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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我快煩死難過死了...

大嫂在4月份準備回大陸省親時~在機場發現他的證件過期約2個月,所以被罰一年不能來台灣~
但是他帶著我2歲的姪女還有他肚子還有一個2.3個月的身孕!(現在已經5個月了)...請問真的沒有辦法讓他們先回台嗎~
他回大陸前有到公立醫院去產檢過,那個可以證明嗎?
之前我老哥有寫過陳情書給境管局(好像沒有提到懷孕這件事),但還是很制式化的說一年之後才能在申請入境
真的沒有辦法讓他們回來嗎?可以靠關係嗎?

我每天都被這件事煩死了~
老哥把這個問題丟給我,我很煩,我也很討厭他們夫妻兩為什麼都不在意這個簽證的事,導致過期
我很難過,因為我小姪女在那,雖然我知道他媽媽在那照顧他,但是一想到他之前有被帶回去5個月回來台灣的那一個樣子,又瘦又黑又凍傷,我就很難過!
因為從小我就帶我家姪女,很疼他
所以現在很難過!

每天都一直想這些問題~想到每天都睡不好!
唉~寫的很亂,請多多包涵!

  • 基本上 應該不行吧
    對於逾期居留這種事 不管在哪一國都蠻嚴重的吧
    你哥哥的事 請他自己處理吧
    理論上 應該是他才有資格和義務去處理這種事的
    老婆和小孩都是他的 當初不注意證件的也是他們
    他把這件事丟給你 說不太過去吧
  • 是阿~
    唉~
    我媽是想先把我家那個姪女先帶回來台灣啦~
    畢竟從小就住在一起~帶到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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