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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勞健保的問題

我應徵了一間賣衣服的服飾店,可是老闆跟我說她們沒有勞健保,  現在不是連打工的都有勞保了,而我是正職的也沒有,請問這是很正常的嗎?
  • 不太正常
    現在勞保...
    連五個員工以下的公司都要投保
  • 服飾店沒有勞健保很正常,有良心的會補貼不然就是你自己出,很多小公司都這樣,反正他們會認為要來做就做不然再請別人囉~~你以為我請不到人嗎,我同學的服飾店也沒有勞健保,自己到外面工會加保的
  • 我有疑問....
    我有疑問....
    那要怎麼加保呢?這不是關係到所得稅的問題嗎?
  • 跟所得稅有關?沒有吧...

    妳可以在自家的區公所辦投保
  • 如果沒有去登記營業登記證那是不是表示薪水也不用繳稅?
  • 勞保可以明年後六月保(關係你以後的退休金)
    基本上店家不幫你保
    告勞公局
    每個月幾十萬的罰款


    健保是強制險
    店家不幫你出
    你自己也要付
  • 未提繳者二萬到十萬
    而且按月處罰
    (不過還有但書吧
    如果我沒記錯)

    Q:新制對勞工最大影響? 
    A:不會因轉換工作或事業單位關廠、歇業而無法累計工作年資,也就是個人年資可跟著換工作帶著走。 

    特點是:一、不怕換工作;二、不怕公司倒閉;三、採個人儲蓄制度,高薪者比低薪者存得多、工作長者比工作短者存得多。 

    Q:新制有哪些重點? 
    A:一、採個人退休金帳戶制,兩百人以上的企業可選擇商業保險; 
    二、雇主必須依據勞工工資,按月提撥百分之六到勞工帳戶中; 
    三、勞工可以相對提撥工資百分之六到個人帳戶,並享有免稅優惠; 
    四、勞工退休金,歷年平均運用收益如低於中央政府所在地之銀行兩年定期存款利率時,差額由國庫補足。 

    Q:勞工原在兩百人以上公司,企業選擇商業保險,中間曾轉換到兩百人以下公司,改到勞保局個人帳戶,轉換過程如何保障權益? 
    A:因新制年資可帶著走,未來勞工可能有商業保險年資及勞保局帳戶轉換問題,未來會在相關細則中規範,勞委會官員強調勞工權益不會受損。 

    Q:實施後,選新制或舊制較有利? 
    A: 
    較適合選擇舊制者: 
    一、國營企業、大型企業勞工; 
    二、年資已接近自請退休要件者(同一事業單位工作滿廿五年;或同一事業單位工作滿十五年、年滿五十五歲,  且其事業單位營運狀況穩定。),明年七月新制實施,年資滿十五年以上者,選擇舊  制比較有利。 
    •較適合選擇新制者: 
    一、喜歡常換工作或有換工作可能之勞工; 
    二、受雇在中小型事業單位之勞; 
    三、工作年資較淺的勞工。 

    Q:實施後,退休條件如何規定? 
    A︰一、勞工年滿六十歲,工作年資滿十五年以上者,得請領月退休金。但工作年資未滿十五年者,應請領一次退休金; 
    二、勞工退休時,必須收繳一定金額之保險費,轉為投保年金保險,以作為勞工存活逾平均餘命時生活所需。 

  • Q︰雇主未依規定提撥或提撥不足,勞工該怎麼辦? 
    A︰雇主提繳之金額,每月以書面通知勞工,如果雇主沒有按月提撥,勞工可自行查詢,申訴後由勞保局負責催繳依法處理。 
    一、雇主如果違法未替受雇勞工提繳,經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處新台幣兩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  並按月連續處罰到改正為止; 
    二、雇主未足額為勞工提繳金額時,經要求限期改善仍未改善時,自第二天起至完繳前一日止,每逾一日加徵應提繳金額百分之三的滯納金,直到應提繳金額的一倍為止,如果雇主仍不理會,加徵應提繳金額二倍的滯納金至繳足為止。 

    Q︰外勞要不要提撥? 
    A:新制適用對象以勞基法的本國籍勞工為主。外國人在台工作者不必提撥。 

    Q︰雇主(包括大老闆到小吃店老闆)和委任經理人(代理老闆執行業務者,如  工廠廠長、公司總經理等)是否也提撥? 
    A︰雇主、委任經理人、自營作業者、臨時工等,得自願提繳。 

    Q︰原適用勞動基準法的勞工,離職後再受雇,可否繼續選擇舊制? 
    A:勞工離職後再受雇時,應適用新制,不得再選擇舊制。 

    Q︰適用舊制之勞工於新制施行後未就新舊制做選擇,應適用何種退休金制度? 
    A︰新制實施前,雇主應以書面徵詢勞工之選擇。原適用舊制之勞工,至新制開始實施前一日仍未選擇時,依舊制規定。 
    選擇舊制者,勞工可在新制實施五年內選擇適用新制;但選新制者,不得再 
    變更選擇舊制。 

    Q︰選擇舊制者的年資,日後雇主終止勞動契約時,如何給付資遣費或退休金? 
    A︰保留之工作年資,必須依現行勞基法規定給付資遺費和退休金。 

    Q︰新制資遣費縮水了嗎? 
    A︰是的,舊制資遣費給一年一個月薪水,且無年資設限;新制資遣費則改成一年給付半個月工資,最多給付六個月。 

    Q︰勞工工資每月可能變動,雇主應否每月申報調整提繳工資? 
    A︰為避免困擾,勞工工資不必浮動調整,雇主可在每年二月、八月調整一次。 

    Q︰勞工選擇新制之退休制度,於何時得領取退休金? 
    A︰勞工年滿六十歲,工作年資滿十五年以上者,得請領月退休金。但工作年資未滿十五年者,應請領一次退休金。 

    Q︰新制工作年資須滿十五年以上者,方可請領月退休金,該年資應如何採計? 
    A︰該工作年資採計,以實際提繳退休金之年資為準。年資中斷者,其前後提繳年資合併計算。 

    Q︰勞工於請領退休金前死亡,遺屬是否可請領退休金? 
    A︰勞工於請領退休金前死亡者,應由其遺屬或指定請領人請領一次退休金。 

    Q︰遺屬是否可請領月退休金? 
    A︰不能。請領退休金前死亡者,其遺屬或指定請領人以請領一次退休金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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