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覺得..我這樣做好嗎?
我下個星期要去以前住的地方找朋友,
但是我們搬家的時候連房子也順便賣掉了,
所以我只能借住朋友家,
本來打算去5晚每個晚上住不同的朋友家,
剛剛我前男友問我要住哪,
我就跟他說每個晚上住不同的人家吧
他說,不如住我家吧,
也不用每天都換地方住這麼麻煩...
我跟他分手快要2年,
現在是很好的朋友,
彼此都有男女朋友,
我們之前已經沒有愛情的存在,
就完全是那種哥們,
什麼都可以講~
那大家覺得我去住他家這樣好嗎?
還是要避嫌?
-
@@! 不太好吧
而且他有女朋友了
如果你男朋友的前女友 要去他家小住幾天 你能接受嗎
我們之前已經沒有愛情的存在,
就完全是那種哥們,
什麼都可以講~
(大多數人都會覺得男女之間是沒有純友誼的)
-
-
千萬~~~~~~~不要!!!!
一定要拒絕..若你仍是他女友.你會怎麼想???三思.
-
對呀!!不要不要
這樣可以減少狠多問題呦
是現在看不到的問題!!!
-
還是不好
畢竟他有女友
且人家女友要是很介意呢?
這樣也會替你自己惹來麻煩的...
且你有男友,不怕男友誤會嗎?
想清楚摟
-
-
-
知道嗎
"前女友"都是很惹人厭的
何必讓自己背負難聽的罪名
-
-
-
當然要避嫌囉!
勉強被對方發現.又要解釋很麻煩的~
化清界限.換個角度想.你男友去住前女友家.妳同意嗎?
-
這樣不好…避嫌吧
和其它人說你們沒什麼
我想多少都有人懷疑吧
避免不必要的麻煩會比較好
-
不好...堅決反對
這樣的關係很敏感
即使沒發生什麼事要人不誤會真的很難
-
說一句心裡話
純粹為了方便
我寧可不要
如果是有感情
無論他有沒有女朋友
我都會為了有感情+方便去住的
畢竟
人是自私的
-
光是某ㄍ女性友人
我都覺ㄉ怪ㄌ
何況是前女友
太~太~不恰當ㄌ
-
-
-
我也覺得無論如何
還是避一下
不要說是"前"女友了
就算是一般女性友人
站在對方女友的立場
都不會開心的
-
這個嫌 是一定要避滴~~~~~~~~~~~~~~
如果妳男友為了給他的前女友方便而讓前女友去住他家,妳也會不爽吧.......................
所以,答案很明顯.
-
不好!不好!不好!
你要考慮你現任男友的感受喔!
台北嗎? 那你還我家住好了! 哈哈~~
或許每天換一個朋友家辛苦了些!但是換一個方向想,
你正好可以藉著這五天和不同的朋友談談心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