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家庭教育

前一個工作的事…好煩…

我是在今年二月底離職的

在那家公司已經任職滿二年五個月了

離職時,和公司主管說好的,是把我給"資遣"的

那時…一切都很正常,也沒什麼大問題

我還特地上了公司網站上的員工專區看公司訂立的人事章程及各項規則

一則條文寫的很清楚

『任職滿一年者,給予一個月的資遣費…以此類推』

公司主管也說了…就照公司規定

本來想說…這樣就好了

離職時,大家也都和和氣氣的

我已經很滿足了

沒想到…在我將我的薪轉存摺拿去刷帳戶餘額時

卻發現…公司竟然只發一個月的資遣費給我

當初發現金額有問題時

第一次打到公司去詢問相關的人員

結果公司的管理部人員竟然說:「呃…因為哦…其實早在過年前的時候就有想過要把你資遣了,但是也想說大家同事這麼久了,於是就讓你領了年終獎金,也讓你過了個快快樂樂的年了。而且本來資遣費是要給基本薪資的,我們也給了你一個月的全薪,再加上員工旅遊的旅費也沒從你那邊扣錢了。所以…基於種種考量,公司這邊便決定給你這些金額。」

當初我聽完時,就覺得…『怎麼會這樣…怎麼會這樣…這樣不對啊…』

於是我打電話去勞工局問相關的法規

我問的問題有:

1.資遣費到底是要給所謂的基本薪還是全薪?(P.S  我的勞保卡薪資才一萬五千多而已)

2.領資遣費與在該公司的服務的年資算法到底是怎麼算?

結果勞工局給我的答覆為:

1.資遣費所領的金額應該是平均薪資,所謂的平均薪資算法以最近一次所領的薪資往前推六個月,這六個月的薪資平均下來,即為平均薪資,而資遣費的發放應該以平均薪資為準。

2.於該公司任職滿一年,即發予一個月的平均薪資,以此類推。(所以以我的情形來說的話,我的資遣費應領二個月又12分之5的平均薪資)

當我確定這些問題的答案後,我再次致電回公司,並向公司管理部當局說明,說我有打電話到勞工局詢問相關的計算方法,並將計算方法告訴公司,結果…公司的管理部主管依然是以第一次的說法將我的問題給打了回票。

管理部主管:「哦…勞工局是說要這樣算哦,可是經過我們公司方面的考量,我們是想說,大家同事一場,也已經讓你領了年終獎金了,那你將一個月的資遣費加上年終獎金的金額,那總total應該就沒錯了吧…那就這樣。」

  • 寄存證信函..
  • 不想讓人家知道我是誰…
    不想讓人家知道我是誰…
    那接下來是我的疑問:「竟然如此,那為什麼當初在把我資遣時,怎麼不跟我說明清楚,當初根本沒有任何一個人跟我說到這件事,為什麼讓我自己發現不對勁時,才讓我一個人一而再、再而三的打電話到公司確認,卻又給我這種莫明其妙的答案。如果說我已經領到年終獎金了,那我還寧願你在過年前就將我資遣,說這麼好聽…要讓我過個快樂的年,其實根本就是因為當時正是最忙的時候,想留我下來把事情做完,再把我一腳踢走…」

    於是在種種不愉快的心情之下,又加上有另一位業務同事遇到和我一樣的情形,於是我們便相約到北縣勞工局填寫申訴調解表格。

    結果今天下午,我接到前一個公司的部門主管的電話

    她一開始的口氣就是那種又氣又急的口氣

    還害我嚇了一跳,我還很緊張的問她:「xxx…怎麼了,怎麼回事?」

    結果主管說:「你…你自己知道你做了什麼事吧…」

    我才恍然大悟…想到我和另一位同事一起去勞工局的事

    主管又繼續說:「你一定要告公司嗎?你一定要做到這樣嗎?」

    我就說:「不是告啊,我只是去勞工局寫申訴單,去勞工局調解而已啊。」

    主管就說:「你真認為這只是調解而已嗎?而且為什麼發生這種事你竟然沒有第一個找我講,一狀就告到勞工局去?」

    我就跟她說明我之前已經打了二通電話給管理部負責處理的主管了,結果那位主管給我的回覆是那種情形

    主管說:「是這樣嗎?那你為什麼要算這麼清楚?你都只算到公司少給你的部份,那公司在你假日加班時,別的同事假日加班都才加平常薪資乘以0.66的加班費,而給你算加班費時都給你乘以2的加班費耶,這些你怎麼不算?而且你自己也很清楚,我們當時是怎麼幫你,你也自己們心自問,你在這裡上班,你覺得你對這份工作你真的覺得你這份工作做的很盡心盡力嗎?我們給你這些,你都還覺得不夠嗎,一定要為了這一個月的資遣費,而把我們之間的關係搞的這麼糟糕嗎?如果你確定你真的要這樣玩,好啊,那我給你一個良心的建議,公司是一個團體,你們只是一群小個體,只是一個人,如果你們真的要跟團體對抗,那我建議你們找個好一點的律師,就這樣。」

    主管說完時,我還說:「嗯…我懂你的意思了,還是很謝謝你跟我講這些,我會好好想的。」
  • 寫存證信,勞工局申訴。讓我覺得最可笑的是…

    管理部主管看到公司這樣對你,不會覺得將來有

    天自己也會公司被這樣搞嗎?大家將心比心吧…

    要不然你就發email影射,提醒同事將來要小心。
  • 加班歸加班,資遣歸資遣,你叫她站在你的立場想想看,

    公於公,私於私,我賣命這是我應得的,要我作事的時候

    好言好語,趕我走時就計較東計較西算什麼好公司。
  • 不想讓人家知道我是誰…
    不想讓人家知道我是誰…
    講完電話後…我就覺得…好無助、又很難過

    而且…很清楚的…有一種被恐嚇的感覺

    我只是覺得…我想拿到我應該拿的…就這樣而已啊

    而且公司的人事章程是公司的主管訂定的,既然是公司主管訂定的,為什麼…為什麼公司主管反而沒辦法照著自己訂定的規則下去走?

    而且…我知道…會被資遣,通常工作能力是有一定的問題

    我願意承認自己的失誤

    但我並不覺得我真的有糟糕到讓公司覺得…我沒那個資格可以領取資遣費

    而且如果在當初我尚未離職時,就跟我說明公司的算法

    或許我還不會覺得這麼…難堪

    我已經打了二次電話去詢問過了,該講的也講了

    我甚至連我打去勞工局問算法的事,都讓主管知道了

    結果他們還是給我這種回覆

    勞工局的人知道了,當然是請我過去寫申訴單

    我自己真的覺得

    到現在這種局面了

    拿不拿到另外那一個月的資遣費

    已經不是件重要的事了

    而是一家公司竟然為了這一個月的資遣費

    這樣對待我…甚至讓我的主管打電話來對我說這些事

    是啊…一個普通的小老百姓,當然沒有辦法跟公司對抗

    更何況公司有專屬的法律顧問

    我一個人,怎麼有辦法請的起好律師,怎麼有辦法花費來回奔走法院的時間

    說實在的…我真的很擔心…也很害怕

    我沒有本事、也沒有本錢

    我…好煩…好亂…好怕…

    但是…我還是不想就這麼算了

    錢的問題…已經不是問題了

    我只是很單純的覺得…我真的在當時,覺得我的權益有那麼一點受到損害

    我只是…想替自己做一些事

    不要老是像以前,被欺負,總是默默的就算了

    拿不拿的到那一個月的資遣費,我真的不在乎了

    我只是…想證明自己…可以做些什麼…

    就算到時去勞工局調解

    就算判定結果是沒辦法領得那一個月的資遣費

    我也覺得…至少我做了這件事了

    這是正常、正確的程序與過程

    我敢於提出自己的聲音了

    就只是這樣而已

    只是很單純…我不懂…就上勞工局講一下就好了

    為什麼還要搞私下嗆聲這回事…
  • 平日加班*1.5,假日加班*2,這是應該的

    加油,為自己權利努力
  • 不想讓人家知道我是誰…
    不想讓人家知道我是誰…
    謝謝大家支持我

    只是我現在…很擔心

    如果公司真的和我走上法院這一途時

    我能有什麼反制的方法嗎?

    希望各位可以幫幫我找尋相關的法令

    我目前也在勞工局網站上找尋相關的法令規定

    拜託各位,有什麼好方法的,就提供給我吧
  • 我希望你能聽從我的建議,勇敢的繼續申請,

    你會驚訝人性的險惡,我以前跟我朋友遇過!

    就算曾摸魚、就算曾犯錯,他們不能全盤否認你在

    這個公司的貢獻,勞資雙方是平等的,他們嚇你,

    基本上就是利用人性的弱點:小怕大、怕麻煩的心理。

    當你什麼都不管了,你就會發現他們口氣和態度

    會瞬間改變…,你只要堅持你的理念,不會錯的。






  • 根本不會有機會走上法院這條路的,你放心好了,

    我同學之前在一家非常有名的notebook公司就這樣,

    嚇嚇你,結果發現你是來真的,口氣就變了,

    馬上把你的錢補給你,還哈腰說謝謝。
  • 真是夠了!
    真是夠了!
    不要跟他客氣!年終是年終!薪水是薪水!資遣是資遣!
  • http://www.cla.gov.tw/cgi-bin/SM_theme?page=417f638b

    勞工訴訟輔助辦法

    http://www.cla.gov.tw/cgi-bin/SM_theme?page=42314e88

    勞資爭議處理流程及書表


    一般公司並不會為了這種事和員工上法院,妳的主管目的
    只是在恐嚇妳,通常在調解會上就會解決了.

    就如妳所言,這只是一家不顧員工福利的爛公司,妳所要求
    的,只是法律所付予勞工最基本的保障.用不著害怕.

    加油囉.

    ps:希望妳那個主管有一天自己也會遇到相同的問題..
  • 加油啊
    加油啊
    妳是保護自我權益,並沒錯!
    把主管給你的回覆跟勞工局反應吧,請他們建議你接下來該怎麼做。






  • 不想讓人家知道我是誰…
    不想讓人家知道我是誰…
    謝謝各位…我知道該怎麼做了

    感謝大家的幫忙

    我已經又重新有勇氣去面對這件事了

    我在接到主管電話之後

    曾經一度想直接打電話到勞工局取消申訴

    可是又想了想,也和朋友討論過

    答案和大家給的差不多

    讓我安心了不少

    我會勇敢去做這件事的

    我知道…我沒有錯

    感謝各位∼
  • 真是令人生氣的公司...  說的都是屁話  \___/

    不要跟他們妥協啦~  支持你!!!
  • 不是要潑你冷水
    但是我對於這段文字覺得有爭議

    在那家公司已經任職滿二年五個月了
    離職時,和公司主管說好的,是把我給"資遣"的

    請問你是填離職單嗎?還是簽勞動契約解除和議書呢?
    如果你有簽上面兩種形式的單表或契約
    那就很難證明是公司資遣你了

    說好是把你資遣的?有書面通知嗎?有公告嗎?
    如果沒有的話,那就很難證明是公司資遣你了

    用說的很簡單阿....凡事還是要保留書面證據

  • 不想讓人家知道我是誰…

    協調不成功的話.調解委員會的人.也是會請雙方在調解書上簽名

    假設你的訴求是"資遣費未依年資發放及金額不足".那麼.公司派去的代表.在調解之後仍拒絕給付.委員會的人會在上頭註明.調解不成功~並讓雙方簽名

    再由你來決定是否上法院控告你的雇主...!這是上回朋友跟前公司上調解會的情況

    去協調看看吧!!我覺得公司有些自覺理虧.不然不會還跟你說那些有的沒的~~

    不要擔心~不管結果怎樣.至少試過爭取了!!
  • 看起來理虧的是你的公司
    所以你繼續向勞保局申訴就對了
    有一天一定會領到錢的

    另外,你打電話給公司時要錄音
    寫email聯絡時要保留寄件備份
    要每週打電話給勞保局承辦員問處理進度

    六月中旬還沒解決的話,投訴一週刊
    因為七月勞保新制上路
    六月下旬起媒體應該都需要勞資糾紛的案例來報導
回應...
 返回 家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