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契約是否有法律效力呢?
年前和老公因故急著搬家所以沒多考慮就租了一間套房,但事後卻發現房東不如一開始的親切負責,而且屋裡狀況連連請她處理也一再推託,現在老公因工作關係要搬到新竹,卻也面臨了解約的問題..因此想請教有點法律概念的人幫我解答一下∼
一.我們房租一個月八千五(原為九千),押金兩個月,房契裡有一條是�若要提前解約需扣除一個月押金�,但房東又自己加了一條�提前解約是要沒收兩個月押金�,請問這樣兩相牴觸是以哪一條為準?
二.原本租約為一年,但老公跟房東延長為兩年,所以房東便每月減少五百元租金,但她在契約裡也寫明若要提前解約則需再補齊每月的五百元
三.套房裡的後段是防火牆加蓋但屋頂不是蓋石綿瓦而是彩光罩,下雨時就會因是內外溫差太大而滴水;電視有問題,房內牆壁有滲水狀況,屋頂和窗戶間有縫隙沒封好常有蟲子爬進屋裡,很多問題都跟房東反應很多次,但她都愛理不理而且說我們很煩意見太多應該自行解決,還跟我們說若住不喜歡可以再找其他地方但押金不會退還!在一次爭執之後其他房客也跑出來跟我們一起抱怨房東的惡劣..
基於以上幾個原因又剛好老公得到別的地方工作而想搬走,然而押金的作用不是要以防房客提前解約才給房東的一點補貼嗎?怎麼我們房東好像卻認為她沒收兩個月押金是正常的?還要我們補齊算我們便宜的部分?我們打算住到月底就搬走,也不想再給房東其他的錢了,畢竟五月份的都已經付清,而這兩個月的水電費也大約兩千元左右,一萬七的押金我們都不拿也夠她扣了吧!
但是我們若是這樣就搬走事後再以電話告知,不知道她會不會對我們採取什麼行動?因為她有我們的身分證影本,這樣違約她可以對我們提出告訴嗎?但我聽朋友說未經過公證的房契就沒有法律效用是真的嗎?請問我該怎麼做比較好呢?
一.我們房租一個月八千五(原為九千),押金兩個月,房契裡有一條是�若要提前解約需扣除一個月押金�,但房東又自己加了一條�提前解約是要沒收兩個月押金�,請問這樣兩相牴觸是以哪一條為準?
二.原本租約為一年,但老公跟房東延長為兩年,所以房東便每月減少五百元租金,但她在契約裡也寫明若要提前解約則需再補齊每月的五百元
三.套房裡的後段是防火牆加蓋但屋頂不是蓋石綿瓦而是彩光罩,下雨時就會因是內外溫差太大而滴水;電視有問題,房內牆壁有滲水狀況,屋頂和窗戶間有縫隙沒封好常有蟲子爬進屋裡,很多問題都跟房東反應很多次,但她都愛理不理而且說我們很煩意見太多應該自行解決,還跟我們說若住不喜歡可以再找其他地方但押金不會退還!在一次爭執之後其他房客也跑出來跟我們一起抱怨房東的惡劣..
基於以上幾個原因又剛好老公得到別的地方工作而想搬走,然而押金的作用不是要以防房客提前解約才給房東的一點補貼嗎?怎麼我們房東好像卻認為她沒收兩個月押金是正常的?還要我們補齊算我們便宜的部分?我們打算住到月底就搬走,也不想再給房東其他的錢了,畢竟五月份的都已經付清,而這兩個月的水電費也大約兩千元左右,一萬七的押金我們都不拿也夠她扣了吧!
但是我們若是這樣就搬走事後再以電話告知,不知道她會不會對我們採取什麼行動?因為她有我們的身分證影本,這樣違約她可以對我們提出告訴嗎?但我聽朋友說未經過公證的房契就沒有法律效用是真的嗎?請問我該怎麼做比較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