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濫發信用卡令人髮指

濫發信用卡令人髮指 2004年08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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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銀行濫發信用卡已到了人神共憤的地步,不但給青少年父母帶來極大的煩惱,也讓青少年的金錢價值觀迷失在塑膠貨幣裡,使他們還沒進社會就已經債台高築;此外,社會的集體負債終將展現其惡果。


發卡銀行不用負責
今天的新聞就顯示發卡不負責任的後果。一名躁鬱症患者在幾分鐘內拿信用卡訂走三戶預售屋。事後家人苦惱不已,建商不肯退費,最後拿到醫院開立的診斷書,還千拜託、萬拜託,才賠了五萬元收場。「智障者家長總會」還舉出很多智障者被銀行推銷信用卡的廣告所打動,輕易辦了卡,到處亂買亂用,都由家人埋單,變成家人的可怕負擔。銀行沒有責任嗎?即使法律上不必負責,難道沒有職業倫理與社會道德上的責任嗎?銀行家在西方一向聲名狼藉,果然有其道理。
以美國為例,青少年在中學時一般是不可能辦卡的,進大學時學校才有銀行去設攤推銷信用卡;不過,銀行要先查收入,以免無力償還變成銀行的負擔。大多數大學生是沒收入的,銀行的做法是:由父母給大學生辦附卡,由父母擔保還錢;而且金額上限很低,通常剛開始只有五百美元,然後視信用逐年緩增。這項辦法使父母得以控制孩子不至濫用卡片,即使濫用也沒多少錢。


立法規範銀行發卡
台灣的銀行視父母如寇讎,青少年滿街可辦卡,不查收入、不必父母背書、不通知父母、給的金額上限又很高,高到可以付訂金買房子,真是開玩笑。信用卡的利息很貴,在百分之十八左右,比高利貸好不到哪兒去,等於是政府縱容的合法高利貸錢莊。銀行為了搶業績,以青少年、智障者、精神病患者及他們的家人為芻狗。一個例子是銀行竟發給某躁鬱症女患者三十三張信用卡,害她瘋狂消費負債達百萬之譜,家長無力償還,差點走上絕路。銀行家固然見錢眼開無可救藥,可是政府金融機構呢?立法院為什麼不立法規範銀行發卡行為呢?拿了我們納稅人的錢,還幫銀行敲詐我們,要這種政府、立委幹什麼?


過度消費家庭破產
從經濟學角度來看,社會集體負債超過GDP的某個百分比,將抑制投資,降低經濟成長。凱因斯固然鼓勵私人消費以活絡經濟,但是過度消費卻造成家庭的破產和銀行逾放比及呆帳額的高漲,嚴重者會造成金融危機。台灣再不管制銀行濫發信用卡,家庭悲劇必將暴增,國家經濟與金融也將受害。
既然政府不管、立委「莊孝維」,由我們民間來發起抵制信用卡運動,大家剪卡、廢卡,提倡用現鈔吧。




  • ??~~
    ??~~
    非常同意
    在大潤發金卡可自動升級後
    連偶這種沒工作那麼久的人
    竟然能全部換成白金
    真是臺灣一大經濟奇蹟!
  • 推~
  • 推~不要再濫用亂用信用卡~
    害家人也害自己!
  • LKK
    LKK
    真的嗎?一張可以借多少錢?

    如果33張,一張借50萬那就是1650萬•
    在來幾張現金卡湊個兩千萬

    從此出國不回來,這樣還蠻好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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