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統計,近十年來,女性勞參率僅微幅增加1.19個百分點,尤其女性婚後就業意願
十分低落。以去年為例,未婚女性勞參率為53.89%,但已婚婦女勞參率降至46.64%,
兩者相差7.25個百分點。
觀察主要國家勞參率,日本為49.3%、韓國48.3%、新加坡為55.5%,美國則高達
60.2%,顯示國內婦女人力亟待開發。
我婦女再度就業的比率偏低
勞委會分析,檢視各國女性不同年齡的勞動參與率,我國20至64歲婦女勞參率並不像
日本、韓國,呈現明顯的M型(即女性結婚、生育後退出職場,待子女就學後,重新回
到職場),勞參率的第二高峰並不明顯,表示我國因為結婚、生育退出勞動市場的婦
女,再度就業的比率偏低。
將可大幅提高勞動力數量與品質
根據統計,光是在1999年,因為料理家務而未投入勞動市場的女性,教育程度在高
中、高職以上的女性佔30.75%,大專程度以上女性也達17%,顯示國內有許多高教育的
女性人力資源因料理家務而退出職場,? 疏炟鈺N龐大的勞動力釋入勞動市場,將可大
幅提高勞動力數量與品質。
兩平委員會 常出現因懷孕遭解僱的申訴
勞委會分析,現行勞基法規定雇主必須提供 8 周產假,並照常支付薪資,導致雇主
聘僱已婚婦女意願低落;勞委會設置的兩性工作平等委員會也時常出現因懷孕而遭解
僱的申訴案件。
官員認為,兩性工作平等法實施兩年以來,女性在職場上遭受歧視的現象已略微改
善,但因懷孕、生育造成的就業障礙依舊存在。
根據勞委會調查顯示,去年就有0.4%的女性勞工,因為懷孕遭受不平等待遇,例如解
僱,或是調動職務。
4.5萬企業規定懷孕勞工應先離職或留職停薪
這項調查也顯示,4.8%的事業單位(約4.5萬家企業)規定,當勞工懷孕、分娩或有育
兒需求時,應先離職或留職停薪,其中以住宿及餐飲業比率最高,其次則是醫療保健業。
近七成婦女不滿意年齡歧視的就業環境
即使子女長大,婦女脫離育齡期之後,就算有再就業意願,也因社會出現的「年齡歧
視」,例如限定應徵年齡、不願意提供升遷機會等而卻步,根據勞委會的委託研究報
告,約有68.4%受訪的工作中婦女不滿意年齡歧視的就業環境。
那這個是真的還是假的??
如果產假"不給薪"的話, 那跟"扣薪"有什麼不同??
像一些比較低收入的人還是要靠這些薪水維持生活,
那是不是要他們不要坐月子就去上班, 還是他們因
為收入低, 所以不要生小孩???
不懂啦... 現在的法令到底是怎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