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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說王靜瑩不能符合緊急保護令的資格~

政府的措施到底是在幹啥的,陳威陶一家財大氣粗,有錢是老大,誰知陳家會作出什麼瘋狂的事來~
王靜瑩己經很可憐無處可去,今天勇敢地站出來,只是想申請到保護令,讓自身及孩子能有個安全平安的環境,這樣的請求,對政府而言也很困難嗎?難道真的要有人命發生再來檢討和重視嗎?
看了新聞說王靜瑩可能不能申請緊急保護令.看了真的很生氣~

  • 為什麼不符合緊急保護令的資格..

    奇怪  ??

    都被打成那樣了..

    還資格不符咧...

    哇哩咧..

    還有沒有政府阿  ??


  • 王靜瑩  不符申請「緊急保護令」資格         
       
    【中時電子報  】
       
     
     
    林諭林╱台北報導名模王靜瑩昨日出面哭訴遭受家暴,表示保護令申請5日仍未核發,恐懼夫婿陳威陶又出現「瘋狂的舉動」,盼法院盡速核發保護令。台北市女警隊副隊長吳梅花指出,王靜瑩的情況可能不符申請「緊急保護令」資格,申請「通常保護令」需要7至15天作業時間。

    吳梅花指出,「緊急保護令」雖然4個小時內即可裁定,但須有緊迫危險才能提出,申請者必須符合「加害人行為嚴重影響被害人身心」、「加害人有酗酒服藥行為」或「被害人是12歲以下孩童、65歲以上老人或身心障礙者」等條件。

    台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犯罪防治中心主任童富泉表示,4月15日王靜瑩前往國泰醫院驗傷,家暴中心即接獲國泰通報這起家暴案。雖然「通常保護令」核發時間取決法院庭期安排,但只要王靜瑩會同律師提供明確事證物證,都有助盡速核發。童富泉表示,他肯定王靜瑩勇於出面正視家庭暴力。

     

     
  • 因為王靜瑩還沒被打個半死,  所以還沒那資格.
  • 資料要看仔細
    她只是不符合"緊急"保護令
    不是不能申請保護令,好嗎?

    一般保護令要7-15天...若你沒有立即的危險,就要走一般程序
    緊急保護令,才是5天內發下來的

    可以去查一下
    相關新聞都有報導,申請"緊急"保護令的資格
    例如:
    1.受保護的人在12歲以下或65歲以上
    2.家暴加害人有酗酒或吸毒等問題
    3.有立即性的危險....
    ....等等等
  • 可能有其他原因吧
    我知道一個長輩是被拳頭打頭
    並無明顯外傷
    但是在家暴發生的第三天就被接到"某處"居住了
    每次出來還有社工陪同
    台北市政府這幾年對家暴問題還蠻注重的
    以王靜瑩的情況  比我那位長輩嚴重多了
    我想不出台北市政府有什麼理由不發緊急保護令
  • sorry!
    後來才看到原因
    我家長輩申請到"緊急保護令"是因"家暴加害人有酗酒等問題"
    王靜瑩可能只能在"有立即性的危險"上努力爭取吧

  • 對啦!!要有快搓瞎眼睛    殺人放火啦  才可以聲請緊急保護


    拜託    什麼濫規定

    被打  成這樣  小孩又那麼小    對方又做出警告的舉動

    基本上  這跟緊急不緊急有什麼差別

    都嚇的要死了    當然會想要快點處理啊


  • 所以應該有一個像收容所的地方...類似中途之家有女警駐守會比較好
  • 多的是小康.窮困家的女人被打
    別把家暴問題扯到豪門
    就算是豪門也沒權利對一個媳婦又打又罵
  • 改造人的話:
    嫁進豪門本來就要有心理準備
    豪門長輩想~
    不娶企業後代娶一個藝人幹麻?
    娶企業後代可以讓自己家族企業版圖擴大~
    要漂亮的藝人包養不就好了~
    說實在的
    帥+溫柔+體貼+多金~那選你幹麻?
    不過是個藝人~不會幫忙家裡企業
    公婆自然會唸老公~老公當然找你出氣阿
    交往7年~現在卻家暴
    又馬上一堆記者會~
    很難不讓人多做聯想
    也好拉~讓時下敗金女有覺悟

    **********

    難道因為嫁入豪門所以被打活該嗎?
    幹嘛什麼事都要扯到(豪門)啊?

    婚姻跟一般人都是一樣的啊
  • 什麼心理準備,就是被打也只能忍氣吞聲的心理準備?
    還是老公外遇也要自認倒楣的心理準備?
    為什麼有人要替這種豪門暴力事件合理化?
    難道有錢小開就可以打人,就可以外遇?

    就算她是女藝人不懂企業經營又如何
    如果需要的是一個能夠打理事業的人當初就不要娶她啊
    說人家敗金
    有錢男人不也是只挑美女?

    即使女人敗金  至少她不搶不騙 
    有錢就以為自己了不起的男人才令人作嘔
    說得出"也好拉~讓時下敗金女有覺悟"這種風涼話的人
    真不知有何居心!!
    如果今天是你的親朋好友發生這種事
    看你還能不能擺出這種嘴臉....
  • 2005.07.06   中國時報 
    張小燕:另一半認知比「豪門」重要
    陳世昌


            今年5月才剛訪問過王靜瑩的張小燕聞訊非常驚訝,她表示,外人無法了解王靜瑩與老公間的事,但她對女藝人「嫁入豪門」,以及「先有後婚」的觀念表示自己一直不認同。張小燕建議女性在結婚前,應重視彼此價值觀、生活習慣、家人相處的認知,尤其另一半是圈外人時,能否理解演藝圈環境?這些都比是不是「豪門」來得重要。 

    =======================================
    很同意
  • 我想不出台北市政府有什麼理由不發緊急保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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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可能想說人還沒死還會說話,不緊急麻

    真搞不懂明明4個小時可以做好的事,還要分什麼緊急不緊急

    之前也有婦女申請保護令沒下來卻又要回家和老公同住

    王靜瑩是有能力跑出去別的地方住,其他人有得躲嗎

    七到十四天可以害人被多揍幾次
  • 這根本沒什麼大不了...何必大驚小怪...
    ================================

    所以說,沒被打死都不算嚴重???

    很多外藉新娘在台灣是沒有朋友的也沒有錢

    保護令沒下來社會局OR家暴中心的人是無能為力的

    我小時侯也被爸媽打到全身是傷,但我並不覺得那是家暴

    那是為了我好而管教,現在時代不同,用打的落伍了
  • To  心語METEOR

    「普通保護令」是真的沒必要存在,為何還要分等級?

    七到十四天真的太久,發生家暴只要有驗傷單都應先保護受害者

    七到十四天只能說是政府的效率太差
  • 我想普通與緊急的差別
    最大的在於被害者的迴避能力
    很明顯還有能力可以迴避傷害的
    當然是普通
    沒能力的如已被傷害成殘的的
    或是加害人會危及他的生命的
    則是緊急
    如果每起家報都得用緊急處理
    社會資源再多都不夠用
  • 我想這就是規定吧!
    其他也許還有更慘的!
    只是那些女人還躲著不敢出來吧了!
    不能因為他是名人就給特許阿!
    如果這樣的講法,只要還住夫家,一切都在夫家的掌控之下-
    不就每一個人都要申請緊急了!
    如今,他的情況不符就不符了-
    如果她(王)申請到了緊急保護令-
    一定也會被媒體報導出來的!
    警察沒必要讓自己淌這趟渾水吧!
  • 就是有些家庭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打的..所以才會分緊急與普通吧..每個人都適用緊急..那你就會看到一些白目夫妻一天到晚"稍微"互毆一下,然後拿驗傷單爭著去申請緊急保護令裝弱小這樣=  =..

    事情要看遠一點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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