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因不確定 意外險難理賠
新聞日期》930819
新聞類別》傷害險
新聞出處》經濟日報 葉慧心
新聞內容》
小芬(化名)的妹妹死亡,警方遲未偵查終結,保險公司以死因不明,不理賠意
外險,小芬該怎麼辦?現代保險消費者服務中心最近處理這樣一件「保險理賠」
案例。
小芬的妹妹89年失蹤,今年4月終於等到消息傳回家裡時,卻是一張地方法院檢
察署的通知函,以及相驗屍體證明書,原來妹妹已死亡多時,死亡原因偵查中。
小芬私下向檢察官詢問,何時可以確定死因,檢察官的說法是:目前朝他殺或意
外方向偵辦,至於何時偵查終結,無法保證。
小芬將妹妹生前投保的終身壽險與意外險,一併向保險公司提出理賠申請,壽險
理賠金順利申請下來,然而意外險的部分,保險公司卻以「死亡原因不明,暫不
給付保險金」理由予以退件。
小芬擔心:萬一檢察官一直查不出結果,要領到這筆意外險保險金豈不遙遙無期
?
現代保險消費者服務中心顧問表示,保險公司賠或不賠,是依據受益人提供的意
外傷害事故證明文件,就此案來說,因相驗屍體證明書所載死因—「偵查中」,
保險公司也難以從中判斷是否符合意外險「非由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的定
義,保險公司才會主張暫不給付。
但檢察官既已表示朝他殺或意外的方向偵辦,保險公司難道就不能先行給付?一
般業者在死因未釐清之前,大多不願接受先行給付。理由是:就算死因追查出來
,已領取保險金的受益人,未必會向保險公司通報;更遑論萬一死因確定才發現
與意外無關,已經給付出去的保險金不見得能追得回來。
但小芬的家人若希望儘速獲得意外險理賠,該怎麼做?現代保險消費者服務中心
顧問建議,只好透過法院訴訟,請法官定奪。這時受益人必須舉證說明,被保險
人確實死於意外。例如死亡地點是在山谷中,有明顯外傷致死;或溪水、海邊,
肺部有積水現象等;再者,還可請開立死亡證明的法醫出庭,說明當初開立「死
亡原因不明」是經由何種判斷所致。這對於法官釐清被保險人是否死於意外,應
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