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娃娃的判決,台灣的法官價值觀是不是有問題,天啊!!??

大家來對台灣的司法及法官素質做討論吧!真是受夠了.
  • 我只想知道
    現在該怎麼做才能幫得了陳同學
  • 是!這個問題我很有興趣,不過我們光在這�講也沒用....
    雖然沒用我還是要說:啊,台灣的法官是不是以為自已是神啊?價值觀跟一般民眾相去甚遠不說;還老是判些保障壞人欺凌好人的裁定;為什麼邱小妹妹的爸爸殺了自已的女兒後竟只被判12年?因為他有悔意?那你不如判個一年就好了嘛?我們幹嘛還花納稅金養這個喪心病狂的王八蛋一邊吃免費牢飯一邊悔過12年?
    熱心助人的年輕人犯了無心之過被判蓄意殺人?法官大人你是不是這樣教兒子:好心去幫助人如果不得善終那算蓄意殺人喔!
  • 我們的法官/檢察官都是一些不食人間煙火的書呆子

    只因為會讀書考試就能當上法官/檢察官定人生死

    該起訴的不起訴

    不該起訴的亂起訴一通

    該重判的不重判

    該輕判的判得重的要死

    法律條文不少也都脫離的"公平正義"原則

    我認為要從制度上修改

    必須執業幾年以上的律師

    才能轉任法官/檢察官

    (至少吃過人間煙火)

    而且還要實施"陪審團"制度

    有罪無罪要經得起"社會公評"的考驗

  • 我覺得
    現在ㄉ社會真ㄉ不能當好人
    前一二天ㄉ新聞
    好心ㄉ貨車司機
    送一條狗狗
    還要被罰錢
    別怪現今冷漠無情
    好人真ㄉ不能當
    可悲>"<
  • 月夜貓;
    你的論點和建議應該也是很多人心中的想法......但是....好像都沒有立委或政府單位去實踐。然後大家每次遇到司法不公的事就只能在電視前面叫叫叫,感覺好無奈喔!
    就好像明明已經有很多民眾抱怨台灣的媒體素質太差;可奇怪電視台好像就聽不到一樣,依然我行我素的播報爛新聞?
    怎麼民眾的聲音好像愈來愈沒力一樣?=  ="
  • 唉,利益薰心啊!
  • 我阿姨剛剛看電視說  現在有一位殘障人士願意捐出自己一個禮拜的所得來幫助陳同學 

    ㄑ...連殘障人士都看不起顏家人的做法

    應該會有更多人來幫助陳同學  我也想幫一點忙...
  • 顏家大哥還口口聲聲表示,他們其實是要「公道」,錢是其次?

    但這樣的做為,真的很令人難以..........

    以後誰還敢幫助人呢?
  • 推~~我ㄇ應該要如何幫助那位同學ㄋ~~更何況他ㄇ還是單親家庭耶!!看ㄌ真ㄉ覺得很抱不平!!
  • 殺人,強姦,詐騙....都沒什麼罪,
    反而好人罪這麼重....
    世界真的變了...唉....
  • 記得之前也有一個很"經典"ㄉ案例
    是一位無賴
    看到便利商店ㄉ女店員長ㄉ好看
    就衝進去強吻,擁抱
    結果法官以"接吻及擁抱是國際禮儀"為由
    判那個無賴無罪
    現在想紅和只知道套用判例
    沒有能力做獨立判決ㄉ法官太多ㄌ
    小老百姓真的只能自求多福
    別碰到要上法院ㄉ事
    或是燒香祈求別碰到白目法官ㄌ
    唉.....
  • 我昨天看新聞的時候
    就連報導的主播們
    都在結語的時候說到
    以後會不會造成社會更冷淡..
    我覺得這句話是一個重點耶
    那表示連新聞們都認為這個判斷有問題
    另外還在電視螢幕的左下角插了一小畫面
    上面有電話顯示
    合理與不合理
    我看到合理的人數只停留在43
    不合理的人數卻一直往上飆大約三千多了還一直跑
    我覺得這個判斷造成社會的評斷幾乎都是一致的肯定法官有問題...
    只希望在上訴會有真正有正義的法官出現
  • 呵呵..
    我只想要說
    台灣社會價值觀  已經變了
    變狠久了吧...
    法官......也跟著變呀...
    不然怎跟的上時代潮流...
    不然  亂象怎這多...

  • 我比較好奇的是~陳同學會變的自怨自哀還是發憤圖強阿
  • 新聞好像都沒播陳同學耶...

    他可能躲在家裡哭哭吧~~

    好心幫人還被這樣對待!!
  • 那個法官的確是神~~~~神經病
    是不是怕引起所謂弱勢團體的抗議所以才做出這樣的判決?   
    別說沒有考慮到判決可能造成的後果(大家以後都不敢再熱心助人)   
    這個判決的邏輯本身就是狗屁不通   
    陳同學抱著人滑倒了也許不能說他都沒有過失   
    但是是誰延誤就醫的時間的   
    這個的責任比較大吧   
    玻璃娃娃如果早就醫也許還救得回來也說不定呢   
    再說學校也不能完全免責啊   
    有這種特殊情況的學生   
    為什麼沒有注意到設置無障礙空間呢
    我覺得這個判決根本是柿子撿軟的捏   
    因為陳同學沒有"弱勢團體"的身分
    也不像學校    背後可能有財團或知名人士支持
    所以就判他要賠
    這個法官根本就是沒邏輯觀念、沒有道德勇氣更缺專業素養的傢伙 
    納稅人的稅金就是在養這種法官 
    還要寄望這些法官能維持台灣的司法正義
    我不僅要為陳同學難過   
    還要為全台灣的人民難過
    因為你不知道你哪一天碰到訴訟事件的時候
    會栽在這種法官手上
  • 嗯嗯~~
    法官為什麼這樣判,陳同學家境那麼困難,
    怎麼付擔的起,可能經過這件事後,
    會幫大眾社會的人就會愈來愈少吧~~
    幫人還被告~~這個社會怎麼會變成這樣呀~~
  • 記得之前也有一個很"經典"ㄉ案例
    是一位無賴
    看到便利商店ㄉ女店員長ㄉ好看
    就衝進去強吻,擁抱
    結果法官以"接吻及擁抱是國際禮儀"為由
    判那個無賴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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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啊!真是好笑,
  • 記得之前也有一個很"經典"ㄉ案例
    是一位無賴
    看到便利商店ㄉ女店員長ㄉ好看
    就衝進去強吻,擁抱
    結果法官以"接吻及擁抱是國際禮儀"為由
    判那個無賴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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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這........

    傻眼  @  0  @"


    那表示以後看到帥哥也可以這樣嗎.....
  • 鄭淑勻說,五年前事情發生時,顏家也認為陳同學是個好小孩,因認為當時學校不理不睬,才決定對學校提出告訴,由於一審敗訴,律師認為缺少行為人所以不成立,決定再上訴時,才將陳同學一起列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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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顏家的律師是不是有問題呀,書讀到哪裡去了!!??一點道德標準都沒有,想錢想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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