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歧視懷孕女學生無知冷血

歧視懷孕女生無知冷血 2004年0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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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到了今天才忽然宣布廢除纏小腳、童養媳、指腹為婚等陋習,大家做何感想?都西元幾年了。同樣的,昨天教育部研訂的「性別教育平等法」草案才在立法院教育委員會首次討論,其中要求學校對懷孕學生不得歧視逼退。這項在西方老早就已不是問題的問題,台灣到今天還「首次討論」,到底現在是什麼年代,二○○四年?還是一○○四年?滿清,還是民國?


道德譴責逼退懷孕女
幾年前台灣還在譏笑中國選空姐時要檢查是否處女、結婚的不得當空姐等等,其實,那是五十步笑百步。台灣學校這些年來對懷孕女生極盡歧視欺負之能事,彷彿霍桑小說《紅字A》裡的女主角一樣必須掛著猩紅色的A字牌罰站在教堂門口,受盡侮辱。A是英文「通姦」的縮寫。原以為台灣歧視懷孕女生的陋規早已廢除,到昨天才知道居然還存在,須以立法來保障懷孕女性的「受教育權」,真不知今世何世了。
懷孕女生分兩種:結婚的和未婚的。結婚懷孕的女生雖然道德正確,可是學校,尤其是中學都以不正常的眼光看待她們,甚至逼她們休學,最好退學。至於未婚懷孕更是干犯天條,多施以「道德譴責」和「校規處分」,也多半是退學甚至開除,完全沒有人權和《憲法》保障個人權益的觀念。如此無知冷血,居然還辦教育,難怪台灣整體文明水準這麼差。


科技台灣仍保守封建
其實,已婚和未婚無論在各方面都沒有差別,尤其在《憲法》權益上更是平等。西方學校對懷孕女生不但沒歧視,還設有哺乳等照顧設施,方便懷孕和生子的女生上學。特別是沒有人會問孕婦是否結婚。台灣有最現代的科技企業和摩天大樓,骨子裡還是古老封建的前清心靈,令人羞恥。
台灣最保守的一環就是教育界。從剃頭、剪短髮到穿制服,老師們無非就是要學生「無性化」、「去性別化」、「中性化」,尤其對女生的性特徵深惡痛絕,必去之而後快。大人對性的虛偽態度和「欲拒還迎」的矛盾,投射到學生身上。想想,連頭髮都不准留,懷孕還得了嗎?
其實,剛好是懷孕的女生最需要受教育,因為是「一人吃兩人補」。用羞辱的手段逼退懷孕女生是冷血殘酷的,不配當個現代的老師。現在才討論修法,雖然可惡又可笑,晚做還是比不做好。


卜大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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