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 事件 美國宣佈 結果
1956╱蘇聯侵匈牙利╱嚴重關切╱美國放水
1975╱蘇聯援安哥拉、古巴介入╱嚴重關切╱美國放水
1976╱北韓在非軍事區殺美國軍官╱嚴重關切╱美國放水
1979╱中共出兵越南╱嚴重關切╱美國放水
可見美國的「嚴重關切」,衹是虛聲恫嚇、一走了之。
E:「台灣關係法」中的「嚴重關切」,我們還敢信嗎?買武器買來一片火海後,美國衹是「嚴重關切」而已,「死道友不死貧道」,原來如此!台灣怎可將自己的安危未來,建築在這種滑頭的四個字上,「嚴重關切」四字,何以服天下?
F:「使美八年紀要──沈劍虹回憶錄」中,一再列舉美國不守「台灣關係法」之處,以親身痛苦經歷,宣稱:「不再相信美國」,豈容忘之?
澄清3 「台灣關係法」基於美國利益,沒提台灣利益
A:正因為「台灣關係法」是美國的國內法,所以它在第二條B項第二款中,明說是基於「美國政治上、安全上與經濟上的利益」,但沒說是基於台灣的這三種利益,所以,台灣自然無須看它臉色。 B:如今美國的臉色竟是2005年9月19日它的國防部大員羅斯(Ed Ross)說出的:「台灣的自衛是台灣的責任,不是美國的責任。」「如果你們無法防衛自己,我們也無法幫忙防衛你們。」(We cannot help defend you, if you cannot defend yourself.)問題是,既然台灣的處境是攸關你們美國自己的三種利益,為什麼防衛你們的利益卻是「台灣的責任」?台灣為什麼要下賤的接受這種不通的美式邏輯?
C:台灣在第一線為美國看門,儼然看門狗也,如今看門狗要自費買骨頭,有些台灣人還爭先恐後要付錢,一說不付錢就是不愛台灣,其實是更愛美國也;一說不付錢就買不到了,其實是美國馬克·吐溫的魔術也,此公筆下湯姆·莎耶(Tom Sawyer)騙小朋友為他刷牆,還得給他好處,蒼生之欺,有如是者;走狗之欺,有如是者!
D:美國口口聲聲要台灣買武器表現自衛決心,其實正該反過來要求美國才對,台灣人真笨!你美國該把武器給出來表現自衛決心喲。
澄清4 「台灣關係法」只說供應武器,沒說要花錢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