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縣市率先實施『垃圾強制分類』 元旦起跑 *
垃圾強制分類元旦起跑 環保署長率隊宣導
【中央社 】 (中央社記者陳鈞凱台北一日電)第一階段垃圾強制分類政策,元旦正式起跑,民眾須把垃圾分類成一般垃圾、資源垃圾及廚餘三大類後才能排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署長張祖恩今天也帶隊,到元旦有收垃圾且全面實施分類的縣市稽查,並向民眾宣導正確垃圾分類觀念。
「垃圾強制分類」政策自即日起開始推動,第一階段全面實施的縣市包括台北市、高雄市、基隆市、新竹市、台中市、嘉義市、台南市、宜蘭縣、台中縣及高雄縣;全國另有四十七個鄉鎮市同步示範實施。
張祖恩表示,愈文明的國家,資源回收比例愈高,「全分類、零廢棄」的垃圾處理原則更已成為先進國家的新趨勢,垃圾強制分類不但可以節省社會成本,也有助於避免二次公害,這不只是要建立全民共識,更重要的是希望能成為民眾的生活習慣。
環保署強調,民眾在垃圾排出前,應該先區分為資源垃圾、一般垃圾及廚餘等三類,稽查人員會抽樣檢查民眾排出的垃圾,如果發現有未分類情形,初期將先以宣導及勸導方式為主,由稽查人員當場告知分類的方式,再請民眾當場分類或帶回再分類。
環保署說,原則上今年的一至三月為政策實施勸導期,四月一日起則會正式開罰,民眾如果違反分類規定,將處新台幣一千二百元至六千元的罰鍰;九十五年一月一日起,全國各縣市將全面實施垃圾強制分類。94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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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強制分類 首日開單7張
【聯合新聞網 記者汪文豪、楊正敏、阮南輝╱綜合報導】 昨天是全台實施垃圾強制分類的第一天,環保署長張祖恩與相關主管前往不同縣市視察民眾配合情形,有民眾仍在一般垃圾內夾雜資源垃圾和廚餘,被稽查人員開單勸導;環保署統計,新制上路首日共開出七張勸導單,民眾配合度超過七成。
環保署的「垃圾強制分類計畫」,昨日先於基隆市、台北市、新竹市、台中市、台中縣、嘉義市、台南市、高雄市、高雄縣與宜蘭縣等十縣市展開,民眾倒垃圾時,應分一般垃圾、資源垃圾及廚餘;前三月以宣導與勸導為主,對未遵守規定的民眾,要求當場分類或帶回再分類,四月起開罰,如果違反,將處新台幣一千兩百元至六千元不等罰鍰。
昨天開出第一張勸導單的是宜蘭縣,由環保署廢棄物管理處長陳雄文與宜蘭縣副縣長陳忠茂與環保局長鄒燦陽在礁溪鄉進行稽查,他們總共破袋稽查廿五包垃圾,其中三包明顯夾雜資源垃圾和廚餘,另外兩條稽查線也發現類似情況,總共開出七張勸導單。
張祖恩昨天拆開台北市民丟出的垃圾袋,檢查裡面有沒有資源回收物,發現兩個咖啡空鐵罐、一個玻璃瓶,認為還是有市民不小心,資源回收不徹底。
全國有十個縣市昨天起全面執行垃圾強制分類,張祖恩選在台北市榮星花園附近做「破袋」示範宣導,也到基隆市視察執行情形。他跟著台北市的清潔隊員檢查垃圾袋裡的垃圾,發現有資源回收物。他說,大垃圾袋裡有十多袋小包垃圾,應該是大樓集合的垃圾,表示有少數人家垃圾分類不夠徹底,把資源物和一般垃圾丟在一起。
他說,一般家戶如果一袋中有兩三個資源物,就不能說是不小心,即日起到四月一日會先開勸導單,四月一日起處罰一千兩百元到六千元。
至於大樓一大包垃圾只有一兩家不小心,雖然情有可原,但情況嚴重的話,還是會罰負責收垃圾的單位,例如管理委員會,自然就會把罰金轉嫁到住戶身上。
【中央社 】 (中央社記者陳鈞凱台北一日電)第一階段垃圾強制分類政策,元旦正式起跑,民眾須把垃圾分類成一般垃圾、資源垃圾及廚餘三大類後才能排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署長張祖恩今天也帶隊,到元旦有收垃圾且全面實施分類的縣市稽查,並向民眾宣導正確垃圾分類觀念。
「垃圾強制分類」政策自即日起開始推動,第一階段全面實施的縣市包括台北市、高雄市、基隆市、新竹市、台中市、嘉義市、台南市、宜蘭縣、台中縣及高雄縣;全國另有四十七個鄉鎮市同步示範實施。
張祖恩表示,愈文明的國家,資源回收比例愈高,「全分類、零廢棄」的垃圾處理原則更已成為先進國家的新趨勢,垃圾強制分類不但可以節省社會成本,也有助於避免二次公害,這不只是要建立全民共識,更重要的是希望能成為民眾的生活習慣。
環保署強調,民眾在垃圾排出前,應該先區分為資源垃圾、一般垃圾及廚餘等三類,稽查人員會抽樣檢查民眾排出的垃圾,如果發現有未分類情形,初期將先以宣導及勸導方式為主,由稽查人員當場告知分類的方式,再請民眾當場分類或帶回再分類。
環保署說,原則上今年的一至三月為政策實施勸導期,四月一日起則會正式開罰,民眾如果違反分類規定,將處新台幣一千二百元至六千元的罰鍰;九十五年一月一日起,全國各縣市將全面實施垃圾強制分類。94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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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強制分類 首日開單7張
【聯合新聞網 記者汪文豪、楊正敏、阮南輝╱綜合報導】 昨天是全台實施垃圾強制分類的第一天,環保署長張祖恩與相關主管前往不同縣市視察民眾配合情形,有民眾仍在一般垃圾內夾雜資源垃圾和廚餘,被稽查人員開單勸導;環保署統計,新制上路首日共開出七張勸導單,民眾配合度超過七成。
環保署的「垃圾強制分類計畫」,昨日先於基隆市、台北市、新竹市、台中市、台中縣、嘉義市、台南市、高雄市、高雄縣與宜蘭縣等十縣市展開,民眾倒垃圾時,應分一般垃圾、資源垃圾及廚餘;前三月以宣導與勸導為主,對未遵守規定的民眾,要求當場分類或帶回再分類,四月起開罰,如果違反,將處新台幣一千兩百元至六千元不等罰鍰。
昨天開出第一張勸導單的是宜蘭縣,由環保署廢棄物管理處長陳雄文與宜蘭縣副縣長陳忠茂與環保局長鄒燦陽在礁溪鄉進行稽查,他們總共破袋稽查廿五包垃圾,其中三包明顯夾雜資源垃圾和廚餘,另外兩條稽查線也發現類似情況,總共開出七張勸導單。
張祖恩昨天拆開台北市民丟出的垃圾袋,檢查裡面有沒有資源回收物,發現兩個咖啡空鐵罐、一個玻璃瓶,認為還是有市民不小心,資源回收不徹底。
全國有十個縣市昨天起全面執行垃圾強制分類,張祖恩選在台北市榮星花園附近做「破袋」示範宣導,也到基隆市視察執行情形。他跟著台北市的清潔隊員檢查垃圾袋裡的垃圾,發現有資源回收物。他說,大垃圾袋裡有十多袋小包垃圾,應該是大樓集合的垃圾,表示有少數人家垃圾分類不夠徹底,把資源物和一般垃圾丟在一起。
他說,一般家戶如果一袋中有兩三個資源物,就不能說是不小心,即日起到四月一日會先開勸導單,四月一日起處罰一千兩百元到六千元。
至於大樓一大包垃圾只有一兩家不小心,雖然情有可原,但情況嚴重的話,還是會罰負責收垃圾的單位,例如管理委員會,自然就會把罰金轉嫁到住戶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