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檢舉他嗎?
事情如下,但有點長,老公的公司勞退新制是老闆在員工進公司就明講要自行吸收,同時看你要提繳多少金額,有25200和實領金額讓員工選擇.但要自己付錢,我老公的薪資是34000公司未依法幫他申報,而採用保25200的金額,我知道這是違法的,因為應該是僱主為員工每個月按該月的實領金額去提繳...
但我也沒想過要去檢舉他們,可是這次發生某些事情,讓我很不高興...事經的經過是老公的公司從12月起,因為捷運施工的案件,老闆為了節省人事成本,施工的事都叫老公和公司另一位機構去做,因為捷運施工要等到半夜一點半才能去,所以老公有幾次都是晚上十點多出門到天亮才回來,而他們公司也不會覺得對不起他們,甚至也沒說要補假,隔天也只給他們睡早上(還是他們要求才給他們放早上),而且在睡覺時間電話還一直響個不停,後來他們兩人要求要補假,公司的老闆娘則說會給加班費,算算光這些加班費就五十四小時了,還有我老公常因公司的事情待在淡水的實驗室加班一加就到十二點,本來勞基法裡並非責任制即可不給加班費,反正勞工超時工作就得付加班費,工作十小時也不得再延長二小時工作時間,老公的公司明顯違法及壓榨員工
等這次領錢時,公司又未依承諾發加班費,反而塞個二千元紅包給我老公和機構...說感謝他們的幫忙,如果大家有印象,在捷運站有個niki的廣告看板鞋墊會發亮.那個就是他們公司做的.含工程共七十萬.成本不到十萬..但公司卻吝於給他們應得的加班費,於是我和他們老闆理論,我要求他們要補發加班費,我說我要拿回我老公應得的,本來責任制不發加班費我也能理解,大多數的公司都是這樣,而且也事先告知所以才去上班,但是...答應要發卻又不發這種人,擺明要佔員工便宜
但我也沒想過要去檢舉他們,可是這次發生某些事情,讓我很不高興...事經的經過是老公的公司從12月起,因為捷運施工的案件,老闆為了節省人事成本,施工的事都叫老公和公司另一位機構去做,因為捷運施工要等到半夜一點半才能去,所以老公有幾次都是晚上十點多出門到天亮才回來,而他們公司也不會覺得對不起他們,甚至也沒說要補假,隔天也只給他們睡早上(還是他們要求才給他們放早上),而且在睡覺時間電話還一直響個不停,後來他們兩人要求要補假,公司的老闆娘則說會給加班費,算算光這些加班費就五十四小時了,還有我老公常因公司的事情待在淡水的實驗室加班一加就到十二點,本來勞基法裡並非責任制即可不給加班費,反正勞工超時工作就得付加班費,工作十小時也不得再延長二小時工作時間,老公的公司明顯違法及壓榨員工
等這次領錢時,公司又未依承諾發加班費,反而塞個二千元紅包給我老公和機構...說感謝他們的幫忙,如果大家有印象,在捷運站有個niki的廣告看板鞋墊會發亮.那個就是他們公司做的.含工程共七十萬.成本不到十萬..但公司卻吝於給他們應得的加班費,於是我和他們老闆理論,我要求他們要補發加班費,我說我要拿回我老公應得的,本來責任制不發加班費我也能理解,大多數的公司都是這樣,而且也事先告知所以才去上班,但是...答應要發卻又不發這種人,擺明要佔員工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