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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 試用期內被fire..


一般公司試用期大概都三個月吧∼
有沒有人只工作半個月就被fire啦?
  • 我想是應該不會吧
    因為試用期就是讓你去適應公司的一切

    所以不會那麼快吧...

  • ccccccc
    ccccccc
    我就是啊...只做一個禮拜
    悶...
  • 有``我朋友
    大約做到20天```就是不到3個月就和他說``
    你可能不適應``
    就fire拉`
    但還好薪水有拿到^^
  • 不是規定不能有試用期嗎??
    只能作為調漲薪資的依據

    如果在試用期解雇應該也要付遣散費用吧
  • 好像喔∼現在已經取消試用期這個規定了,
    應該要付遣散費吧@@
  • 幾個月前...
    我是快一個月被fire
    前一晚突然打來說:最近業績不好  不缺人...
    害我氣到哭
    我做得不錯呀~
    要fire也要給我個原因吧~
    薪水也少得可憐
    跟原本說的不同
    連資遣費幾千也沒給
    打過去老闆總是不在
    很慘!
    >__________<
  • 勞基法目前已沒有明定所謂的試用期了,
    但一般公司還是沿用就是了,


    資遣費】

    一、何時應發給資遣費

    (一)雇主依勞基法第十一條、第十三條但書規定終止勞動契約時:

    勞基法第十一條規定,雇主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1.歇業或轉讓時。2.虧損或業務緊縮時。3.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時。4.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5.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此時依勞基法第十七條規定,雇主應發給勞工資遣費。又勞基法第十三條規定,勞工在第五十條規定(產假)之停止工作期間或第五十九條規定(遭遇職業災害)之醫療期間,雇主不得終止契約;但雇主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致事業不能繼續,經報主管機關核定者,不在此限。亦即,依該條但書規定,雇主雖得於勞工停止工作或醫療期間終止勞動契約,但依勞基法第十七條規定,雇主仍應發給勞工資遣費。至於雇主依勞基法第十二條(有可歸責於勞工之事由者)而終止勞動契約,或勞工依勞基法第十五條規定主動向雇主終止勞動契約,或定期勞動契約期滿離職者,勞工均不得請求雇主發給資遣費(勞基法第十八條參照)。

    (二)因事業單位改組或轉讓而解雇勞工時:

    事業單位改組或轉讓時,除新舊雇主商定留用之勞工外,其餘勞工應依第十六條規定期間預告終止契約,並應依第十七條規定發給勞工資遣費。其留用勞工之工作年資,應由新雇主繼續予以承認(勞基法第二十條)。

    附帶說明者,依勞基法施行細則第八條規定,資遣費應於終止勞動契約三十日內發給。

     

    二、資遣費之計算

    資遣費之計算標準為:(一)在同一雇主之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平均工資之資遣費。(二)依前款計算之剩餘月數,或工作未滿一年者,以比例計給之;未滿一個月者以一個月計(勞基法第十七條參照)。例如某甲在同一雇主之事業單位繼續工作八年又三個月零九日,則其應領資遣費為八又十二分之四個月之平均工資。

     

    三、雇主違法未發給資遣費之責任

    如雇主違法未發給勞工資遣費者,除應負民事賠償責任外,依勞基法第七十八條規定,尚得科處銀元三萬元(即新台幣九萬元)以下之罰金。

     


  • 我沒拿到資遣費
    該如何告他?
  • &gt;_&lt;&quot;
    &gt;_&lt;&quot;
    我以前在一家連鎖書店上班
    一個星期老闆就告訴我說他覺得我不適合這份工作
    我也立刻爽快的回答他:「我也這麼覺得!」
    老闆當時有點傻眼...
    其實進去第二天我就很想跑
    因為我是應徵書店的工作人員
    並非清潔隊員
    裡面老闆娘超機車
    一直叫我去倒他們家的垃圾
    當時我不甘願就這麼走了一毛也拿不到
    要等到他自己開口我才有錢拿
    不過當了一個禮拜的清潔工~
    薪水不過2000初
    之後我發誓我再也不進書店工作了
  • 我昨天也才被約談,去那家公司才10天左右,公司像是監獄超沒自由,超悶的,一直都不能適應,所以我每天都把自己的東西帶來帶去,深怕自己哪天會突然不想去了。
    結果昨天主管就找我約談,說我做的東西跟他們想要的東西不太一樣,我是做設計的,主管只有看到我剛去的一張稿件,就問我說我覺得有沒有可以改進的辦法,而且要降薪,我直接跟他我我不做了,因為我一直都不能適應,還好錢可以領到,企劃知道後就打電話給我一直罵公司主管說他覺得我的東西不錯啊,在百貨公司陳列起來很美啊!還說我學習力很快、反應很快已經可以抓到公司要的感覺了,聽到他這樣說我都快哭了,雖然自己在哪裡很痛苦,但是感覺還是很差,結果昨天是我最後一天,又沒工作了
  • 厚‥‥那這樣不就跟本沒有人拿到資遣費了嗎
    我們老闆最近開始放話了說
    不曉得有沒有我的分‥‥‥
  • 是不是小公司比較愛來這招?
    就是…用沒幾天,就突然叫人家不要來上班丫?
    真沒保障…
  • so&nbsp;sad
    so&nbsp;sad
    .....剛剛被開除了....很難過...剛畢業的第一份工作..
    才做19天...就被fire.對我真是個很大的打擊。
    對方的說辭是:學習慢、不服管教、環境不適合我。
    我自己的感覺是,我很有心在學,也很努力,沒有抱著一點打混摸魚的心態。他說我學習的速度慢...真的傷我很深,我想我是天生個性比較隨性,所以常容易犯些小錯誤,可並不代表我不懂..畢竟也還不到一個月...最近我開始覺得有比較上手了,結果...今天竟然...。

    至於不服管教..我做錯事並不是不能接受別人唸我,但有時候我真的不能接受他們的一絲不茍,不管做什麼她們都能挑出毛病,我真的很佩服她們,小到桌上有一兩滴煙灰沒擦乾淨、杯子底部有一點的黃漬沒刷,都會被唸,更別說工作上了,也許她們的完美的工作態度是對的..但..。

    就拿今天的事來說,怎麼說我也才做19天而已,對那麼多顧客的公司名,當然沒法記得完全,接了一通電話向對方留下電話,公司名當然是當下.在便條紙寫出不正確但諧音的字,而且又快下班了,於是就拿給一位老鳥看,並請他回電,老鳥唸諧音也知道我在說哪間公司,結果他說我寫錯字,我就說:「我想那只是一張便條紙!如果是訂單的話,我就會寫正確的名字了!」只是這樣。結果,另一個女生,批頭就唸我,做錯就做錯哪來那麼多藉口!我回:「這也不算什麼錯吧!」天啊!只是一張便條紙而已耶!大概就諸如此類的事,我前前後後大概頂回兩三次,所以...她們大概就認為我不服管教,就跟老闆反應吧。
    也許她們的環境真的不適合我。因為這個業界都操台語,對講國語比較流利的我來說,常常唸得舌頭打結,我是會說台語,但有些人的台語我就是偏偏聽不太懂,於是顯得我很笨拙。。
    才剛踏出社會,還有滿腔工作熱情的時候,被潑了那麼大一盆的冷水,我真的心灰意冷...
    我終於知道..工作..這回事..不是只有認真努力不偷懶就行的....
  • 我現在第一份工作也還在試用期內,剛上班一個月,
    老闆的個性也是說話很不留餘地,
    標準時常在變,還不承認.(看他心情的變化),
    而且老是會說我是老闆只要照我說的做就好了,
    不要有什麼意見.(良心建議也不行)
    看他這樣嚴厲的罵同事,
    我也學到千萬不要想幫公司,
    而做一些自己工作外的事,
    因為這樣老闆還會覺得你想搶他的權力,
    (我們出版社編輯部也就三個人...上面就是老闆了,誰搶得過啊?..不知道在想什麼!)
    老闆說話只要回答"是"."好"."對"..-->我的店小二哲學
    至於那些不以為然的話,
    放在心中OS就好了.
    為了累積經驗值以後好跳槽,(編輯一定要有經驗啊)
    現在就要忍辱負重啊^_^
  • 我印象中..
    並不能有試用期!!
    我忘了是哪條法律了..
    應該是勞基法裡面的吧..
    妳要不要去找找看那一條法律
    在去跟公司說他們的所謂試用期已經犯法了
  • 按照勞基法規定的資遺費計算,每滿一年給一個月工資
    啊不管有沒有所謂的試用期啊..
    算算做一個月,  資遺費也才1/12,  沒有多少A...
    例如:薪水26000  X  1/12  =  2167

    很少耶...有些公司是願意付的, 
    員工做愈久公司資遺費付愈多啊.
  • 應該很少公司會在試用期沒滿就  fire  人的.

    工作上,我也是採"店小二"哲學.
    對老板的話,我儘量就採用:"是","對","我會再想辦法"等等之類的話來回答. 

    因為我同意"出錢的最大",  誰叫是老板付薪水給我呢?
    當然啦,  除非薪水/付出不成比例.
  • ireanna
    ireanna
    to  大扇,
    你去做的那公司算大嗎?
  • ireanna
    ireanna
    to  so  sad,
    別難過了,  但記得...
    下回從新開始時,  別應嘴了.  因那真的會使帶你的人認為你在找藉口!
    還有就是,  那容易聽起來你的態度並不是這麼的服從,  不好帶.  進而讓人覺得你有主觀意識!  這時候自己虛心的說會改進,  就會讓人覺得你很受教!  相對的,  雇主也較想續用你!
    剛入社會一定多少會碰到一些措折,自己查覺到自己的失誤一定要改掉!    加油啦
  • to:  so  sad~

    是阿!我也認同ireanna的話...
    看了妳的文章~有點嚇到的感覺~畢竟剛進一間公司總是要虛心學習~感覺你是在頂嘴.公司同事當然會不高興~更何況你才剛進公司.大家一定會覺得以後一定更誇張!

    社會不比學校~學校生活裡可能想做什麼就做什麼.想說什麼就說什麼.同學大多會包容.不能接受的頂多就不做朋友算了~
    但是社會裡.公司~老闆請的人是要替他工作.而不是請來受氣的!(當然不是什麼事都聽.不過在合理範圍內應該要虛心受教的)

    說這些話或許不是很耐聽~但是你才剛進社會~希望你能盡快適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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