耳、臉,並符合當事人原貌,戶政事務所均已知悉相關規定,請民眾配合辦理,也請照相業者依規定為民眾拍攝相片。
有關相片規格,內政部再次說明如下:
一、因宗教因素須戴頭巾者(如修女),其照相時,並未禁止戴頭巾,惟相片人貌之五官從下巴的底部至額頭的頂端及臉的兩側輪廓,必須清楚呈現。
二、耳朵輪廓需清楚呈現,係指正面照相時之自然相貌,耳朵較小或貼近臉部,無法明顯露出者,均以符合當事人原貌,並未要求故意突出耳朵輪廓重新照相(如於耳朵後置放棉花照相)。個人五官之特徵是保護自己及辨識人貌之最佳方法。
三、有關相片無特殊表情且嘴巴合閉,係指表情自然不誇張,未限制當事人不得微笑(英國護照用相片係當場照相禁止微笑)。當事人如因微笑,致有自然露齒之情形,不影響嘴唇原貌即可。 四、新式國民身分證上列印之相片,採用掃瞄列印設計並去除白色背景,為相片及新證美觀計,建議民眾穿著深色系衣服照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