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問懂勞基法的人..我跟我同事們被君梵莫名其妙開除..
星期五時
在他們主管會議開完後
我跟我同事被開除了
我的開除理由是桌面太凌亂與電話上積一層灰塵
(我因為工作忙約有一個星期沒有好好坐在位置上,
桌上都被同事推置物品)
還有別部門的女同事被開除的理由是穿著太土太怪
不符公司形象又沒有電話禮儀(她是個留英回來很有她個人特色很認真的女生)
我同部門同事是因為他在做發包判斷時有問題
導致公司財務損失
但是提案時也是有多個主管簽核過才發包的
現在卻都把問題推到他頭上
要他滾蛋
他已經過了當初他們談好的三個月試用期
可是後來又說要把他的試用期延到十二月底
不知道關於資遣費的法律相關條文
有沒有人懂?
請幫忙一下我們這群失業的人
在他們主管會議開完後
我跟我同事被開除了
我的開除理由是桌面太凌亂與電話上積一層灰塵
(我因為工作忙約有一個星期沒有好好坐在位置上,
桌上都被同事推置物品)
還有別部門的女同事被開除的理由是穿著太土太怪
不符公司形象又沒有電話禮儀(她是個留英回來很有她個人特色很認真的女生)
我同部門同事是因為他在做發包判斷時有問題
導致公司財務損失
但是提案時也是有多個主管簽核過才發包的
現在卻都把問題推到他頭上
要他滾蛋
他已經過了當初他們談好的三個月試用期
可是後來又說要把他的試用期延到十二月底
不知道關於資遣費的法律相關條文
有沒有人懂?
請幫忙一下我們這群失業的人