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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回娘家年俗>初一不能回娘家?女老師嗆聲

回娘家年俗》初一不能回娘家?女老師嗆聲 
聯合新聞網  記者梁玉芳  2006-01-24  03:46           
 
年關將屆,性別革命也正在進行。一群女性對習俗提出顛覆口號:「年夜飯不該是夫家的專利。」「大年初一回娘家。」她們這樣說,也這樣做,讓過年更平權,習俗更人性化。


   
高雄市國小教師林淑芳記得,結婚之後首次在夫家吃年夜飯,她的心情是「口頭上說吉祥話,背過身在廚房偷掉淚,因為想家││娘家。」她人生前廿八年的除夕,都是和父母共度的,婚後初次在夫家「團圓」,「說不想念父母親,是騙人的」。

婆婆告訴她:「為了妳父母好,要等到大年初二才能回去。」初一回娘家,是禁忌。習俗相信,如此會分了娘家的福氣。

她除夕當晚忍不住打了電話回家,聽見父母熟悉的聲音,她心情一陣翻騰,只能化為一句:「呷飽未?」



過年團圓  只是夫家專利? 


文字工作者Amy和娘家分住同棟大樓的樓上樓下,平常她老往娘家跑,兩家都是相互「利益輸送」,只有除夕夜,她得像灰姑娘在午夜十二點之前離開娘家,初一那天得在娘家門前止步,因為母親說:初一回娘家,娘家會變窮。

「為什麼年夜飯是夫家的專利呢?」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理事長蘇芊玲說,隨著性別意識啟蒙,她開始對團圓只是「夫家團圓」這件事感到不平:一個社會裡,兒子可以名正言順過年都在父母家,女兒卻有許多限制,當然是不公平的;這些差別待遇又會回過頭助長一般人重男輕女的觀念。



喪夫的她  跟丈夫牌位圍爐 


其實,從出生到送終,種種儀式背後都有複雜的父權控制,一些歧視卻以傳統之名傳承。當現代女性遇見婚喪喜慶等習俗,一下又被打回農業時代的男尊女卑,不免苦思柔性造反之道。一群女老師出版「大年初一回娘家」新觀念,對傳統嗆聲。

花蓮教育大學初等教育系副教授蕭昭君打從結婚後,都是在娘家過年的。婚後第一年,爸爸還是提醒她:雖然公婆過世,但「公媽牌位」是放在夫家老二家,「妳是不是該去二哥家過年?」

但她的先生認為,不用太拘禮,她回娘家過年,可能還自在些。只是有些朋友不免大驚小怪:哪有嫁出去的女兒賴在娘家過年的?

有時,遵守習俗反倒成為現代人的禁錮。早年喪夫的秀枝(化名)在台北經營洗衣店,每到過年忙完客人送洗衣物,直到除夕下午匆匆關了店門,拎著年菜搭機南下高雄,回夫家圍爐,對丈夫牌位上香。




 
  • 離婚的她  初一只能住旅館 


    沒了老公,秀枝認為,守在夫家大家不自在,吃了飯她就回到屏東娘家,但兄嫂認為,大年初一回娘家會讓娘家走厄運,秀枝感覺自己並不受歡迎。也有離婚的女性因為同樣的理由,在親戚建議下,硬是住到娘家附近的旅館,初二才能光明正大回家。

    年節團圓有時也成家族角力,試探小兩口心中「哪邊才重要」。



    新派夫妻  吃飽各回各的家 


    保險業的林紀偉說,他把自家、妻家父母一起請到飯店圍爐,吃飽各自回各自的家。但前提是:兩家得住得近,而且感情不錯,否則就太不自在了。

    夫家娘家住得遠,當然得另作安排,不少人限於習俗,就得南北奔波:先跑回南部夫家吃年夜飯,過一天,大年初二大清早,就要跟全國夫婦一起擠上高速公路,回娘家。過個年,是個人體力與全台交通的大考驗。

    蘇芊玲有變通方法:先在台北和公婆吃年夜飯,然後初一趕回屏東的娘家,避開初二車潮,全家享受南台灣的陽光四五天,再北上。母親說,能回來就好,管它是初幾。



    反思習俗  為的是回歸人性 


    性別平等教育協會秘書長賴友梅說,對習俗的反思是要回歸人性,比如,祭祀中只有男丁能致祭,忽視了女兒的感情;過年或事奉父母的安排,也是讓人明白,女人結婚是多了一個家,而不是與原生家庭割裂。

    如果,過年是團圓的節日,在哪裡過年、何時回娘家,應該夫妻和雙方家族都有協商空間,視需求、假期、距離而調整,可以兩邊輪流過、一起過、自己過、各自回家過,應該都有協商的空間。「如果夫家住得遠,趁年假多和夫家相聚,也不必執著初二非回娘家不可。」蘇芊玲說。

    不過,現代女性要和習俗對抗,有時也得長輩與配偶支持,還得自己夠分量大聲說話。一名女老師說,婚後丈夫陪她初次回娘家,他不免緊張,一直問:「是不是可以吃過中飯就回家?」她忍不住白他一眼:「你才在我家忍一頓,我在你家忍一年啦。」

    過年這檔事,可以再公平一點。
  • 還好啦
    我姊早就已經很久都大年初一回家
    哪有什麼分了娘家的福氣
    方便高興就好
  • 我家以前常常除夕呆到初一都在我外婆家ㄟ

    也沒聽到別人說些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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