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把物品稱為「東西」,為何「東西」指物品?它的來歷有三種說法。
一是說宋朝著名的理學家朱熹,一天在路上碰見他的朋友盛溫如提著籃子上街。朱熹問:「你上哪兒?」盛溫如回答說:「上街買東西。」朱熹又問:「難道不能買南北?」盛溫如回答說:「當然不能。」接著,他根據五行:金、木、水、火、土與東、西、南、北、中相配的道理解釋說:「東方屬木,西方屬金,凡屬金木類,籃子裝得了﹔南方屬火,北方屬水,水火之類,這籃子是裝不得的,所以只能買「東西」,不能買「南北」。」
二是根據清代康熙、乾隆年間的學者龔煒考證:東漢時,商人大多集中在東京洛陽和西京長安購貨,所以「東西」成為貨物的代稱。
三是當代著名學者陳望道先生在《修辭學發凡》中所作的解釋。他認為「東西」是借代修辭格,是以部分代替全體。物產來自東西南北中,如果把物產稱為「東西南北中」,顯然過於累贅,自此以「東西」來借代。陳望道先生還引用梁章鉅《浪跡續談》卷七的一段話作為佐證:「通行之語,……謂物為東西。物產四方而後舉東西,猶史記四時而後舉春秋耳。」
以上三種說法都言之成理,都回答了「東西」為何指物品這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